《佛說四十二章經》念戒近道
惟覺法師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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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想見佛、成道、證果,但為何始終不見道?因為不知道佛在何處。其實,佛就是指這念不生不滅心。淨土宗講:「花開見佛悟無生」,「花」就是指這念心花,以「蓮花出淤泥而不染」形容這念心。未開悟的人,心是一朵鐵蓮花,長滿鐵銹、渣滓,盡是煩惱、無明。用念佛的法門,念到心開意解,開悟了,就是「花開」。「阿彌陀佛」就是無量壽佛,念佛是以名昭德,悟到原來念佛就是指這念覺心,悟到當下這個戒體,就是契悟無生。這念心不起心、不動念,具足定慧,這就是「阿彌陀佛」,就是無生。
悟到「誰在念佛?」這念本具的心,就是戒體,也就是自己的清淨法身佛。這念能觀、能念的心,就是圓滿報身佛。修一切善,無善不修,就成了千百億化身佛。明白這些道理,修行用功就是法法平等,就是條條大路通長安。
由於眾生有煩惱、妄想,所以用持戒的方法,依著一條條的戒法,把自己歸到一個定點,時時刻刻保持心清淨、持心戒;口清淨、持口戒;身清淨、持身戒。先從事上用功,然後入理,契悟戒體,也就是不生不滅的這念心。最後「持而無持」,由持戒達到沒有能持、所持,沒有能修、所修,就能得道。
所以,持戒分事上持戒及心上持戒。事上的持戒,例如:口說了錯話、身做了錯事,就要慚愧、懺悔。心上的持戒,即:念頭一動立刻就覺察、覺照、覺悟。禪宗就是在這念心性上持戒,只要念頭一動馬上就照破,所謂:「不怕念起,只怕覺遲。」覺照之後,使這念心時時安住在實相。所以,萬法歸宗,無論是禪、淨、密、律、教,統統都要歸於這念心體、戒體;假使不會歸戒體,各持己見,執一非他,就不容易成就道果。
每個宗教都有戒條,然而以佛法的觀點而言,許多戒都不是正知正見。佛經記載,有些外道持狗戒、牛戒、雞戒,其中,雞戒的由來,是因為有個外道在山上用功修行,看到雞用一隻腳站著不動,死後生天了,他不知道雞是由於過去生的善業成熟而生天,而認為雞生天的原因是用一隻腳站著不動,所以他就學雞用一隻腳站立,認為這樣就是持戒、修道。然而,堅持錯誤的邪見,終究無法成道、證果。
道教有三厭,所謂「三厭」就是有三種動物不能吃:天上的雁、地上的狗、水裡的鱧魚。道教認為不吃雁、狗、鱧魚是持戒,因為雁有夫妻之義,假使公雁死了,母雁會自殺;母雁死了,公雁也會自殺。認為雁有靈性,懂得夫妻之義,所以不吃雁。
佛法中也有種種關於雁的公案,如釋迦牟尼佛過去修菩薩道時,曾經是隻雁王,一日,雁王被獵人射中,墜落下來,母雁隨後跟著飛下來,圍在公雁身旁,悲切地哀鳴。
狗有忠主之義,不嫌主人家貧,不會棄主而去。不像世人,貧在鬧市無人問,富在深山有遠親;貧賤的糟糠夫妻,假使不能同甘共苦,最後就分道揚鑣。而狗有忠義之情,即使主人貧窮到無食可吃,依舊忠心耿耿不忍離去。
歷史上亦記載種種義犬救主的故事,例如晉朝有一個人飼養了一條狗,主人對狗疼愛有加,狗兒與主人終日形影不離。一日,主人到鎮上喝得酩酊大醉,醉倒在回家的路上,此時正巧遇到獵人圍獵燒山,狗兒眼見火就要燒到主人,馬上跳到旁邊的水塘裡,把全身的毛打濕,然後在主人的周圍滾來滾去,把主人身體附近的草都弄濕,如此來來回回地取水,最後體力耗盡而死在主人的身旁。
災後,居民上山探勘災情,發現附近山林都被燒毀,唯獨這個人和狗兒未被燒及,大眾正覺得不可思議之際,趨前一看,發現這個人和狗的附近一圈都是濕的,才知道是這隻狗捨命救主,於是將牠就地埋藏,並立一個碑,稱為義塚。
在唐朝,有一位修道人孫思邈,一日在市場看見一條鯉魚長得很奇異,魚身光亮,不同凡響。他看到這條鯉魚好像在流淚,覺得這條鯉魚很有靈性,就把牠買下,帶到河邊放生。當天晚上,孫思邈在夢寐之中,看見四個人抬了一頂轎子走進房中,不分青紅皂白就把他推進轎子,接到龍宮去。
龍王說:「今日把您請到龍宮,是為了報答您的救命之恩,孫道人今日在市場買了一條鯉魚放生,這條鯉魚正是我龍王的兒子。為了報答您,龍宮裡有美女、財寶,任您選取。」孫思邈回答說:「修道之人,不用這些身外之物。」龍王見他不愛美色、富貴,便叫兒子取出龍宮藥方贈送給他,並告訴他說:「這是真方,可以濟世救人。」孫思邈認為生命的價值貴於千金,而一個處方能救人性命,價值更勝千金,因而編寫醫書,並且將此書名為《千金要方》。
道教認為狗、雁、鱧魚有德行,所以不吃牠們,其他的肉還是可以吃,卻不知道一切動物都有靈性。佛教認為一切眾生都有佛性,一切眾生都有生命,都是我們過去的親眷,所以不忍心吃牠。基於這些道理,所以,我們持不殺生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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