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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章經(四十四)財色招苦
2012/01/11 07:33:13瀏覽485|回應0|推薦2
 

佛說四十二章經 

惟覺法師開示
四十二章經(四十四)
第二十二章 財色招苦 
於自由時報90.10.29( )刊載


佛言:「財色於人,人之不捨。譬如刀刃有蜜,不足一餐之美,小兒舐之,則有割舌之患。」  

  本章的重點在說明財色的過患。貪求財色好比小孩去舔刀口上微少的蜜,不但無法飽餐,反而會有割傷舌頭的危險,宜謹慎防犯。

  晉朝石崇就是因為貪財愛色而招來殺身之禍。石崇原來是一個窮愁潦倒的流浪漢,因為在一次偶然的機緣下救了一條龍王,龍王為了報答石崇,便送他許多龍宮裡的奇珍異寶,其中有大量的珊瑚,皆是世所罕見。石崇堪與皇帝比富,就是比誰擁有的珊瑚最珍貴。石崇發財以後,更是廣納美妾,縱情聲色。由於狂傲放逸,不久就得罪了皇帝的舅舅,遭其假藉一個莫須有的罪名,將石崇殺害,並沒收了他所有的財寶及美女。

  社會上強盜、綁票、緋聞等事件,都是為了財色而招致身敗名裂的下場。儒家云:「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貞婦愛色,納之以禮。」對於錢財的不虞匱乏,當知這是一種福報,萬不可貪著。但是不貪並不是什麼都揚棄,而是本分內應得的,可以取用;本分以外的,雖一毫也不妄取。夫妻關係,能以禮來規範,就不會產生外遇等過患;佛法的五戒亦有「不邪淫」戒,即是不與配偶以外的人發生性行為,如此必能減少許多婚姻問題。若更進一步將欲愛色愛化為平等大愛,慈悲一切眾生,並廣行財布施,如此則不但現世增福增慧,亦為來世種下富貴安康的善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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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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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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