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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藏經玄義講記(9)
2010/02/25 09:14:52瀏覽478|回應0|推薦2

地藏經玄義講記(9

淨空法師講述  講記小組整理

荊溪釋曰:

【無明為一切法作本。無明即法性,無明即復以法性為本。當知諸法,亦以法性為本。法性即無明,法性復以無明為本。法性即無明,法性無住處。無明即法性,無明無住處。無明法性雖皆無住,而與一切諸法作本。是則無住無相,事理等常。立一切法悟迷差別。】

  此段是荊溪大師的解釋,解釋得好,我們要多讀。這就是宗門講的疑情,時常能保持疑情,「小疑有小悟,大疑就大悟」。所謂疑情,是只有疑而不能解釋。為什麼?一想到解釋,就落到意識裡去了,所以絕對不可以用思惟、用想像。世間許多佛學家,他們完全憑自己思惟想像,曲解如來真實義。佛法教人離心意識參,世間人研學是用心意識。何謂心意識?「識」是分別,「意」是執著;不用心意識,即是不用分別心、不用執著心、不落印象,就是參學。

  「無明即法性」,實在講無明與法性混合在一起,即是阿賴耶識。無明仍是無明,法性還是法性,無明不是法性,法性亦非無明,水是水,乳是乳,混合在一起了。混合在一起,乳即是水,水即是乳,只有如此說法。此是就迷位而言,不是從悟而論。這個說法是事實真相,就是諸法實相。

  「無明即復以法性為本」,無明是從法性而生的。迷了法性才是無明,但法性沒有迷悟。是故「當知諸法,以法性為本」,盡虛空遍法界世出世間依正莊嚴,皆是法性變現的。佛在《華嚴經》上說的「唯心所現」,「心」即是此處講的法性;「唯識所變」,「識」就是此處講的無明。法性與無明融合在一起,它的範圍是盡虛空遍法界,乃無限大也。「法性」是真心,「無明」是妄心,真妄和合,就是阿賴耶。

  我們要懂得,此皆是名相,名相是假的,不是真的。「名可名,非常名」。不用這些名相,我們無法溝通。然在溝通之時,要懂得名相是工具,我們若要達到目的不能不用此工具,目的達到了工具就要捨棄。譬如過河,船是我們要到達彼岸的工具,若到達彼岸仍不肯下船,永遠不能達到彼岸。佛講:「法尚應捨,何況非法?」何謂捨?心不染著也。是故「離即」是同時,不是分開的。「離相即相」亦是同時,即相是事,離相是理,事上即相,理上離相。相上即相,性上離相,即是佛菩薩的境界,佛菩薩與我們的差別就在於此。

  無明是依法性。「無明為一切法作本」,為十法界一切法作本。其主要依據就是「當知諸法,亦以法性為本」,一切諸法就是法性。

  「法性即無明,法性復以無明為本。」法性與無明相合,水乳交融。所以在此時,我們可以這樣講,法性變成無明了。其實不是法性變成無明,是法性與無明融合在一起。融合在一起,說無明是法性,說法性是無明皆可,就像水乳交融之時,亦可說是乳,也可說是水,水與乳融為一體。

  「法性復以無明為本」,即可從無明見法性。眾生要想覺悟,用何方法?在無明裡去悟法性。水乳交融在一起,「乳」比作法性,「水」比作無明,在水裡去發現乳。所以我們修行人,不能離開無明,要在無明裡突破無明。六道十法界皆是以無明為本,四聖法界更明顯,突破就是一真法界。此是說「為本」之意。是故「法性即無明,法性無住處。」無明亦無住處,《金剛經》教導我們,「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無明即法性,無明無住處。無明法性雖皆無住,而與一切諸法作本。」一切諸法皆是從此無明而變現的。「是則無住無相,事理等常。」「等」是平等。《金剛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此是說無相,教導我們要「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十法界眾生不能突破無明,就是因為有住。何謂「住」?淺而言之就是放不下,心有牽掛就是住,無論牽掛什麼都是有住。世間法捨離了,佛法放在心上仍是有住。佛法也不要了,還是有住。住在「一切法都不要」,有不住了,則住「空」。

  《楞嚴經》說的六結,就是住。佛教學善巧,將「住」從粗到細分成六個等級,「動、靜、覺、根、空、滅」,此是住的六個層次,最後是「滅」。滅是什??佛法講的涅槃。若還存有涅槃之意念,決定不能入涅槃。

  《金剛經》云:「法尚應捨,何況非法」。法是佛法,菩提涅槃都要捨。「菩提即涅槃」;然而,若執著有菩提、有涅槃,那就得不到。是故馬鳴菩薩教導我們,「離言說相,離名字相」。菩提、涅槃是假名,不僅不能執著,分別亦不可,才能真正突破,真正契入菩提涅槃之境界。此正是佛法之妙處,佛善說,演一音而隨類解,不可思,不可議。佛教導我們之方法,就是「法性以無明作本」。

  《金剛經》云:「無住生心」。「無住」就是突破,「生心」就是見性,而後見到「事理等常,萬法平等」。性識常住,性識所變現的萬法又何嘗不是常住!《法華經》說:「是法住法位,世間相不壞」。這些境界相都在我們眼前,我們見不到。何以見不到?我們天天用的是妄想、分別、執著;離開妄想、分別、執著就見到了。是故諸法是平等的,說到極處乃是「生佛平等,萬法一如」。「生」即眾生,眾生包括有情眾生與無情眾生。不但有情眾生與諸佛如來平等,無情眾生,樹木花草、磚頭瓦礫亦是眾緣和合而生,也是眾生,亦與諸佛如來平等。是故說「平等真法界,無佛無眾生」。此是說明一切法之迷悟差別。

【故占察經云,但從無始世來,與無明心俱。痴暗因緣薰習力故,現妄境界。】

  《占察經》這段文,是說明六道的由來與現象。此現象乃妄境,並非真境;真是永恆不變,凡是有變化的都是虛妄。六道法界,剎那變化,生死不住,「如露亦如電」。四聖法界也是虛妄境界,也是「如露亦如電」。「但從無始世來,與無明心俱。」十法界都是如此,無量劫來我們的法性與無明融合在一起。「但從無始世來,與無明心俱」,這兩句話句合起來就是阿賴耶識。可是我們很不幸,由於「痴暗因緣薰習力故」,不是法性薰習,是痴暗薰習。六道眾生何以造業受報?愚痴!貪瞋痴三毒煩惱,痴煩惱是根。貪瞋雖然猛利容易斷,唯有痴難斷。斷痴煩惱,經上有比喻,如藕斷絲連,說明很不好斷。真正會用功的人,「從根本修」,根本就是痴,痴就是無明。不從貪瞋下手,從痴下手,真正把根本找到了。

【以依妄境界。薰習因緣故。起妄相應心。計我我所。造集諸業,受生死苦。說彼法身,名為眾生。】

  「妄境界」就是六道境界。我們凡夫會受外境影響,「依妄境界薰習因緣故」,受外境五欲六塵的誘惑,則「起妄相應心」,就起貪瞋痴,生是非人我。「計我我所」,執著我,以及我所有的。「造集諸業,受生死苦。」在六道起惑、造業、受報,此即是六道眾生的真實狀況。「說彼法身,名為眾生。」因起惑造業,所以將清淨法身變為眾生。我們可以從夢境比喻說,清淨法身是我們的真心,真心作夢,心在哪裡?全部境界就是心。佛法講「全妄即真,全真即妄」。「真」是法性;「妄」是法相。法性變作法相,法相就是法性,性相不二。是故法身就是法性。法身是什麼?法身是眾生。眾生是什麼?盡虛空遍法界所有一切法相,就是我們的法身,就是法性。我們何時真正覺悟了,盡虛空遍法界所有一切眾生相皆是自己,那就證得了清淨法身。只要證得法身,現前之身,對自己來說就是報身「佛」,對教化一切眾生來說是應身「佛」。一即是三,三即是一。三身是一。此時,真誠心、清淨心、平等心、大慈悲心顯露。救護一切眾生、關懷一切眾生、愛護一切眾生、幫助一切眾生,再不會有分別與執著!原來一切眾生就是自己,即是說「法身名為眾生」。

【若如是眾生中,法身薰集而有力者,煩惱漸薄。能厭世間,求涅槃道。信歸一實。修六波羅蜜等一切菩提分法。】

  法身以無明作本。如何才能「法身薰習而有力」?只是轉念而已。一切眾生是自己,即是法身薰習。是故佛菩薩教導我們,念念為一切眾生著想。在一切讀經、念佛法事中,我們都要做迴向;迴向就是以「法身薰集」。「願以此功德,莊嚴佛國土」,佛國土是一切諸佛剎土,我所修積的功德,乃為莊嚴一切諸佛剎土,莊嚴一切諸佛剎土是莊嚴法身。我們起心動念、所作所為,為利益盡虛空遍法界一切眾生,就是「法身薰習」。無明薰習就決定逃不出六道輪迴,法身薰習決定超越十法界。由此觀之,轉念是何等重要,此念一轉便超凡入聖。

  雖然超凡入聖,自己與眾生相處決定是低姿勢,謙虛卑下,與法身相應。若是高姿態,就與煩惱相應,與無明相應。法身清淨、法身平等,稍有高下之心就不平等。謙卑,不但能保持自己的福德不失,且能成就無量無邊的功德。

  「厭世間」,不是真的討厭世間,是對世間的貪愛之心淡薄了。換言之,斷是非人我、斷貪瞋痴慢,即是厭棄世間。「求涅槃道」,就是求明心見性。

  「信歸一實。」「一」,方是真實的,心常住在一。「修六波羅蜜等一切菩提分法」,在待人處世接物中修六波羅蜜,其人就是菩薩。是故隨順法身之薰修者曰菩薩,隨順無明之薰修者則為六道凡夫。眾生如何能成菩薩?起心動念為虛空法界一切眾生服務,為虛空法界一切眾生而生活、工作,就是法身薰習,是人即是菩薩。其無我,我就是法界、就是虛空、就是一切眾生,不會再執著此身之「我」是我。然實際上,身亦是眾生,也是我之一分。

  凡夫不知道整體是我,堅固執著整體極小的一部分,以為那是我。我乃虛空法界之全體,就是法身薰習。念念皆如是想、如是觀,久而久之,無始劫的煩惱習氣方能逐漸減弱。法身薰習之觀念逐漸增強,不知不覺就契入境界,就成真正菩薩,且是法身大士

  前面說「說彼法身,名為眾生」,此話說盡了。法身是什麼?法身是自己的本身,宗門講「父母未生前本來面目」,就是自己。佛怎樣成佛的?佛證得法身。佛有法身、報身、應身三身,眾生與佛無二。只是佛覺悟,對於三身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而凡夫著迷,於自之三身一無所知。所謂眾生,即眾緣和合而生起之現象。「大」則虛空法界,小則一粒微塵,皆是眾緣和合而生。是故虛空是眾生;宇宙之間許多星球,也是眾緣和合,也是眾生。

  科學家發現我們現在的能見度很窄小,只能見到三度空間。四度、五度空間我們則見不到。在理論上空間是無限度的,在事實上,科學家已經證明有十一度空間的存在。然我們現今在無限度的空間中,只能見到三度空間。無限度的空間從何來的?也是眾緣和合變現的,都是眾生。萬事萬物所有一切現象,眾生二字包括盡了。是故此處講的眾生與佛法講的「法」意義相同,它是宇宙整體之代名詞。可見法身是個完美的全體,我們現前所能感覺到的是非常窄小的一個局部,所以才會與別人產生衝突。

  佛說盡虛空遍法界皆是自己的法身!這是事實真相,不是假設。諸佛如來證得諸法實相,徹底明瞭,虛空法界與自身融為一體,即是法身大士。若不了解事實真相,隨順自己的妄想、分別、執著,是非人我,貪瞋痴慢,是即凡夫。凡夫雖然造作一切罪業,法身、法性並未喪失,與諸佛如來無二無別。佛以佛眼觀之,一切眾生皆是諸佛如來!

  諸佛菩薩所見的是真妄和合,見性不見相。法相有生滅,法性無生無滅。生滅不是我們觀念中的生滅,其實法相也是非生非滅。何以說法相非生非滅?因為它遷流變化,剎那不住。說它是生,它立刻就滅;說它滅,它又生了。譬如同我們的念頭,它屬於法相。前念滅,後念生,總不會前念滅了,後念不生,如是就有生滅。是故不能說它生,也不能說它滅,所有一切法相皆如此。法性是決定沒有生滅,法相是非生非滅。

  前面講如果眾生受「法身薰集而有力」,修學功夫就有了力量。「煩惱漸薄,能厭世間,求涅槃道,信歸一實,修六波羅蜜等一切菩提分法。」能如是行持,即是菩薩。若只受菩薩戒,而未能依此實修,不名菩薩。若能依此而實修,時時覺悟,念念不迷,就是真實菩薩。菩薩決定是利益眾生,幫助眾生明白宇宙人生的真實相,其行持自然與六波羅蜜相應。因此,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六根接觸外面境界,於一切人事物中,觀其法性,就不會有妄想分別執著,於世出世間一切法,不再貪愛留戀,則煩惱漸薄矣。六根緣六境,從法性觀察到「一時」,從法相觀察到「因果」。千經萬論無非說明這個道理而已!

【若如是菩薩中,修行一切善法,滿足究竟,得離無明睡者,轉名為佛。】

  「一切善法」,此「善」,非善惡相對之善,乃離善惡兩邊之真善。六祖對惠明的開示:「不思善,不思惡」,善惡兩邊不思,真善也。此處字字句句,講的都是真實義。我們六根接觸六境,觀法如化,觀性常寂。觀一切法相,如夢幻泡影。能作如是觀,就是修行一切善法。

  「滿足究竟」,此乃境界之言。我們初學觀,功夫不到家,煩惱還會起現行,還有是非人我,貪瞋痴慢。要想修學功夫有長進,就必須是「法身薰集而有力者」。二六時中,「觀法如化,三昧常寂」,不間斷作如是觀,加強法身薰習的力量,令功夫逐漸提升。是故逐漸修學,能夠達到「滿足究竟」,而滿足究竟是「破一品無明,證一分法身」。學佛由解悟再到證悟,方能得真實利益。「解悟」是知識,「證悟」是智慧;解悟不能了生死出三界,證悟方能出生死輪迴。學佛就是要將佛所講的義理,在日常生活中證實。所謂證實,就是在千變萬化的法相中,觀其不生不滅之法性,見其法相中之因果報應。見其因果報應,而生慈悲心。從法性而生智慧,自性本具之大慈大悲,方能顯露。我們在生活中,若會用六根,就是修行一切善法,以此念佛求生淨土,則如虎添翼,決定是上輩往生!

  總而言之,善用六根就是此處講的菩薩修一切善法。菩薩示現也是變化無盡,其示現的是法相,觀世音菩薩三十二應,應以何身得度就現何身而為說法。菩薩不但無有定法可說,亦無有定相可現,所現之相乃「隨眾生心,應所知量」。歸納起來就是一個「緣」字。菩薩隨緣,所以圓滿自在。我們錯用了六根,所以惹了一身煩惱,無盡的苦報。

>>>續載中

  (《地藏經玄義講記》取自淨空法師啟講於1998.12.11新加坡淨宗學會,「華藏講記組」恭敬整理。)

網站首頁>淨空法師報恩講堂>佛陀教育雜誌Vol. 263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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