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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潢未申請許可挨罰,民眾有如啞巴吃黃蓮!民怨:「等公文像是等罰單。」
2012/02/22 10:34:13瀏覽57883|回應5|推薦5

   議員辦公室新聞稿

裝潢未申請許可挨罰,民眾有如啞巴吃黃蓮!

民怨:等公文像是等罰單。

          台北市一位周小姐,近日向市議員潘懷宗陳情,因房子正在裝潢未申請室內裝修施工許可證」,而遭到臺北市建築管理處(以下簡稱建管處)開罰,不過讓周小姐生氣的是,政府機關只知道要罰錢,卻不幫助民眾解決事情!一味要民眾等公文來,拖延民眾處理時間!

小姐的房子正在裝潢,今年110日建管處接獲檢舉前往稽查,不過建管處人員上門當日屋主一家因家中正在辦喪事不在,而當天稽查人員只對正在裝潢的木工說一句:裝修要申請,請屋主到現場!

小姐回家後聽到木工的轉述仍一頭霧水!為了解發生何事,家人於118至台北市政府建管處詢問,但是案件承辦人員,卻只是告訴她「等公文來才知道怎麼處理」,詳細情形請她直接找違建查報隊詢問,但不巧的是負責人外出,所以只好隔天再跑一趟,但隔日該區違建查報負責人卻仍是告訴她,「要她等公文來,才能聯絡拆除隊談後續的處理。」

小姐說,真的不曉得在自家裝潢也需要申請,碰到政府機關來取締,才知道自己可能違法了,一般人碰到這種事當然緊張,都已經打電話、也親自跑兩趟了,為什麼行政機關卻半句不肯透露!或許個案處理方式有所不同,但建管處連告知民眾到底哪裡違法都好像很困難,這種互踢皮球的處理態度令她相當不滿!

承辦人員的那句「等公文來」,聽起來就好像是要她等罰單來一樣! 市政府有各種資源要來便民,但建管處卻是讓人民靜坐家中等罰單,也沒有告知民眾市政府內就有社區建築師可以諮詢及協助輔導申請。

    潘懷宗說,今年41日起適用新違建處理規章,關於許多複雜的規定民眾也可向社區建築師尋求協助,建管處與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共同推動「台北市社區建築師」這項服務,可供民眾善加使用,政府每年編列預算,提供民眾第一次洽詢社區建築師免費的服務。家中裝潢要申請室內裝修施工許可證,對一般台北市民而言是一個陌生的觀念,政府立法是基於保障民眾居家公共安全,涉及牆體變動、天花板、牆面裝修、高度超過一.二公尺的固定式隔屏、櫥櫃等,都必須事先申請裝修許可證,因為這些更動攸關是否破壞建築結構,發生火災時的逃生動線或對火勢蔓延具關鍵性影響,須由專業建築師、合格業者執行規畫。可惜立意良好卻缺乏宣導!才使得挨罰民眾覺得有如啞巴吃黃蓮!預拆通知單上明明寫著:有疑義可電洽詢問但事實上卻是民眾親自跑到建管處問,又被請回去等公文!潘懷宗批評:告知人民權利義務為公務人員無可懈怠的職責!對於誤蹈法網的市民,應要適時提供專業知識,加以協助輔導,但是從周小姐的案子中,卻只看到公務員一昧的依法行政,而未善盡法治教育之責,致使一般大眾缺乏對於法律的認識,喪失維護權利的機會。

       潘懷宗提醒民眾,要申請裝修許可,需先取得直下層住戶同意書,並注意屋內線路是否合乎台電檢驗標準,及有無違反公寓大廈規約等….

<裝修許可申請流程如下>

1.找合格建築師或台北市登記有案的合法裝修業者,繪製裝修審查平面圖、材料耐燃證 明文件。

2.找具有審查資格的單位審圖及簽證(可洽社區建築師或請當地建築師公會推薦)

3.找具室內裝修業資格廠商或設計公司施工。

4.施工完畢後,繪製竣工圖,送建管單位查驗。

5.查驗無誤後,連同下層住戶同意書送件管處審查,經審查合格便能領取許可。

    依內政部統計,目前台北市登記有案的合法裝修業共2011家,去年核發室內裝修施工許可證僅2728件,平均每家業者承攬裝修工程 1.35件,間接證明極大多數的裝修工程都未事先申請裝修許可證!依《建築法》第九十五條之一規定,未申請裝修許可證者除了處六萬元至卅萬元罰鍰外,須限期改善並補辦,逾期仍未改善者得連續罰,必要時強制拆除其室內裝修違規部分,這意味想規避申請省錢反而付得更多!

    另依據建管處統計,近三年因「未申請室內裝修施工許可證」遭罰的案件數量從9822件、9937件、10068件,呈倍數成長,建管處一經查明便立即開罰,潘懷宗認為再多加強政策宣導,並善盡告知義務,不應該讓民眾不但荷包縮水,還被罰的一頭霧水!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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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pan710&aid=6140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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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ata
2017/06/23 12:17
對呀都沒宣導真的是擾民。(lisa1025168@hotmail.com)

麵線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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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這樣做的
2012/02/23 11:29

政府早該這樣做了!

我是深受其害,我家附近的鄰居,自己就改裝房子,侵犯了鄰居的權益,我們也沒法說甚麼。

至於怎樣執行,是有討論的空間。但民眾裝修房舍,是應該要審核,還要看是否影響鄰居的權益才對。

一個小失誤,是 "透露" ,不是 "透漏" 。


一畝桑田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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擾民
2012/02/22 17:15

連建築師都不接這種案子,

政府只知罰錢,

却沒善盡輔導之責,

這樣的擾民,

也是台灣奇蹟。



小市民
政府知道我們申請裝修許可要多花多少錢嗎?
2012/02/22 15:07
非常同意樓上的意見,政府完全沒有宣導,就直接要罰我們的錢!
要我們申請許可,但是建築師漫天開價,全部預算只有50萬,建築師就要拿1/10,設計師也要設計費,小市民的錢就不是錢嗎?! 政府少砸點錢做表面功夫,把這些錢拿來幫我們請建築師不就好了!!

ㄅㄆㄇㄉㄊㄋ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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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整個看起來除了擾民以外應該是圖利建築師吧
2012/02/22 13:10

一間小公寓找個工人整理一下還要申請還要建築師。

如果通通不用錢再說吧。

這裡面的法條有問題,議員應該質詢一下。

莫名其妙。

人民私有財產整理又不會影響其他人為何要申請

還是我應該去找民進黨議員來打市長比較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