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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版披風
2013/11/28 15:26:00瀏覽134|回應0|推薦1
若不是那陣風,
他可能永遠也不知道世界上有這種東西。

那天,
在遙遠路口的彼端,
一陣風掀起件長版披風的衣腳,
露出底下半截滿是黑白色斑相嵌的小腿。
讓他掀起好奇心的,
不是那雙腳的主人可能有著想要扮成大麥町狗的變裝癖,
而是不知何故,他就是直覺地認為,
那人遮在帽沿與長版披風下的身體,
根本就是完全的一絲不掛,
換言之,那黑白色塊相嵌的圖案,
就是那人的皮膚。

於是,在號誌轉成綠燈的當下,
他打定主意要仔細地盯著即將要和他擦身而過的那人。

然後,
天氣變涼了,是不是該添件風衣了?
他站在路口彼端的一家服飾店前這樣想。

等等!
他用力地來個大轉身,
回頭望向剛才的路口。

那個穿著大披風的麥町狗人呢?
在毫無印象地過完馬路後,
他才意識到那人早已錯身而過,
只能看見路口遙遠的那一端,
有件披風逐漸隱沒在來往的人群中。

這是第一次 。

也是因為這次經驗,
他才會對路上的每一件長版風衣留上了意。
而讓他更在意的是,
除了他每一次都錯無意識地錯過和風衣人的錯身外,
他還發現身邊的人沒一個看過路上的風衣人....,
至少沒人把風衣人和錯過錯身這兩件事連在一起過。

就當做是錯覺的巧合吧。
在遇過風衣人幾次後,
他如此這般的地結論。

然後,這天夜裡,
他獨自一人待在租來的六樓套房,
看著窗外對街小七的招牌燈光,
就著每次自動門開啟時的叮咚聲構思著文章。

他在論壇上大力地發文抨擊基督徒這些宗教人士,
口口聲聲地宣稱他們尊重同志,
而同志們應該有其它的選擇方案。
但基督徒卻不敢大聲地公開,
他們口中的「其它選擇」,
其實就是要同志們承認同性戀是罪,
在神面前認罪悔改,
如此就能在主裡成為新造的人,
擺脫同志罪惡的綑綁。

他尊重每個人的宗教信仰,
他在論壇上寫著。
但既然是個人的信念,
那為何不直接光明正大地公佈自己對同志真正的想法,
而是屈服於輿論與政治正確下,
只說些曖昧不清的「其它選擇」呢?

況且,當同志接受基督徒所謂的「其他選擇」後,
就代表著教會裡必須要接納同志。
但現在社會已然有意接納同志時,
基督徒們卻執意反對,
如此又該如何讓人相信教會會真正包容同志呢?
還是當牧師帶領一位同志進入教會後,
會眾們私底下仍有雜音:
這會帶壞我們的孩子,
這會讓孩子的有錯誤的兩性選擇,
這會毀壞教會的婚姻關係,
這會破壞教會的家庭倫理?

於是,他總結道,
基於教會自身無力處理同志的問題,
於是基督徒們下意識地選擇更簡單的方法:
製造紛爭,讓會眾們自認參與了同志事工,
好忽略教會無法處理、接納同志的事實。

我們不能指責這是故意的行為,
他貼上自己前些日子的另一篇文章鏈結引用道,
大腦本身就內建了這種機制,
讓人在紛雜的感官世界中濾掉不重要的資訊,
只讓人看到自己想看的,
聽到自己想聽的,
以免讓大腦淹沒在過量的資訊中。
所以,人會聽而不見,視而不ea....。

他的文章斷在某個字的鍵盤按鍵上,
因為聽而不聞這幾個字有種讓他深覺似曾相識的感覺,
於是他回頭再重讀那篇早先發表的文章,
並讓當中的一段敘述吸引了目光。

那段文字在說明一個心理實驗,
實驗中,受測者被要求看一段數十秒的影片,
影片中有兩隊分別身著黑色與白色球衣的籃球員,
正在螢幕前交互傳球走位,
而受測者則被要求計算當中身著白色球衣的所有球員們,
在影片中共傳出了幾次球。

絕大多數的人都數出了正確的次數,
或是在可允許的誤差內,
但真正有趣的是,
幾乎沒有人發覺在球員傳球的過程中,
有一隻猩猩大剌剌地穿過球員們,
從螢幕的這邊走到螢幕的那端去。

受測者在重看這段影片後,
都很訝異自己為何會錯過這麼明顯的目標。
但其實這是大腦中非常實用的心理機制之一,
因為人在日常的生活中,
其實是看到所有的東西,
聽到所有的聲音,
也接收到了所有味覺、觸覺、溫度等訊號,
但大腦無力同時處理所有的資料,
所以只好篩選重要的訊息,
好讓大腦的其他部份能持續地運作人體的維生系統。

這個機制也可以解釋為何我們在錄音的當下,
都能親耳聽到對方說話的聲音,
但在事後重聽錄音檔後,
卻無奈地發現所有對話都埋沒在各種日常雜音中。

看完這段敘述,
他想起這個實驗是他一個念心理系的同學告訴他的,
而那天,他同學其實還多講了一些事:
大腦這種過濾機制,
是建立在一種合理的設定與假設之上,
也就是人在對話中,
先自然地設定了人聲才是這場對話中會合理聽到的聲音,
所以大腦才會自動濾掉其他雜音。

而我們的大腦實在是太擅長這麼做了,
所以人在遇到一些過於不合理的事時,
大腦便會自動忽略這些事,
只是在這麼做的過程中,
會讓人當下的經歷與記憶出現不連續的中斷,
而這也是人覺得見鬼或撞邪的主原因。

講到極度不合理的事,
倒解釋了他為何會有似曾相似的感覺,
因為他小時曾在一本城市怪談的書裡看過這樣的故事,
故事裡說到,
有一種人,他的皮膚可以聽到與發出聲音。
他們皮膚上的淺色的斑塊會用觸覺感受到聲音的震波,
再轉將其轉化成神經脈衝,
接著傳導到臨近皮膚上的深色斑塊,
那裡的運動神經會把脈衝訊號直譯成肌肉的快速癲顫,
進而震動空氣並形成聲音。

書上說,這種神經訊號的傳遞與解譯的速度之快,
讓皮膚收到與發出的聲音在頻譜上只有半個位相的時差,
也就是發出的聲波波峰,
剛好對上了接收聲波的波谷,
兩種聲波在位相互相上抵消,
所以這種人就像是聲音的黑洞,
既不會發聲,也不會反射四周聲音,
就只有全然的無聲。

接著他又想起,
自己曾在某份報紙上的健康版看過,
在人的各種感官中,
只有聲音是在胎兒時即會被感知的,
其他感官則要在出生後才會開始發展,
因此,聲覺是人們最熟悉感官。

所以,他總結著,
我會覺得長版風衣男有問題,
是因為的大腦不斷地強制登出,
而這是我遇到無聲人這種完全不合理的事所導致的。

想到這兒,他不禁覺得後頸一陣發毛,
彷彿有人正從背後緊緊地盯住他。
他猛然回頭,卻見小小的套房只並無他人。

多想了吧,
於是,他決定到對街的超商逛逛。

從店員手上接過那杯發燙的咖啡色潄口水後,
他走出店門想吹吹風打起精神。
抬起頭正要喝口咖啡,
卻讓拿著紙杯的手凝結在半空中。

因為對面大樓他那小套房的窗口中,
站在他桌前的椅背後,
欠身看向他的電腦螢幕的,
是個戴著帽子的長版披風形體。
( 創作小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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