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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時間簡史」劄記
2005/05/07 01:31:32瀏覽1281|回應3|推薦7

其一<火與光>


  放學回家,一個人走在的街上,空氣冷冽。冬日的黃昏黑得好快,墨色的天幕早已罩了下來,抬頭仰望幽森森的夜空,星光有如傾瀉在黑緞子上的碎鑽,閃閃爍爍似在訴說她們動人的故事。

  沒有數理觀念的鮪魚最近在看一部「時間簡史」,是劍橋數學教授霍金的著作,講宇宙的奇異,講時間和空間,其實看不太明白。當初牽起興趣是想寫一個科幻小說,這類題材不少涉及過去未來的設想,四維空間的觀念不好懂,宇宙銀河星系的瑰麗卻擊起我的無限遐思。


  宇宙廣闊無垠,倘若遠方星體上有文明世界,那些載著歷史的輝光,可能在幾千年甚年幾十億年前發出,穿越銀河太空跨過千億萬里才抵達地球,映進我的眼底,遙遠的彼岸早已經歷無數的世代,此時此刻我在看她們的過去。

  光帶來時間,有時間才有歷史,才有一切,有光才有能量,能量是生命的泉源,地球沒有太陽不能有今天的文明,沒有光連蛋白質也無法衍生,何況奇妙的生命。

  光和火並生而存,美麗而神秘,比水更難捉摸。有些動物天生「向光」,如撲火的飛蛾和螻蟻;有些動物卻怕火怕光怕得要死,青蛙看見亮光便一動不動的,蠍子卻是「見光逃」。人類累積千萬年的經驗,懂得禽畜的特性;鴿子能辨識方向,飛到老遠的地方,聽說靠的是日光,人們就利用鴿子這項本領來傳遞訊息。

  火熱燙手,小孩子吃過虧知道不能觸摸,但火對人類有種莫名的吸引,遠古的人類已喜歡圍坐火堆聊天飲食,喜火的習性一直流傳到今天:古雅的壁爐,野外的燒烤,店子裡的火窩,變化出不同的風俗和文化。

  中國節令儘管來源各異,民間流傳的大體離不開對光的祭典,春節的圍爐團食,上元節的花燈,中秋的拜月(月也是光源)等比比皆是。

  金庸的「倚天屠龍記」裡波斯明教原名拜火教,以火為尊,六枚聖火令隨教派流傳到中土後,拜火的祭禮仍存,中土明教總壇就叫「光明頂」,遭六大派圍攻之時,白眉鷹王殷天正力戰各派高手,筋疲力竭,倒在地上傷疲交煎的教眾眼看明教就此覆亡,無不一一掙扎坐起,雙手合成火舞狀,口中誦唱:

  「焚我殘軀,熊熊聖火,生亦何歡,死亦何苦?為善除惡,惟光明故,喜樂悲愁,皆歸塵土。憐我世人,憂患實多,憐我世人,憂患實多!」

  生亦何歡,死亦何苦,何等悲嗆的情景。


  舉頭遙看黑沈沈的天空,物換星移,回溯過去,鮪魚記起童年幾段光之碎片……

  鮪魚小時候和其他孩子一樣對火很好奇,家裡沒人抽煙,煮食和洗澡都用煤氣,幾乎難找生火工具,連根火柴也沒有。有次在學校附近拾到一個打火機,擦一下有火焰噴出,十分有趣,馬上收起不讓別人看見。回到家中照常溫習做功課,沒事人似的,等到晚上各人都睡了,拿出打火機亮起火焰,紅紅的火舌隨風舞動,在黑夜中特別明亮奪目,比窗外漆黑天空上的星光耀眼得多,覺得火又神秘又好玩。

  誰知翌日一早被媽媽叫醒,問我打火機那裡得來,我低下頭不敢望她,心裡卻惱她檢查我的書包,抿嘴不答話。媽媽很少罵我,但那次她真的生氣了,說萬一引起火災便不得了,我似懂非懂,心裡想,火真的那麼可怕嗎?

  有一年中秋和家人到公園玩燈籠,我失手把小兔燈籠燒掉了,還炙傷了手,痛死了,那時才真正知道火的厲害;人家說,一朝被蛇咬,三年怕草繩,是有點道理的。

  以前家住二樓,夏天蚊蟲較多,爸爸特地買了一座滅蚊燈回來,高高掛在牆角。後來才明白滅蚊燈的原理:蚊燈發出紫光吸引昆蟲,再用高壓網電擊蚊蟲。

  到夜裡,全屋的燈關了,只餘那盞幽幽的紫光燈亮著,成了周遭黑暗環境的焦點,隔不多久,不知死活的昆蟲撞進外圍的電網,閃起小小一點星火,一個生命就殞落了,整個夜裡宛如煙花乍現,僻僻拍拍的此起彼落,一隻蚊蟲的死亡,並不能為下一隻同類帶來啟示,遺傳密碼驅策下,一條一條小飛蟲紛紛衝向光源,投向毀滅之路而不自知。

  幼小的鮪魚當然什麼原理也不識,覺得那紫燈好厲害,一個夜晚下來,網上掛的,燈座底橫躺的,起碼一百來隻燒焦了的蟲屍,鮪魚驚歎之極,煞有介事的向媽媽報告軍情,媽媽總是笑笑,慢條斯理的去清理現場,收拾殘局,她還告誡我千萬別用小指頭去碰電網,那是十分危險的。鮪魚想,碰一下沒礙事吧,但始終不敢去驗証她的話對不對,電擊的滋味不好受吧,看看蚊蟲的下場便知道了。


  回家的路總覺漫長,今夜只有星光殘月伴行;舉頭凝望,難得一個沒有雲的夜空,星光特別明亮,一晃一動的跟著我的步伐走。銀河星月千百年都是老樣子,在人類的歷史而言已可說是永恆,人的存在只是他們的一瞬,但若把視界拉開些,廣大無邊宇宙中的星月,包括我們的太陽,也不過是一點微弱的火花而已,就像昆蟲臨死前爆出的一樣。
  
  人類生命有限,思想卻是無窮,像我這樣冥思片刻,逍遙物外,瞬間便已上下古今的遊走一遍,比光速還要快捷得多。

  低頭數拾著地上移動的身影,此時此地的我感到一陣肚子咕咕作響,不知家裡的媽媽,在這寒冬下,會否來一個火鍋,想著想著身子開始熱暖起來了。


其二<情詩>


我站在倫敦的火車站前
你在遙遠的東方,遙遠的家
今夜,天上有星星在閃
我告訴她們,這刻想念你

我要走到你身邊
由這裡開始向著你的方向走
若我能一葦渡江,更會飛越山河
一直向前走,向前飛
不拐彎,不抹角,畢直的向前

可是我離你越來越遠,我飛出了地球
因為你原來在我腳底,在地球另一端

    你在遙遠的東方
    |
地球->○________>我往前直走


  上面一首胡扯的詩雖然很糟,但講出了一個事實,表面上的直線其實並不直,由倫敦去香港或台北最接近的不是直線,而是曲線,因為你不能穿越地心通往另一端。

  再往深一層去想,假設你就是地球,你以為你在繞著太陽兜圈子嗎?答案是不,在地球來說,她是一直向前跑!

  想像一下,太陽對地球的引力場就像地球的廣大陸地一樣,地球在太陽的「土地」慢步向前,相等于人類在地球「土地」上向前走,地球只是不斷「向前走」了一年,剛巧又回到起點而已(地球繞太陽公轉一周須時一年)。

  人類在地球表面「向前走」了八十天回到出發處(電影「八十日環遊世界」,主角用了不同的交通工具,若換上現代最快的飛機,不用一天就好可以了),地球在太陽軌跡表面「向前走」了一年回到原點,就是這樣,地球和人都以為自己不斷向前走,不回頭,可是最後還是回到原來的地方。

  古代人類以為陸地海洋有邊界,遠在千山萬水之外,若走到天涯海角便會丟入深淵。事實証明不是,無論你往那方走,始終有一日回到起點。同一道理,宇宙也沒有邊界,當你乘著光速飛船,向一個方向不斷直航,若你不死的話,總有一天將回到地球,因為你繞了一圈回來了。

  「天上方七日,人間八百年。」這話不是沒道理的。

  愛恩思坦的「廣義相對論」說,越接近光速,時間變得越慢,若飛船以光速飛行,時間幾乎停頓下來,那麼不老不死的預言將能實現。不過幾十億年後,太陽的燃料耗盡,變身成紅巨星,地球早已被吞噬了。

  一回頭已是百年身,想來不免唏噓。



其三<歷史>


  任可人都有過去,任何東西都有歷史,任何事件都有遠因,無論往前回溯多久,總有比事件更早的事件在前,彼此關係著。人類的遠祖可以追溯到一百萬年前,再往前更早看,是冰河時期,恐龍雄霸地球,三葉蟲,大陸板塊遷移,五十億年前地球由碎塊結聚,再早一些是太陽這個銀河系旋臂邊沿的小恆星誕生,然後是約一百五十億年前的宇宙奇點大爆炸,歷史追溯到奇點就中斷了。

  奇點是一個密度無限大,空間無窮小,全部物質擠在一起的小點,然後溫度不斷上昇,達到某個臨界點,引發大爆炸向外膨脹,物質聚合,宇宙空間和時間生成,歷史於焉開始……

  奇點之前沒有空間,沒有時間,即使奇點是前一個宇宙的崩塌內縮而成的結果,所有上一次宇宙發生的事都已灰飛煙滅,跟現今的宇宙無涉。

  聽聞教廷把宇宙大爆炸理論納入教義,即是說他們不排斥大爆炸,因為那只是解釋神創造萬物的手段,至於沒有時空的奇點,和神的存在抵觸了,1984年當時的教皇接見包括霍金在內的幾位科學家時,勸說最好不要做研究。

  儘管這樣,宇宙的創生和死亡是很奇妙的事。

  我只相信永恆,不是永恆的存在或覆滅,而是永恆的變化,生而後死,死而後生,永恆不息才是宇宙運行的法則。即使此刻我們的宇宙崩塌了,下一次又會以另一種形式創生,那時不一定有人類,更不要說星系銀河了,可能是人類從沒有想過的面貌,若真的有造物者存在,只有牠才看到。

  奇點到底存在過沒有?體積無限小,密度無限大,溫度是1之後跟33個0的超高熱,現今宇宙銀河全部物質都擠在一個小點,包括你我他和千億萬的人類,太古創世之時原來比咫尺還要親近呢。

  中國人有前世今生的宿命論,算起來才不過幾千年的光景,比起一百五十億年的宇宙,實在微不足道。

  可以這樣說,不知多久前,人類早在一起了,你之中有我,我之中有你,我們骨肉相連,何等接近,想記有人類歷史以來大大小小的戰爭,造物主真懂得開玩笑!



其四<時光倒流>


  時間可以回到過去嗎?

  這不是科幻小說的題材,有好幾位科學家曾很認真的思考過這個問題,包括大家熟識的愛恩斯坦和霍金。愛恩斯坦認為只要有人用比光速快的速度在時間中旅行,就能回到過去,可惜現在還沒有這個技術,他有一條著名公式:
    2
E=MC

  任何物質越接近光速,質量就會越趨近無限大,這樣大的質量沒有什麼火箭有這個能量推動。

  霍金後來提出「蟲洞」理論,認為兩個不同的時空有捷徑相連,只要找到這個點就可以回到過去或者未來。

  霍金更早之前有個頗有趣的想法,也能回到過去。

  先做個簡單的比喻,假設桌子上有一個玻璃杯,掉到地上摔成粉碎,將這樣的事件拍成影片,然後把電影倒帶看,你會看到滿佈地上的碎片歸聚在一起,結合成杯型,然後跳回桌上。

  如果拿熱力學第二原理,有序物質越向無序(摔破),時間箭頭向前(正向放帶),這和宇宙大爆炸相符合,空間向外膨脹,也是時間向前。

  但假設有一天,膨脹的力量減弱到對抗不了物質間的引力,宇宙開始塌縮(相當于碎片歸聚在一起),時間倒退,人們從墳地跳出來,反老還童,最後回到母親的肚子裡,一切歷史回溯,最後還原到太古初開的高度密集的奇點上,所有物質擠在一塊,密不可分。

  看過一篇武俠小說有倒帶的描寫,手法空前:

=================

  或許是上天垂憐,一切竟開始逆走!劍聖迅疾無倫的身影現形,兩指逆運劍氣!各人均退了幾步,在劍聖白杉上本已乾涸的血跡向上飛凝,由我的創口鑽入……

  一切,都重來了,不管這是何等異象,我在心中向天抱拳以謝!

  於是我和劍聖越鬥創口越少,愈戰愈不酣熱,最後我與他說了些顛倒不易懂的話語後,抱拳作揖而退。這時,我感到莫名的輕鬆暢快,心中不禁犯起疑竇:究竟我們為何而戰?

  我可以不必細想,因為我身子開始舉步後退……無需自主,我開始尋找仇恨的發軔。

  我雖逆著翻過了山嶽百里,逆著度過幾夜幾晝;我卻清楚知道我的每一個念頭,每個夢,就像我正看著自己,這樣的感覺很詭異,就像我生了第三隻眼睛。然而,也因如此,我能面對自己。

  又跋涉不少旅途,有天我正倒行在一處山林之間時,我知道,我將面臨一些殘酷的事實……

  我退到一間竹屋門口,一具屍體立了起來,而後脖子轉了一圈才轉回了正位,慘嚎了半聲後,我的手緊緊捏住他的喉……

=================


  霍金的設想和這篇小說十分吻合,不知作者有沒有看過霍金的理論,若沒有的話,真是英雄所見略同啊。可惜的是,霍金後來推翻這個想法,不過拿來作小說的話倒是神奇之極。


其五<人擇理論>

  看完「時間簡史」,什麼量子力學、視界邊沿、虛時間、弦理論和波函數等等,大部份理論都不甚了了,但其中有一條「人擇理論」倒是頗堪玩味的。

  先提出幾個問題:

  為什麼宇宙是現在這樣的?
  為什麼有恆星,地球等等星體誕生?
  為什麼有人類出現?

  回答這些問題,「人擇理論」提供了一個答案。

  人擇原理是說,我們的存在決定了宇宙的某些性質為什麼是這樣而不是那樣,是這樣就有「人」,不是就沒有「人」,也沒有意義。換言之先有個「人」的生存環境,令人類得以繁殖衍生,才可以讓人有足夠的智慧去懷疑他們為什麼會存在。

  哲學家笛卡兒說過:「我思故我在。」

  笛卡兒的話也適用于人擇原理:不管這個宇宙有什麼樣的性質,它必須要使得智慧生物可能存在於其中,不然就沒有人來問「宇宙為什麼是這樣的?」

  霍金在「時間簡史」討論過,目前宇宙似乎是在以一個「恰到好處」的速度在膨脹。只要它膨脹得稍稍快一點,當初的物質就會高速散開,而無法聚合成星體和行星,更不可能有地球和人類。反過來,如果稍微慢一點點,引力就會把所有的粒子拉縮在一起,變成一團具有高密度、無限質量和超高溫的奇點。可幸的是,我們宇宙的膨脹正好處在一個「剛剛好的速度」上,這堪堪使得宇宙中的各種複雜結構和生命的誕生成為可能。

  我們問:為什麼宇宙以這樣一個速度膨脹?人擇原理的回答是:宇宙必須以這樣一個速度膨脹,不然就沒有「你」來問這個問題了。因為只有以這樣一個速度膨脹,生命和智慧才可能誕生!

  人擇原理和神創世界很接近,是不是另一種宗教的神話?但從種種可觀察到的天文現象和微觀粒子的證據,宇宙間每一種原理都「好像」為人類生存而設計。一個簡單的例子,大家知道原子是一個或以上的電子圍繞一個質子和中子的核而旋轉的,假若電子和核的引力大些,電子會吸到核心去,若引力小些,電子會逃逸而去。無論怎樣,只要引力不「剛好」是那一個強度,就沒有原子,沒有原子就什麼也沒有了,遑論人類。

  在網上曾看過「法輪功」把「人擇原理」引用到他們的教義上去,別的宗教有沒有類似的行為不得而知。我不反對神,但我更相信概率,當中有兩個假設:

  第一:在無限的時間洪流中,有過無數宇宙的誕生及滅亡,其中許多宇宙無法達到「剛剛好」的條件,生生死死都與智慧生物無關,沒有「東西」去懷疑它。只有現在我們這個宇宙「剛好」什麼條件都符合了,才有今天的我們存在。

  第二:同一時間,在極大的空間中有無數的宇宙誕生,各有不同的數據去生長和覆滅,當中「剛巧」至少有一個宇宙什麼條件都符合了,讓星系成長,生物得以發展。

  同樣的,概率問題也適用于原子結構,原子或者只是我們這個宇宙才「剛巧」有的物質。

  不管「六合彩」如何難中,總有一天有人會把頭獎領去,人類有今天的生存環境,可能只是我們的運氣好而已。


其六<當世界終結的時候>


地:


  你醒來吧,別再睡了。

  你記得嗎?很久很久之前,那時候沒有世界,沒有你,也沒有我,那裡沒有時間,沒有空間,沒有物質,甚至能量也沒有,一切在靜止狀況中……

  一百五十億年了吧,然後奇點的條件滿足,一個很小很小的點引爆了,無數被強力擠壓的物質被釋放出來,不斷向外膨脹,空間有了,時間有了,你也誕生了,在高速的運行中,你被宇宙中一個毫不起眼的小子--「陽」--吸引過去,成了他第三位情人,矇昧肇初的人類叫你做「大地」,但我更喜歡叫你做「地」,你之前兩位姊姊是「水」和「金」,記得嗎?

  我呢,我不過是宇宙間無數微小塵埃中的一顆,在茫茫廣大的空間中飄浮著,偶然一天我們遇上了,我被你藍得目眩的海洋深深吸引,之後我跟了你,在你身邊徘徊不去;四十億年了,你地上的人叫我做「月」,記得嗎?

  我們相遇之初,萬物還沒滋長,那時你活躍、年輕,地表的板塊移動頻密,本來緊接在一起的北美、南美和非洲越飄越遠,現在中間已相隔一整個大西洋了。世事變化,誰可逆料,然而不管怎樣,我一直在你身邊,關顧著你的一切。

  你外表冷淡,沈默,冰藍的外貌看起來很酷,然而你內心有火熱流動,我是知道的。「陽」給予我溫暖,但我更喜歡你,喜歡你頭上的雲和空氣,喜歡你陸地上的山川風物,喜歡細水江河流入汪洋大海。

  十幾億年前,一塊空前巨大的殞石衝進你的腰間,擊起淊天巨浪,把大平洋撞出一個大洞來,還虧你身子壯健,沒有被撞倒,但之後你被擊起的塵埃遮閉,看不到你的臉面,我擔心得什麼似的。幸好過了一百萬年塵埃便散了,由那時開始,海洋出現了有機體,真是奇妙的變化,由這裡滋生萬物,我想是拜那顆天外殞石帶來生命吧。

  生命創始後,你越來越有活力,你長出無數植物,繼而演化各種各類的海洋生物,三葉蟲、魚類、爬蟲類、兩棲類,之後牠們走上陸地,繁衍出萬千種動物,真是一個生機處處的年代。

  過了許多年安靜的日子,六千萬年前,第二次殞石撞擊把你陸地上的小恐龍全數滅絕。

  然而,你很快復元過來!

  當塵埃落盡後新一批物種在你海洋和陸地上衍生,我看見馬群在原野中奔馳,北極熊在極寒的冰地上打滾,翼龍演化成鳥類在天空翱翔;但在眾多生物中,最叫我興奮是前不久才在陸地上出現的人類。

  地,我們相處幾十億年了,你從來沒欣賞過我,沒讚美過我,只有人類一開始就膜拜我,尊敬我,視我為神明,為我編寫過無數悽美動人的故事。

  我由那時起變得更溫柔了,你可知道麼?

  我不能像「陽」一樣給你能量,但他太強猛了,不可逼視,況且他有別的事忙,而我只有你一個,日日夜夜繞著你打轉,我為你掌管潮汐,調節生態環境,你或者覺得奇怪,我永遠一邊向著你,人們叫這現象是:公轉和自轉的時間一樣,其實是我的視線不能片刻離開你啊。

  當「陽」落到地平線下,就是我的世界,人們叫「夜」,夜月,很動聽吧。我借著「陽」的反映發出柔和的輝光,把黑夜照亮,讓趕路的旅人得到慰藉,躺入異鄉客的夢,被寫入數不盡的動人詩篇裡,不少人還把我描繪進畫中……這一切一切太美好了。

  可是百多年前,人類科技有了些長進,發現石油,發明汽車,生態環境急劇惡化,他們砍伐樹木,移山填海,排放大量的廢氣,弄穿了臭氧層,你知道「陽」的紫外線多麼厲害的吧。

  你患上感冒了,終日昏昏欲睡,不久前印度洋起了一陣小震動,我知道是你打了個小噴嚏,之後一點漣漪泛向沿岸,地上死了些人;這時候,他們才明白你是不可預測的,而我卻深知你的脾性,你是生病了啊!

  地,我們的命運由宇宙初開就連在一起,億萬年來,朗朗星空下,你是我頭上的大亮球,日夕凝視你是我唯一可做的事,但我正漸漸離開你,這不是說笑的。

  或許是那次大爆炸留下的影響,或許是宇宙膨脹的力量驅使,我們正日漸分離,不知道那一天,我終會離開你的力場,可能被木星牽引了去,可能撞到哈雷彗星而灰飛煙滅……

  我是深愛著你的,地,我清楚我們的命運,就算我沒有離開你,總有一天,當「陽」的能量耗盡,變身成碩大的紅巨星,我們也會被他吞噬。天長地久有時盡,毀滅我不懼怕,只要能跟著你,反正混沌初開也是擠在一塊,不是嗎?

  你的病不輕了,北半球剛過了幾天嚴寒的日子,人們瑟縮在被窩裡,可有想過這樣反常的天氣是他們一手做成的。

  地,醒來吧,冬天快過去了,你要趕快給我醒著,未來的日子不知還有多久,在「陽」崩解之前,多一日是一日啊!

  當世界終結的時候,地上再沒有任何任生物了,沒有人為我們悲傷,沒有人為我們的殞逝婉惜,但這不重要,天地間只有你和我,這就夠了。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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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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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ie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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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趣..
2005/07/10 06:41

你的文章很有趣呢~~

如果你要寫科幻小說,我推薦你去找一些「天文物理Astronomical Physics」的科普書籍~

天文學家每天看星星,想像力很豐富~霍金算是理論物理學家,應該不是天文物裡,當然他既是理論物理學家,當然什麼都可以做的~呵呵

譬如:

預知宇宙紀事

The Whole Shebang: A State-of-the-Universe(s) Report

鮪魚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_^
2005/05/08 17:05

難得恰恰看完這篇東東,謝謝啦^_^
有個說法是這樣的:科學論文每多一條公式就少一半讀者
我的讀者已經不多,再這麼折騰下來,還剩多少呢:p
幸好我不懂公式,又不太懂理論,
只是就書中的內容發揮一下想像而已

恰恰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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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開眼界
2005/05/08 03:26

你知道我很懶 太長的文章 我會放棄

但是今天星期六 剛起床 聚精會神的看完

我一向不喜歡看科幻片 覺得都是幻想講古

天馬行空 胡謅一篇 也無人證明 反駁

但是你這篇說的似模似樣 還真有些道理

就算是吧 我也會在"正好的速度" 下 在某天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