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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職類規範修正規定
2014/10/27 09:42:25瀏覽337|回應0|推薦3
勞動部 中華民國1031023
勞動發能字第1031806437

修正「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名稱並修正為「技術士技能檢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職類規範」,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技術士技能檢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職類規範」

部  長 陳雄文

 

技術士技能檢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職類規範修正規定

級別:乙級

工作範圍:適用從事「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中「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工作。

應具知能:應具備下列各項知識及技能:

 

勞動部 中華民國1031023
勞動發能字第1031806436

修正「 勞工衛生管理甲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名稱並修正為「技術士技能檢定職業衛生管理職類規範」,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技術士技能檢定職業衛生管理職類規範」

部  長 陳雄文

 

技術士技能檢定職業衛生管理職類規範修正規定

級別:甲級

工作範圍:適用從事「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中「職業安全管理師」工作。

應具知能:應具備下列各項知識及技能: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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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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