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台灣街道,時常看到商店門口就是喜歡撂英文, 大剌剌寫著---營業時間:AM 9:00~PM 9:00 雖然不符英語習慣寫法,但是土生土長的台灣人也不在意或者根本不懂語法錯誤,卻也看懂它的意思就是早上9點到晚上9點,然後習慣成自然,以訛傳訛,最後積非成是。 這是中文的習慣寫法,但是書寫英文時,依舊使用中文語法的思維,應該遵循人家的習慣與語法,不是嗎? 難不成在台灣最後自成一套台式英語? 以下轉載自http://englishisland.com.tw/curious/post/103 P.M.? PM? 哪個才是對的? Example: 下午3點整 Three oclock in the afternoon 3:00 p.m. 3:00 PM 3 PM 15:00 下午用p.m.表示,上午用a.m.表示,3:00 p.m. 如果用大寫,就不需要縮寫點,3:00 PM 或是直接用24小時制來表示,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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