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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3 14:34:52瀏覽444|回應0|推薦13 | |
如何預防及處理校園自殺事件 Ï青少年為何想要自殺? 欲自殺者常因無法忍受心理上的痛苦且其認知想法僵化,對事之解讀僅持一種非黑即白之觀點,內在情緒是矛盾、挫折、無助及無望的,也常經驗強烈的孤獨感,故會『自認』無路可走,視自殺為解決之道。 Ï自殺者常出現之心態 Holden(1986)認為自殺是嚴重的情緒困擾未處理所致之後果,想自殺的青少年常處於極大的痛苦中,他們渴求脫離痛苦(Popenhagen & Qualley,1998),而Matter和Matter(1984)認為自殺是青少年所採取的一種溝通方式,他們試圖用這樣的手段獲得掌控權。 另外,Leenarrs(1992)根據遺書整理出以下八類自殺者的心態:無法忍受的心痛、內心複雜而矛盾、人際關係的建立與維持有困難、適應困難(感到無法解決問題、自卑、憂鬱)、創傷性的經驗(以自殺來報復或對抗他人的拒絕)、認同感消失(過度認同某個失落或拒絕的對象,一旦此種需求無法滿足,會深感痛苦而希望自己消失)、在建設性及解決問題的能力較他人弱、認知束縛(思考僵直、短視,其思考焦點均放在生活的變化及創傷性事件上)。 Ï常見的自殺理由 包括:為了逃避痛苦或無法解決的困境、想獲得他人之注意及協助、避免成為別人的負擔(為讓他人好過些)、為陪伴已故的親人或摯愛、懲罰自己、處罰活著的人(讓別人後悔)、為操縱、威脅、恐嚇他人、為爭取自主權、為確定別人是否真的關心他、表現強烈深刻的愛意、表現絕望的感受及因一時失去理性的衝動等理由。 Ï導致自殺的危險因子 家人曾有自殺史、曾有自殺的企圖、有自殺的計畫、家庭因素(如:父母離異、分居、失落、虐待、暴力或其他問題而呈現不穩定的狀況)、最近經歷喪親之痛、因特定的重創週年而精神恍惚(如:親人祭日)、患有精神疾病(如憂鬱症)、曾有葯物濫用、酗酒或醫療失敗史、有重疾或殘障、獨居或斷絕與他人來往等因素。 Ï自殺前的警訊「FACT」 *感覺(Feelings):通常有無望感(如:事情不可能變好了、已沒有什麼好做了、我永遠都沒有希望了)、害怕失控,擔心傷害自己和別人、無助、無價值感(如:沒人在乎、沒有我,別人會更好、痛恨自己)、過度的罪惡和羞恥感、持續的悲傷、焦慮與憤怒。 *行動或事件(Action or Events):藥物或酒精濫用、談論或撰寫有關死亡或毀滅情節、做惡夢、焦躁不安、攻擊、鹵莽、最近經歷失落(如:死亡、離婚、分離、關係的破裂、失去金錢、地位、自尊、對宗教的忠誠)。 *改變(Change):人格改變(如:退縮、厭倦、冷漠、猶豫不決,或由話少者變成喧鬧、多話、外向)、無法專心、睡眠改變(睡太多、失眠或早醒)、飲食改變(如:沒胃口或吃得過量)、對喜歡的活動失去興趣(如:朋友、嗜好、個人清潔、性)、經過一段時間的消沈後突然情況好轉。 *惡兆(Threats):不尋常的言語(如:流血流多久才會死?)、威脅(如:沒多久我就不會在這裡了)、計畫(如:安排事務、送走喜歡的東西、研究藥物、獲取武器)、自殺的企圖(如:服藥過量、割腕)。 Ï青少年自殺的癥兆 *無法專注且覺得自己沒有用、學校表現及出席的突然改變、與其親近的人在最近自殺、出現離家或其他突然的行為改變。 *間接備死行動:送走有價的財產或是作最後安排,如:留下遺書、遺言、將日記封閉交托親友;開始整理身邊之物,燒毀或丟棄不用之物(如:日記、相片),清還所有物品、分配一些東西給親友。 *反常行動:突然拜訪久未聯絡的朋友,一反常態顯得特別明朗多話;或對平日疏遠的父母、家人格外孝順、親切或提出想做一趟較長的旅行。 Ï自殺危機處理原則 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積極主動追蹤、仔細地傾聽與反應個案之問題,協助處理問題及發現可用的資源(如:信仰之力量)、面質當事人對死亡羅曼蒂克或不切實際的想法、處理自殺者的工具、將想自殺個案之事告訴他人,尋求有經驗處理者之協助,並將防範自殺的觀察責任分散,說明此事保密之限度為何,亦可試著與當事人訂定契約(附件一)。 Ï了解自殺行為計劃的各種細節 以五個W來思考並防範:Who(有無其他人牽涉其中?)、What(何事引發使他有自殺之決定?)、When(計劃何時自殺?)、Where(計劃在哪裡自殺?)How(打算用何種手段或方法尋死?) 。 Ï評估自殺 評估的內容包括:詢問自傷的意念(如 :你是否曾想要傷害自己?)、了解自殺意念的頻率與強度 (如 :想要傷害自己的想法,本週出現了幾次?)、評估求生的程度(如 :有沒有值得你活下去的理由?)、了解想自殺的原因( 如 :你為什麼想死?)、了解自殺的目的( 如 :你希望從自殺的行動中得到什麼呢?)、了解他的支持系統( 如 :你是否想過,其他人對你的死會有什麼反應?)、評估自殺的計畫( 如 :你打算什麼時候?在那裡?進行自殺行動?)、發現自殺要使用的方法( 如 :你是不是想過用什麼方法結束自己的生命?)方法愈特定,自殺的可能就更大、評估自殺方法的致命程度 (如 :用槍或吊死要比吃葯丸易致命)、評估自殺方法之可行性 (如 :若要用的工具隨手可得,則自殺危機增大)、判斷困擾的程度( 如 :心理驟變或解組的程度,是否需專業人士幫忙)、探索其個人史(如 :過去是否出現自殺意圖?事前是否發生死亡的事件?) Ï與欲自殺者溝通之禁忌 勿用激將法挑釁當事人去自殺(如:你是不敢自殺的)、勿論斷自殺是對還是錯、勿責備、羞辱或否認其想自殺的真實感受(如:那是你自己亂想的)、勿陷入自殺價值或哲學意義之爭辯、勿使其落單(直到你確定他已無自殺的危險)、嘗試勿對自殺者所言之事表示震驚、勿答應你做不到的事、不要對過去自殺的企圖使用「成功」或「不成功」的字眼、勿嘗試替他作心理分析或解釋其行為、不要用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敷衍態度,縮小對方的問題等。要為他找活下去的理由,即便是一項也就夠了。 Ï自殺行為的預防策略 *初級預防:可提供教師與家長有關心理健康和自殺防治的相關訊息、針對危機邊緣的學生進行團體輔導、協助新生適應新環境、成立青少年協助專線、建立社區網路,發展緊急方案以支持學生及其家人、可在專業人員的督導下,教導學生自殺防治的教育課程。 * 次級介入:著重在有自殺傾向的學生予以提供協助:如:評估自殺傾向學生的自殺想法及行動的層次、通知具有自殺傾向學生的家長,對有此傾向的學生提出及時協助的保證、辨識出可能受自殺事件影響的學生,適時提供協助、媒體的報導應以公開求助的地點,來取代鼓勵自殺的方法。 *三級介入:受到朋友或親戚自殺所影響者,應予以長期的支持、輔導與追蹤。 Ï危機預防之方式 j提昇全校教職員生對警訊的了解及危機處理的知識。k以心理測量的方法,篩檢出有危險可能的學生並追蹤之。l找出濫用藥物、成績問題或家庭問題的學生。m對高危險群的學生,備有支持性的團體諮商。 n有自殺企圖的學生立即轉介給心理衛生專家。o由自殺防治專家主持教室及團體,討論青少年自殺的主題。p向相關人員(如:老師與同學)說明自殺問題的特徵,給予協助的原則與方法,增加他們對情境的控制感。q製作自殺防治的小卡,傳單及宣導手冊分送學生與家長。 Ï自殺事件發生後之處理 一、在學生方面:自殺行動發生後,應儘速評估人員與學生的哀傷反應,找出受自殺事件影響最巨的學生,提供個別與團體的諮商及自殺未遂者的轉介諮商,並與家長、學生共同解決衍生出來的問題。為使自殺造成的影響減到最低,學校要預備一份對死亡事件的聲明,讓老師讀給學生聽,以免以訛傳訛。在辦理紀念學生死亡的活動時不應過度,要參與葬禮的學生亦要得到家長的允許;未參加葬禮的學生,學校的日常活動應持續。 二、在學校方面:依Poland(1989)建議學校面對大眾媒體之要點如下:j選定人選作校園事件的發言人以負責回應媒體k發言人應熟知青少年自殺的個人特質與動力因素。l發言人應先假設媒體可能關心的問題,事前進備。m自殺者的年齡、年級應誠實地回答,但自殺所用的方法應低調處理。n聲明的重點放在學校如何採取行動來幫助其他學生。 o應介紹青少年自殺的問題,並以文件展示說明學校已做的預防措施 。p發言人應要求媒體強調自殺行為的警訊。q媒體到校採訪,應在學校的房舍周圍,而且要限制不可隨意進出學生活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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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