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怒斥教師體罰小孩 協議老師女兒兔跳1百下「還債」
【東森新聞報 記者張旭嵐、許家驥/台北報導】
校園體罰事件層出不窮,台北縣板橋大觀國小傳出老師鄭淑儀,因為一位小學1年級的小朋友沒交作業,竟罰她兔跳1百下,引起家長吳太太的不滿,不過離譜的是,吳太太居然「以暴制暴」,要求鄭淑儀簽和解書,並由她6歲的女兒代母受過,也要兔跳1百下,做為和解條件。
模仿兔子跳小朋友可能覺得很好玩,不過如果被罰兔跳1百下,恐怕就笑不出來了。
這場體罰風波發生在今年3月,鄭淑儀處罰小一的女童兔跳1百下,導致她隔天雙腿無法動彈。
女童家長吳太太氣得一狀告上北縣教育局,還訴諸媒體硬要老師自己也做兔子跳,才善罷甘休。
事發3個多月,雙方在校方和北縣教育局的協調下沒有結果,最後鄭淑儀竟然以懷孕為由,私下答應讓自己現年6歲的幼稚園女兒代為受罰,今天下午要在板橋市公所旁調解委員會門口兔跳1百下,作為償還與和解,無辜小女兒成了「以暴制暴」荒唐協議下的代罪羔羊。
不過經過東森獨家專訪,當事人吳太太表示,當時是在協調會僵持不下,校方某位主任跳出來說:「難道要老師的女兒跳還給妳,才肯罷休?」沒想到真的變成白紙黑字和解內容,而且全程校長、督學都在場,因此吳太太質疑學校公然說謊。
吳太太強調,她沒有要求罰老師的女兒兔跳1百下,而這明明就是學校的決議,學校竟然集體公然說謊。
她拿出和解書與錄音帶指出,和解書明明一式兩份,校長梁坤明、督學歐人豪等9個人在上面簽了名,還有錄音為證。
她激動地說,「和解書是校方在會議室寫好後給我的,學校卻說這是我和老師私下和解,難道簽名這些人是靈魂嗎?」吳太太還說,老師罰她女兒兔跳1百下,跳到肌肉挫傷,卻要全班小朋友統一口徑說只有跳10下。
她以錄音帶證實,班上同學看著她女兒一邊做兔跳一邊數次數,的確跳了1百下。
台北縣教育局副局長洪啟昌則表示,據他的了解,吳太太幾乎每天都打電話給老師鄭淑儀,可能因此才不堪其擾答應以這種荒謬方式和解。
他強調,不能讓這件荒謬的事情發生,必須妥善協調,並進一步調查鄭淑儀的做法有無疏失。
這起事件因體罰兔跳而起,有醫生就指出,小朋友的肌肉發展未成熟,如果兔跳或蹲跳過度,很可能會引發「肌球蛋白症」,又稱為「橫紋肌溶解症」,將使骨骼肌損傷、肌肉裂解,肌肉細胞壞死等,嚴重會導致慢性腎衰竭,甚而導致死亡。
聽到這起代母受過的荒唐協議事件,不禁讓人想到,當小孩的教育變成大人的戰爭,就算有天分出勝負了,真的有人是贏家嗎?
接下來是在下的感想:
話說【代父母受過】,最有名的要是【緹縈救父】。緹縈為了救遭人陷害的父親【淳于意】,向漢文帝求情、希望能充婢女,來讓父親不受肉刑(就是斬四肢的一種刑罰)。漢文帝大受感動,不但赦免淳于意,還廢除了肉刑此一殘酷的刑罰。(至於、為啥有滿清十大酷刑?那是法制史的問題)不過、今日怎會看到【緹縈救母】?首先、大人的事牽連小孩,無論是哪一方都不應該。
其次、【和解】制度本該是【各退一步】,最重要的是內容不可有違【公序良俗】。今天、以自己子女【兔跳一百下】,若真能作為和解的內容?等同認可,牽連無辜的【以牙還牙】。無論條件成否,都是駭人聽聞的奇怪行徑!
再來、有人會提出疑問:【也許是家長鬧大,訴諸媒體、法院只會讓教師士氣受挫?】的確、我們不否認有許多偉大的老師,從求學路上指導與關愛著學子。但若以【打擊士氣】為由,就可以對任何的違法與不當行為漠視?同樣的邏輯:為了提高公務員士氣,我們不該國家賠償?為了醫生的名譽、我們不該有醫療糾紛訴訟?若真是這樣、那世界上各國的法制,至少要廢除泰半。【民法】的【侵權行為】是重在保護被害人,並非顧及【某人士氣】就可以免責的。
我們還發覺一個問題:小孩子於學校內,正常的狀況是受到教師全責的【保護】,但狀況不好、則可能被老師【孤立】。一年級的小孩,能懂什麼?當然是以老師馬首是瞻。前後反覆的說詞是否受老師影響,更讓人起疑竇?
最可歎的、老師以自己子女也【兔跳】為由,來反證對於學童的處罰無誤?這是大謬論!自【軍中人權促進會】成立以後,新兵遭欺凌、軍士官對下屬不當管教,已漸少許多。在下服役期間、只聽過罰站、掃廁所,於國防部的三令五申下、到處都是申訴電話。若有逸脫的管教行為,不但輕者長官連坐處份,重者士官禁閉、登上軍紀通報使連隊面上無光;都在在的顯示、軍中人權的大邁進,虐待同袍命令【交互蹲跳】?等著出糗吃牢飯!。反觀、學校系統內,對於小孩童的保護,卻不如行伍的二十歲大男人?實為匪夷所思!
上一代的長輩、確實對子女有體罰過當。今日、隨【人權立國】的思想,家長在幸福正常的環境下,鮮少對子女體罰。我們聽過【孫逸仙】博士的【民權初步】,家庭裡子女的地位受尊重,也算是【人權初步】吧?看到電視畫面、吳媽媽家中的客廳滿滿布偶,想必他的子女一定很幸福。又怎能忍受、心肝寶貝在學校受委屈?
最末、要說一句話:給孩子們【兔子舞】,不要【兔子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