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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草、名媛、新聞熱【其之六】
2005/05/06 20:14:50瀏覽848|回應0|推薦0

還是要總結此次事件的感觸:


首先、此為對於名媛的批判。當然是件好事,大至王公貴族、小至黎民百姓,只要是可受公評之事,人人都可以有自身的看法。討論一項政策是必須的,但必須建立在【肯否】與【折衷】的選項上。


此次則不然,大家看見聳動的標題【皮草殺手】。昨日還爭著【真偽】皮草的婦女,今日卻紛紛改口,說自己【反對皮草】或是早為【人工皮草】的愛好者。無人敢言【贊成皮草】的其他選項,這並非常態的多元民主。而可確定的是,他們絕非【以今日之我,非昨日之我。】氣概的梁任公。


即便動物保育者求好心切,也肯定他們對此項工作的熱心。不過、【要求表態】是項奇怪的作為;猶記【胡適之】先生,在中共當權後,對於他昔日好友對【新中國】的讚美,說如何如何自由。卻淡淡的說了一句,他的朋友已無【沉默的自由】。所有此次被問及的女士,都無法在選擇支持【反皮草】外,發出沉默或其他選項的論點。一個國家習慣討論只剩一面倒,當被迫回答者心口不一時,此刻的表態,不如說是項表演?


最令人氣結的是【和解】?我們深信、理念的擁護者若堅持到底是可敬的;若它正確可行,更彌足珍貴。今日、【反皮草】繼續有成,減少些許生靈塗炭,不也是功德一件?點名的眾多名媛已噤若寒蟬,撻伐早已鋪天蓋地,幾進於失控;卻因保育人士與名媛的攜手互諒告終?農曆年前,吹皺一池春水;無可怪罪下、【媒體】這代罪羔羊適時的解危。同理、電話詐騙集團也可卸責於電信公司,【為何給我傳遞管道,以玆詐騙】?


我們在此回看到:自我主張的屈從、要求表態的跋扈、對運動不能貫徹等等現象。自始至終、浣熊未能有堅定的如【怪醫杜立德】的代言人,妥協的亦為保育者人類,而非那名媛抱著浣熊。【和解】究竟【何解】?最大的輸家只有【浣熊】!次為【理念】的信仰與堅持!此為真正的悲哀。


最後、要為一位女士開脫:【孫芸芸】。或許迫於豪門壓力與公司經營,她說出了【反皮草】的話。縱使各位認為筆者偏心,文章取材的過程中,也發現她參與了【南亞賑災】的義舉。既有此善心、何來【皮草殺手】污名?求人勿求備,吾等與她一般,皆為常犯錯的凡人罷了。何況這還有討論空間?


皮草只有【選擇】的自由,並無絕對【善惡】的價值。

 
( 休閒生活時尚流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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