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皮草嗜穿的動物侵害與民族野蠻與否的問題?
這回的新聞耐人尋味的,即為中國農民的不人道與野蠻扒皮的呈現效果。有種錯覺、自古以來中國人很野蠻,天上飛的、地上爬的、水游的動物,皆可入腹。即便不入腹,亦充作衣物。
實則不然、舉中國古代的【大明律】有關【宰殺馬牛】亦有罰則,雖是自己馬牛,為何不可私宰?注釋說的好:【馬能致遠,牛能代耕;壯用其力,老而棄之。不仁也。】其他駝、騾、驢,等等幫助人類的牲畜,也雨露均霑的受到保護。【護生】與【人情】兼具下,使些許動物得到保護,可說對人畜皆為德政。
狗貓就未必受惠。【仗義多為屠狗輩】從成語即知屠狗的普及,加上樊噲的名聲,更為屠狗這行業添了幾分霸氣,想想他在項王前【生吃豬蹄】的吃相,一定可觀。今日東方,尚有韓國嗜吃狗肉。至於貓肉、果子狸、山產等等皆在廣東還可見到;不過、SARS過後,果子狸因帶原無人問津,也算自然的生態平衡。
不過、西方巴黎圍城時【貓肉】竟成市場裡公開販售的佳餚。人都活不下去了,遑論寵物?算不得已時,西方人少數【不文明】的紀錄。由上所述、一個有趣的現象出現了。既然、不可屠殺動物,那是否人人吃全素?實則、並非世界所有佛教徒都茹素、日本的僧侶還可結婚。【戒律】或【文化】本來就是項選擇,吃素與殺生與否,似乎在這世界上仍有分歧,無論教徒與非教徒、甚或是教派之間,仍有待溝通整合。
【皮草】的抵制,即建立在【殺生禁止】的戒律上。若真考究瞳為生命的消逝,浣熊為何比市場的魚更受悲憫?只能說牠那可愛的身形,與淚眼濛濛,真能激發人的同情心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