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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看過?性侵受害的孩子在哭泣《聯合新聞網首頁,意見評論|城邦論壇》
2009/09/06 03:15:31瀏覽9158|回應27|推薦160

今年8月,一個兩度性侵案服刑的男性再度於白日性侵女童,報載:“17年前,這名男子因為性侵案被判刑7年,假釋出獄不知悔改,再度犯案被判10年,假釋審查委員卻認為,他在獄中表現「正常」,同意二度假釋,出獄戴電子腳鐐。法界的回答是,因為受刑犯工作權而不必白日配帶電子腳鐐。 

'

報載:今年6月,另一花蓮縣性侵害假釋犯楊姓嫌犯,今年四月戴上電子腳鐐,接受檢警監控,檢警前天傍晚發現他脫下電子腳鐐,不知去向,已發布查緝搜尋。警方請婦女小心自身安全。他民國90年潛入民宅行竊、性侵女主人,判刑18年,入監服刑,去年8月假釋出獄。 

報紙又載:同樣配戴電子腳鐐的華岡之狼,昨天上午即接獲檢警追蹤電話;他態度坦然地說:「內控的力量,遠比電子監控還重要!」華岡之狼假釋第一天起,即配戴電子腳鐐接受檢警監控,須配戴到明年五月。這段期間,他跟隨輔導他長達十年的牧師黃明鎮,在信望愛少年學園為青少年課輔。「不能一味用制式化的公權力來管理,久了,人也會放棄!」黃明鎮說;他建議相關部門對監控的假釋犯,應投入更多人力,與志工配合,去聽他們心聲,了解他們的想法。 

認識一個女孩,從婦科問題看到失眠門診,她刻意遮掩美麗白皙的手臂內側佈滿不下二十條的傷痕,數次後才被醫師看見,都是酒後割的。 

其實意不在自殺,而是心中無解的痛楚,在自殘當下才能用另外一種疼痛覆蓋過去。 

這是幼時被親人性侵的孩子,陪同的母親表情無奈,覺得那麼多的心理諮商,還是弄得不停急診,割斷韌帶住院。 

她說,她這半年好多了,事情已經十來年,她還是一次又一次在憂鬱症與自殘的行為中打轉,一心寄託會打人的男友,直到分手之後才慢慢力圖振作。 

但她問:「一直走不出來,怎麼辦?連看到類似情節的電影電視,都沒有辦法看下去。」 

「不必以"觀看得下類似情節的電影電視"來證明自己走出去了,也不必"證明給任何人"看自己是否走出去。」她其實很棒,主動與會使用暴力的男人分手。 

「孩子,我不是專家,不管之前誰教了妳什麼,我個人的認知是,痛苦永遠不會過去──它只是淡了,或暫時遠離。感覺痛苦回來,是正常的。不要害怕。不想看的絕對不要看,妳沒有必要用這樣來測試自己是否堅強。能夠走到這一步,想到這一點,就一定是堅強的。」 

而妳隨年齡而增加的智慧,能帶妳離開這個漩渦深淵──妳一定要相信這點。」醫師沒有說出口的是,這些,字字發自內心深處:「而且,能夠救自己的人,只有自己。」 

「我知道,即使心理諮商師充滿愛心,妳可能總覺得她無法真正了解那種痛感,與其他人相處也有著隔層膜的疏離。」女孩猛點著頭,她一滴淚也沒有掉,其實非常堅強。而醫師正努力地,想在短時間內說出最多的有意義的話。 

「而那些不能說出口的痛,讓妳把感情寄予少數知情的異性。不堪的遭遇,更讓人難以辨別他對待妳的方式哪些是不應該的──因此總有一段人生路,要走得跌仆癲狂。」 

「但妳很棒,從與男友絕交那一刻,已開始跨出了拯救自己的第一步,要行動,要出門與人互動,強迫自己脫離獨自一人耽溺負面思想的情境,你的每個努力都是對加害者的最大訕笑!」「妳真得很棒,妳要相信自己很棒,沒有被徹底打倒,妳要努力尋找每一天日子裏的好的事情,記下來。」  

女孩睜大了眼,她外表聰敏美麗。「對ㄟ,為什麼妳都知道這種感覺咧!我的心理諮商師都說不出這些。」 

醫師笑笑:「年紀總是癡長些,會多知道些。」醫師沒有說出口的是,方才的那幾句話,需要花費泰半人生的反覆省思才能得到。接下來的豁然開朗,有時還需要更多的跌仆與癲狂。復原的路,有時就是一個人生那麼長。 

總認為,受害者有權不原諒加害者,甚至有權恨他,只要這個力量,能讓他/她們活下去。 

活下去了,才有希望。 

不恨,或是原諒,那是活了之後的事。 

醫師祝禱她能看到自己的美麗,越來越願意深呼吸,甚至最終能夠以助人代替哀愁來療傷。 

我不知道我們的檢調法系統是否看見過,任何一個性侵受害者的心路歷程?那種冗長無望的自暴自棄,溺水窒息的孤寂虛脫。 

一次性侵,毀去一個人生,甚至一個家庭。

身為女性,比起被侵犯之後無止境又難收成效的心理輔導,比起那百萬補償金(性侵害被害者可申請百萬補償金),我們更需要的是──政府法界真正落實對已知犯罪者的預防措施,我們需要安全與尊嚴。 

當公設制度連已知犯罪者都只顧"放人"卻沒有"輔導"、無法"預防"其未來再犯;當公設制度把"二度定罪入獄"者的日間工作權擺在其他無辜者的人身安全與一生福祉之上時──我不禁要問,這樣的制度叫不叫「毀人不倦」?有沒有「涉嫌協助犯罪」? 

性侵害加害人家庭結構探討指出,民國941月到4月性侵害案件通報數達2,115 件,平均一天高達17 件性侵害案件發生。黃富源等(1999)指出國內實際發生件數應為報案的710 倍。 

上文指出:性侵害已侵害到個人的生命權、自由權及性自主權,且性侵害為一特殊犯罪,它不僅是一種性犯罪,更是一種暴力犯罪,在犯罪過程中,加害人可能會對被害人加以攻擊、虐待等殘酷之手段, 導致被害人生理、心理受創傷,甚而影響相關人家庭破碎。 

而台灣在性犯罪者的身心治療處遇過程中,家庭層面並未參與。有些學者論點已支持家族治療模式的需求性,認為家庭對任何一個人來說都是重要的,對於性罪犯而言,無論是在獄中或是服刑後,家庭的態度及支持系統對他們是有相當的需要性及影響性。 

既然研究已經了解台灣性犯罪者的身心治療家庭(甚至社區)層面並未參與,至今尚無法排除社區恐慌設置治療專區(軍醫院收治性侵犯 ),法律怎麼能在後援不足的狀況下,輕易仿傚國外的電子腳鐐措施?東華大學臨床與諮商心理學系教授陳若璋提及美國近年來對人權的概念,已調整為考量社區安全,超越受刑人的人權

陳教授說:美國佛蒙特州觀護人員,進行性侵害假釋犯家訪及監控。這些佩帶槍枝、手銬的觀護人員不僅有權隨時進入強暴犯、亂倫父親及戀童症者的住所,並可搜查其電腦、影帶內容,而且觀護人員不時詢問假釋犯參與治療的情況。美國佛蒙特州對性罪犯的治療處遇系統可說是模範,採用從監獄處遇逐漸轉移到後續社區處遇及監控的理念:亦即受刑人在完成監獄治療後,逐漸在密切的監控、限制的條件下到社區展開工作及生活,晚上仍回到監獄。若表現良好,則慢慢轉移居住至中途之家、並開始定期且密切的社區心理治療,同時與觀護人員定期會面,確認能適應社區生活並控制其犯罪行為。 

從另一角度來看,讓我們想想,假釋審查委員是哪些人組成的?就算是研究教育與心理的學者,這樣的專業背景,真得足夠分辨一個"服刑期間無緣犯罪、為出獄假釋必然保證不再犯罪"的性侵犯是否真心悔改嗎?我想許多學者也不喜歡依照這樣的主觀證據,就來背負社會許多無辜受害者的未來命運罷!?難道沒有客觀的評估標準嗎?其實是有的!

英國初步研究可知性侵犯假裝不再犯的機會約為十分之一。英國全國監管罪犯部門(National Probation Service)正考慮用"測謊器"定期監察性侵犯釋囚情況,以防止其再犯。他們進行一系列的試驗,在英國3個郡測試了30名性侵犯釋囚後,防止至少3起新的性侵害犯。此外另有"陰莖體積變化測量儀"鄭瑞隆博士"性侵害犯罪之處遇與再犯預測問題"一文指出,性罪犯幾乎都會對於犯行否認或嚴重地說謊,避重就輕。因此,藉用科學化的儀器對性罪犯進行性偏好(sexual preference)檢測與性偏差反應(deviant sexual response)的測量實有必要(Barbaree, 1990;Maletzky, 1991)。此作法有一點類似偵察人員對於刑事違犯的被告進行測謊一樣,有助於釐清疑點,並對性罪犯之說謊之處加以挑戰。常用的儀器是"陰莖體積變化測量儀"(penile plethysmograph)及附屬的監視與圖示器材。在診療間或實驗室裡,施測人員協助性罪犯將軟橡膠水銀測量套環套在其陰莖的的根部,測量儀將自動紀錄受測者之陰莖體積變化情形。 

感謝黃明鎮牧師對華岡之狼的長期輔導,但是有多少性侵犯能得到密切與長久的心靈洗滌與支持呢?

 

如果你看過一個被性侵過孩子的掙扎、痛苦,你或許也會同意,在社會輔導制度尚無法建全的情況下,性侵犯假釋審查委員們,請審慎處理每一個案件,不要只如華岡之狼案件,在媒體注意時,才嚴謹三思

電子腳鐐 98人戴過12人使用中

電子腳鐐監控 怎麼知道人跑了?

戴鐐快2 華岡之狼:內控力量比監控重要

 性侵假釋犯甩掉電子腳鐐跑了


電小二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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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7 12:36
Dear ■♀醫楊曉萍(albertineproust)

特前來恭喜您所發表「你是否看過?性侵受害的孩子在哭泣」一文,已經登上聯合新聞網首頁,意見評論|城邦論壇,歡迎有空前往觀看。^_^

非常謝謝您的好文分享,此推薦是利用轉址的方式連結到您的文章。如此文有原因不希望被推薦,請到電小二訪客簿留言,會盡快協助取下。

電小二

p.s.1. 社會常要人在罪犯道歉後原諒對方而後, 才算走出去陰影; 但是對於活著都困難的人, 我寧可建議他們去恨, 以恨作為生存的力量, 等到活了之後, 心情小小穩定時, 再慢慢慢慢學著"好好活", 因為太恨, 會傷身傷神, 如此下去, 你的一生還是被對方打倒.....對自己好的方式, 就是忽略、看不起那些沒有水準不值一顧的罪人....真正活出屬於自己的光采。不必一定原諒, 但也不要讓恨纏身.

p.s.2. 性侵害歷史可能與人類史一樣長, 對於性侵害本身的預防與衍生的問題更是個巨大難以完善的議題, 今日男女朋友與夫妻間的性侵害都是成立的, 我們現有"性侵害防治法"約4-5年, 至少現在在後續醫療幫助上已經逐漸完整, 但是預防永遠需要社會學校與家庭的共同投入, 給予正確的教育. 這點, 在那些身處問題家庭與資源不足的孩子, 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我期待學校能做到...期待教育部把預防性侵害當作自己的責任, 不要去搞啥有品運動, 實際一點, 因為學校正是這道防限最可能有效率的部份!

p.s.3.現在的救援系統日益完善中, 全民都要學會勇敢拒絕, 受害時也要勇敢求助! 風氣的封閉是讓許多受害者選擇沉默的原因, 但是時機一過,證據也就難以收集!傷害賠償都不見得拿得到. 受害時請第一時間不洗滌→→直接到各大醫院急診報到→→會有社工陪同→→ 照會婦產科治療預防疾病與懷孕→→照會女警隊.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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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lbertineproust&aid=329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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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女王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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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的論點我完全同意
2009/12/02 14:06
需要恨
或許恨才   可以讓她們有力量活下去     讓壞人受到懲罰
但是     她們更需要看到自己的美麗
進而轉而助人....
我完全理解並同意您的說法.....

真心期望這世界也能有多一些愛管閒事的人   
能夠阻止或中斷類似案件發生
哪怕只是冰山一角也好.........


甜甜媽咪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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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1/23 23:50

文章有點長,有點不適合現在的我細細讀完

跳著看了一些,眼淚噗疵而下

會自虐、自殘的故事。。。

有時間好好細讀,再用悄悄話留言吧



天路(今日當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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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好的藝術工作者 犯了罪就是罪人
2009/10/18 14:08
電影工作佼佼者 又怎麼樣?
他先剝奪別人的人權,  於是落得自己在國際機場被活逮.
這是他應得的待遇, 而且還遲這麼多年.
也好, 爬得越高, 跌得越痛!
上帝的公義.


Wu Wei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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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
2009/10/09 11:12
最近那導演Polanski因多年前性侵13歲女童終於被逮捕, 美國電影界竟然展開拯救請願簽名, 我生氣極了.  性侵就是性侵, 犯罪就是犯罪, 和他作品多麼優秀一點也沒有關聯. 何況他的辯解竟然是那女孩雖未成年但曾有性經驗為犯罪合理化, 就像穿著性感的女人就可被性侵而無罪一樣, 真是xxx!  還好跟我同樣反應的很多人都跳起腳來, 這簽名運動也就不了了之.  連法國總統原有心聲援的也被罵到臭頭, 現在也"惦惦"了.  這樣還差不多.



飛飛 ^__*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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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戰自我 戰勝自己
2009/09/18 06:15

真的
能夠救自己的人     只有自己


如過     遇到萬念俱灰的人
又是自己的親人
陪伴於身邊的人
更需要    勇氣+耐心+愛心與自控

能夠活下來     就有希望

^____*


■♀醫楊曉萍(albertineproust) 於 2009-09-18 17:24 回覆:

http://www.sciencedirect.com/science?_ob=ArticleURL&_udi=B6VH7-3VXYY30-7&_user=1495547&_rdoc=1&_fmt=&_orig=search&_sort=d&_docanchor=&view=c&_searchStrId=1016277618&_rerunOrigin=google&_acct=C000053193&_version=1&_urlVersion=0&_userid=1495547&md5=463c2070c8b095637e370c6a4228f34f

的確, 社會支持是幫助她們走出陰影的第一步

受害者事後的人際退縮會導致嚴重人生的後遺症

先得人助, 之後再慢慢自助, 這是我要說的, 抱歉語焉不詳


雪人娘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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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諒自己
2009/09/16 11:00
p.s.社會常要人在罪犯道歉後原諒對方而後, 才算走出去陰影; 但是對於活著都困難的人, 我寧可建議他們去恨, 以恨作為生存的力量, 等到活了之後, 心情小小穩定時, 再慢慢慢慢學著"好好活", 因為太恨, 會傷身傷神, 如此下去, 你的一生還是被對方打倒.....對自己好的方式, 就是忽略、看不起那些沒有水準不值一顧的罪人....真正活出屬於自己的光采。不必一定原諒, 但也不要讓恨纏身.
雪人娘(chengshuing) 於 2009/09/16 10:52 回覆: 刪除

至少要敎這些遭到性侵的不幸孩子,原諒當時自己的年幼無助,原諒自己,比較容易走出陰影。

恨,是一時手段,可以暫時使用,不過,後面的幸福日子可以使這些孩子戰勝心魔。只是,這是一個大課題,家人必須心智健全、有愛心和耐心,受害者才比較容易走出陰影。而且,盡量要保密,讓這些受害者覺得沒有人知道,丟臉的感受降低,也是有幫助的!

此外,要給這些孩子一些能夠轉移注意的任務去完成,更能夠協助她們跳脫那種恐懼憎恨。 學校這方面的能力實在不足。


盹龜雞~ 二月七日與十日 陽明山 與 花鐘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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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受害的孩子在哭泣
2009/09/15 10:58

家庭是要教會小朋友甚麼叫性侵 , 即使是熟識的人也要防範.  但是最能排除性侵的是政府 ~ 立法強制執行化學去勢, 降低性侵犯的惡性, 學校出於保護學童的立場要努力校園巡視, 提高警戒.

猜測性侵犯多少帶點心理缺陷 , 現實生活裡無法成功實現的欲求, 要借助欺負弱小來完成(真可惡) . 是危險性的暴力, 哪是電子腳鐐可以防止的了 ? 應該要送精神病院電療最為徹底, 化療是退而求其次的人道治療, 總要觀察犯者的暴戾性已脫卻,才可進入社會吧. 他們其實是隱藏式的精神燥鬱症犯者吧, 外表看不出來, 自己管不住自己,也羞於求醫, 沒有求治, 這樣才更可怕.

■♀醫楊曉萍(albertineproust) 於 2009-09-18 17:16 回覆:

學校如有經費大規模與有制度來教導

會補強家長專業不足之處

不過, 燥鬱症與性侵完全無關喔, 大多的燥鬱症傷害的是自己

我們通常說這些人是人格異常者


晨曦Catherine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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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看過?性侵受害的孩子在哭泣
2009/09/14 14:49

我看過....以前在小學看過也輔導過好多無辜的孩子....

那時當輔導老師的心態也是相當的無奈.....

最後我常想對性侵的犯人最好的處置該是閹割或是給牠注射高劑量女性荷爾蒙(讓他變性)?


■♀醫楊曉萍(albertineproust) 於 2009-09-17 15:41 回覆:

如果要負責上課的老師擔負輔導重責

就像要我這樣的醫師來一樣

總難免失之非專業的個人立場

這是政府始終沒做好的地方


燁子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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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
2009/09/09 15:25
一種痛,又總是被冠上自己不乖的烙印,更痛!
■♀醫楊曉萍(albertineproust) 於 2009-09-14 13:52 回覆:

烙印標籤, 都是自己可以去除的

希望來日女性都不要被社會的制式反應嚇到

勇敢拒絕, 也要勇敢求助

現在的救援系統日益完善中


nothing special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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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on Characteristics of Sex Offenders
2009/09/09 09:22

根據美國司法部的網站: http://www.csom.org/train/etiology/2/2_1.htm#heading1 性侵者有:
(1) 80%的性侵犯是成人. 95%犯行者是男性
(2) 僅有不到百分之一的性侵犯 被報案逮捕 請想想這些報案而定罪者就更少了
(3) 97%的性侵犯 會重新回到社會
而這些都僅只是表面上 已知的犯案者的統計資料.

有多少實際的犯行卻不在這些統計數字裡? 看看此文裡Abel及他的同事 對幾百性侵犯所做的調查. In other words, beyond what we learn about the actual numbers of undetected offenses and victims, we might also learn that there are additional types of deviant or criminal sexual behavior and the types of victims may be different than what is documented in official records.

再犯率: 隨著時間越長久 再犯的比率隨之增高. 再犯率也因犯性侵的種類不同而有不同的比率.

以上的統計 沒有描述受害者的身心折磨
而且上述統計是以美國的數據 依美國社會角度做的報告.
在台灣 法律沒有以受害者角度考量 又常受到社會既定的偏見影響
沒有事前提供足夠的保障 事後又幾度傷害...
這樣的社會還很落後.

■♀醫楊曉萍(albertineproust) 於 2009-09-14 13:19 回覆:

性侵害歷史可能與人類史一樣長

對於性侵害本身的預防與衍生的問題更是個巨大難以完善的議題

期待教育部把預防性侵害當作自己的責任

不要去搞啥有品運動, 實際一點

.因為學校是這道防限最可能有效率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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