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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13 15:20:23瀏覽349|回應0|推薦12 | |
入秋的向晚,鬍渣的老人佝僂枯坐白色木椅,公車亭的右邊,停車塔的前方,後頭是一間坐落街角的墨綠色咖啡店,名字叫Shouter。 人來攜往的熱鬧市街,全都是流動的紅色T恤,Big Red,是屬於小鎮美式足球隊的顏色,行人的胸前,全都燙印上一個與玉米相關的圖標:Husker,就這個單字,透過光線倒印在老人眼珠的水銀薄膜。 寒風從東北角拂梭臉龐,老人打了個哆嗦,顫抖地拿著溫度就要散盡的咖啡啜飲,在這個北國的街巷,行人全是白膚色的臉孔,老人瞇著眼睛,遙想當自己還是十二歲的那年溽暑,在大西洋的那頭家鄉,站在舊沙發木條上,對著天花板喃喃牙語,說一種只有腔像英文的胡言亂語,假裝所有的語法和發音完全精準;老人笑了,暖呼呼地皺起魚尾。 廿年後,老人坐著船橫渡過一大片的蔚藍海洋,進了小鎮的社會學院,學歷史,白磚的教室裡,老人是風度翩翩的俊秀少年,掛著細框的金邊眼鏡,很認真地用誇張的英文講授清末民初的中國歷史,才談到割地賠款細目,後排的兩個學生悄悄溜出門,三個好學的棕髮男生舉手發問。 淺淺的酒窩,是女孩不曾消逝的美麗,西元二零零七年,少年變成男人,拿到博士學位,畢業典禮上,男人披上七彩袍、斜放博帽,與女孩十指緊扣,那秀氣的手背,是彈琴的羞澀音符,女孩的名字中間有一縷絲煙的秋意,那秋意,男人一直收藏在心湖深處,女孩也和男人一樣,從洋的那頭搭了船過來求學,學的是聲樂,是聲樂… 「鏗!」一個挺了啤酒肚的高大男人彈了兩個五十角銅板,不偏不倚飛進老人腳下的鐵盤。 「喂,請等等,請問鎮裡可以找到部落格的蹤跡嗎?」老人叫住男人,男人沒搭理,快步離開。 老人急了,一把扒起銅板追了過去,「嗯,錢拿回去,我只收告訴我部落格在哪裡的人的銅板。」 男人甩開老人,「I said, take them back, bastard!」老人怒火是綠色的,他墊起腳尖,吹鬍子緊扭男人的衣襟。 「You Freak,F--k off!」高壯的男人惱怒了,輕輕舉起,把老人丟向牆邊,老人撞到頭,滾了兩圈,眉角滲出血漬,老人勉力撐起腰桿子,把銅板丟向男人。 「告訴我部落格在哪裡,我不稀罕你的錢。」老人瞪眼堅持,初秋的決鬥,老人黯黃的膚色滿佈千層的皺紋,男人純白的胸肌隱隱跳動。 男人身旁的金髮女伴不忍,走到老人面前蹲了下來:「能把你想找的再說一遍嗎?」 「部、落、格。」老人一字一音節地吐露,女伴皺著眉頭仰天思索很久:「那是跟網路有關的一個名詞嗎?」 「嗯,好像是。」老人其實也不太確定,路過一個西裝筆挺的行人,駐留腳步,道:「部落格是廿年前、大蓋在千禧年之後在網路上,所發明的小玩意兒,那是個大家都還在用寬頻的年代,現在早就絕跡了。」 老人一聽,傻攤了,大夥搖搖頭離去,不知過了多久,路人不過是街燈下,振翅隱現的幾隻小瓢蟲,老人無助地摀面哭泣,銀花雙鬢在低溫徐風裡微微飄動,那年,女孩坐著開往東岸的火車,說要到紐約尋找自己對聲樂的夢想,她在男人的嘴角留下溫存的印記,老人深刻記得女孩的酒窩觸碰鬍渣的瞬間,和女孩哽咽的那句話:「我…會用部落格跟你保持聯絡的。」 第二天,老人依舊枯坐公車亭旁的褪色木椅,同樣啜飲微溫的發酸咖啡,就這樣一等等了幾十載,總是在秋意蕭瑟之際,準備嚴冬的厚雪寸度,這天,入秋的第三天,老人抽掉鐵盤前的紙牌「Blog」,換了中文紙牌「秋天」。 秋天,老人告訴自己,是女孩在心湖裡的名字,但在找到秋天之前,必須先找到部落格的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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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