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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域‧異獄之三
2010/08/19 01:01:39瀏覽388|回應0|推薦1
《法官》
在Soonthorn老弟一陣大笑聲中,我開始冷靜的思考。環顧當下的狀況,左近幾個腦滿腸肥的法警,櫃檯正前方兩側散坐着十來名到案的民眾,他們身後的兩間羈押房裡,不時傳來一陣陣腳鐐在地板上拖動與撞擊的金屬聲音。我們坐在櫃檯左側的一條長板凳,在我們左側裡進有間收押女性的房間,地上還坐有一個年約二十四五的女毒犯,此時正在那廂呢呢喃喃的低語著。外頭一位壯碩年輕的男子正在跟Pen姐交談,阿秦雖聽不懂泰語但還是很認真的站邊上旁聽。一些看似家屬的男男女女,有的安靜的坐著,有的相互竊竊私語。在那道羈押房門外,陽光很燦爛。今天的氣溫應該超過攝氏三十八度,從進進出出的人的身體穿梭間隙,可以瞄到屋外遠處的草皮上樹影婆娑。
Thul兄放下手中的電話,轉頭問身旁的Soonthorn老弟,曼谷那邊的大老板有時麼消息?Soomphorne及Saak大哥是否已經趕到大老板那邊了?沒等Soonthorn回答他又接聽了手中響起的電話。
點了根阿秦前天從深圳來時順道給我捎來的555國際包香煙,眼角瞄到那幾個法警正緊盯着我手中這盒煙,似乎正在互相慫恿對方來跟我揩幾根煙。此時,恰恰進來了一位約五十多歲的中年貴婦,只見幾個法警匆匆起立致意,同時有人暗中給我打手勢要我熄了煙,我當作沒看到繼續抽。心想既然敢公然收了我一千大洋,就要有本事給我擋下來。
那貴婦轉頭看看我再看看那幾位,走兩步過來跟我問:不是泰國人吧?有沒有什麼要幫忙的?這下我反倒不好意思了,捺媳了煙起身跟她合什回禮並道謝,雖應聲回答不是泰國人,卻不表態自己來自那裡。她也不勉強微笑點點頭離開。當她轉身離開走遠了,那收錢的肥警察走過來告訴我,剛剛那位貴婦是院長。靠!又走寶了!

十一點半,法警把所有在裡邊人集中到走道上,順道帶了一位年輕的婦女過來跟我們排在一起。然後耀武揚威的喝斥着前面那一串帶了手銬腳鐐的男男女女,把大家帶進法庭去安排坐下。行進中藉機問了一下,那跟我們排在一起的婦女,是附近的潮州華裔,今天來的原因是過失致死~開車撞死了一位行人。
當所有人在法警安排下坐定位子後,我私下點了點,含我們全數竟然有四十四人!離中午十二點只剩下二十七分鐘,心裡不盡納悶要審到幾時才結束?
十一點四十五分,法官蒞庭就坐。不到十五分鐘,他竟已解決了半數以上的案子!看看手表,他轉頭低聲交待台下的法警及書記官幾句話後,逕自起身離開了。法警門恭身送走法官後,招呼那些已經審過的關係人到台前去簽名,並分別由不同的警察帶離。此時,含我們還剩下約八九人。法警這才轉身告訴大家,法官說要先去用餐,要大家回到原先的羈押房位置去等,預定在午休後十四點三十分再出庭。

十四點三十分,我們準時被帶到庭上,等了約二十分鐘,法官滿面春風的由一位年輕的女書記官陪同進來。
這一庭裡有三位毒犯,法官宣讀檢方的起訴書,大意是他們三人在某年某月某日於某地被警方攔截查獲禁藥近七百粒。法官當庭詢問他們是否認罪?在三人表示認罪後,法官表示依泰國的法律,他們所持有並販售的禁藥數量,最高可以判處死刑。頓了一頓,法官裁示他會再考慮一些日子,要先把他們收押到十月份再重新開庭審理。
緊接下來的是一位收受贓物的兩名年輕人,贓物是一頭牛,價值一萬二千多泰銖。法官裁示他們在一個月後再出庭,同時裁示他們可以每人五萬銖交保後傳。
另一名年約三十歲的女子,犯的是偷竊,是在一家當地的百貨商場裡,偷竊了一些沐浴乳、洗髮精,還有些化粧品等等,她一樣以五萬銖交保後傳。
而那名駕車撞死了行人的華裔女子,法官表示她在事發後已經由保險公司賠償死者家屬三十萬泰銖,其個人亦再賠償了十一萬的喪葬費用等等。因此,當庭裁示緩刑兩年。
一位蓄意謀殺的年輕人,當庭認罪後,法官裁示擇期續審,並表示可以二十萬交保後傳。
連續審完這些殺人、犯毒、過失致死、竊盜等等的嫌犯後,終於點到我們了。首先點到我,依律先問我是否認罪?當我表示不接受指控,又問是否有律師?是否需要庭方安排義務律師?
後面點到Thul兄及Soonthorn,當他們表示庭上是否可以安排律師時,法官推了推眼鏡說:義務律師嗎?你們自己聘請不行嗎?義務律師的時間可能不太充裕喔!靠夭啊!剛剛還問要不要?現在又推說義務律師時間不夠!
不等我們有任何表達,他立馬宣佈我們可以交保,但每人的交保金額要泰銖兩百萬!
兩百萬耶!靠!我們一不犯毒,二沒殺人,竟然要以蓄意謀嫌犯的十倍金額交保!當我立即提出抗議,表示這個案子自始至今的三個多月裡,我不僅沒有閃躲,甚至主動與警方聯繫,配合提供各種包含銀行出具的資金流動記錄等書面證據資料,以及相關重要人證。反之,原告方在報案後,就立即躲回台灣,既沒委託其他人也沒委託律師配合,甚至在警方發現他提供的書面資料有問題,要求他出面說明時,竟屢傳不到。而按檢方先前的解釋,原告這樣屢
傳不到的情況下,這個案子根本就不能成案!
法官皮笑肉不笑的深深看了我一眼,你確定不需要通譯?我很堅定的表示不需要。(這跟我交保的金額有啥狗屁關係?)他點點頭說好吧,那你們待會由家屬來呈遞交保申請,我再考慮一下交保金額!什麼跟什麼嘛?你不先裁定交保金額,我們怎麼提出啊?Thul兄扯了扯我的衣服,不讓我再跟法官抗辯。低聲說讓Pen姐去應付,還有曼谷的貴人呢!
這時法官突然停下腳步,轉身面對我們說:這個案子不一定由我繼續審,後面要看分案的結果。再說,你們台灣人近來在泰國的詐欺案件太多,金額都是上千萬上億的!
一聽,我豋時語塞了!
天啊!
沒想到我竟然會被拿來與那些電話詐欺犯相提並論!想到剛才法官說話時,語帶曖昧,一副賊眼含着揶揄的笑意。我立即轉頭問Thul兄,他這是要『提錢來講』的意思嗎?
Soonthorn老弟在一旁插話:等等再打個電話給曼谷的大老板!嗯嗯!曼谷的大老板真有空來嗎?真要來了,我倒是要看看屆時他的腰桿子能挺多直?!
(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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