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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3 11:53:56瀏覽773|回應1|推薦2 | |
引用文章台灣人討好金髮碧眼 一見外勞變臉 外籍勞工在台灣的待遇如何? 筆者從過去十年在外籍勞工業界的經驗,綜合來看這個問題。應該可以這麼說:好的僱主鮮少遇到好的外籍勞工,而好的外籍勞工朋友也鮮少遇到好的僱主。而大部份的外籍勞工,在向仲介公司的雙語服務人員,或該國駐台官員投訴時,往往會覺得他們在來台前所獲得的僱主資訊(包括工作環境與待遇等等),與來台後的現實狀態有着落差。尤其是在工作環境上的問題最受爭議,其次是薪資待遇,最後是居住與飲食條件。 很多台灣人(包括產業界的僱主及人力資源業者與一般社會大眾),面對外籍勞工時的心態,與面對其他西方白種人的心態。與其他東南亞國家國民一樣,或許是因為過去受西方資訊獨大的影響,面對有色人種的心態自然而然的必較隨便輕浮,而對其他西方白種人的心態就比較有着近乎諂媚阿諛!因此,當許多人面對來自東南亞國家的外籍勞工時,總會自認我們台灣是一個高人一等的已開發國家。然而,在行事處人的基本立場上,卻在在體現出我們跟那些被他們鄙夷的落後國家的國民一般!這種既自大又自卑的心態,完全顯現在我們的社會面對來自東南亞地區的外籍勞工,與外籍配偶的事務上。 不只一次,筆者在2千禧年之前,受託前往協助調解外籍勞工與僱主間的磨擦事件時,外籍勞工朋友們總會質疑,一個他們眼中比泰國(筆者因個人具有泰語說寫聽讀能力)進步至少二十年的國家~台灣(我們的產業界與社會裡也經常這樣自豪),面對與他們有關的事務時,為何比起他們前往荷、德等歐洲國家,或以色列等中東國家工作的待遇,存在着那樣大的差別待遇?尤其是在人與人相處時的心理層面上感受,他們總覺得以台灣的進步繁榮,發生那些事件是很令人不解又難以接受的! 一群在北台灣某百大企業裡工作的泰籍勞工,曾經很感傷的問我:台灣的工人每天早上都吃泡麵當早餐嗎?當時她手裡拿着廠方發給她們的統一肉燥麵。她說在台灣工作期間,廠方每月底都給他(她)們一次發一箱(24包)這種泡麵當早餐。之所以只給24包,是因為其他六天為假日。 當我協助她們跟廠方進行協商改變早餐內容時,廠方的總經理同意改發現金給她們自購早餐,但金額則按採購泡麵的價格,批發價一包七元折算給這些總數九十幾名的外籍勞工!當我提出一份早餐不可能只花七元時,穿着名牌西裝的總經理大眼一瞪:可以啊!那就算一餐十五元,剩下的的八元算你們仲介公司的帳! 而一家中部地區相當著名的汽車材料廠,在徵選承接引進外籍勞工的公司時,會先提出一份洋洋灑灑的資料。當筆者拿到這份資料時,嚇然發現得標的仲介公司必須要承擔外籍勞工的健保費費。同時,仲介公司必須要無償提供兩部交通車,以及四名駐廠雙語人員(薪資由仲介公司承擔),所有外籍勞工外出購物疾病看診等等狗屁倒灶的事,都必須由仲介公司的駐廠人員負責交通接送。而所有的交通成本部份(駐廠人員加班及油資等等),均由仲介公司自行吸收處理!那份琳琅滿目的競標條件,用計算機按一下,每名外勞的引進後,得標的仲介公司管理成本高達28,500新台幣! 時至今日,台灣的外籍勞工政策,歷經李登輝主掌的國民黨執政時期,到自號與勞工朋友作伙的民進黨執政期間,再回到馬英久掌權的國民黨手中。台灣引進外勞的資歷已經三十年了!但台灣自民間到政府官僚體系,在心態與國家政策上進步了多少? 當大家在吵着外勞薪資是否與本勞脫勾時: 官方的立場:是能讓多少欠缺競爭力的傳統產業苟延殘喘多少年? 以及能引誘多少台商鮭魚回家? 產業界:在乎的是勞務成本能下降多少? 勞工界:在乎的是外勞是否以不平等的勞務條件與本勞競爭工作權? ※台灣的勞工可不必先支付十四~十五萬新台幣佣金才獲得工作權啊!甚至有些國家的外籍勞工,為了來台灣工作,三年下來得付出總數約三十萬新台幣的各種佣金與費用! 然而,隱藏在這個產業(外籍勞工仲介業)裡的畸型化問題,以及我們社會在人本的自省問題上,我們的社會是否選擇性的遺忘或忽視了它? 就筆者個人的觀點,沒有道德的僱主強迫信仰不同的印勞吃豬肉,是很嚴重的宗教歧視問題。但跡近剝削的不當薪資結構,與變調的外勞媒合產業鏈的問題,較之宗教信仰問題也應具有同等的重要性! 當台灣內部或對外不斷的宣稱我們是個已開發的國家時,我們是否也同時捫心自問,我們的社會是否也已經具有這樣的條件了?當我們批判或歧視其他國家地區的同時,我們自身的社會是否又已經具有更高的基礎條件了? 我們不僅要反思一下,台灣是否真的具有已開發國家的資質條件?還得認真思考一下,我們是否真的準備好去面對日趨緊密的國際社會?我們是否太過狹隘的著眼於自身內部事務,而忽略了更寬廣的國際社會生態? 『地球村』不是喊假的!它是已經存在並不斷運轉的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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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