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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擋都擋不住!
2009/02/04 05:52:54瀏覽604|回應0|推薦1
引用文章冷眼集》利益迴避規範太嚴了嗎? 是檢討時候

20090204聯合報記者蕭白雲撰稿報導前述事件,認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有過嚴之嫌有檢討的空間.
本人不認為這種論點該成立,現在的法條如果算嚴的話,那還會有那麼多令人垢病爭議的事件!?
基本上,蕭大記者口中過嚴的法條,在現狀是擋都擋不住亂七八糟的現象.
記者對比普羅大眾,消息比絕大多數普通民眾都靈通,難道蕭大記者是剛出道的?如是,那也論不到他寫這篇冷眼集了吧?!
不論是蔡明憲與亞航,或許應深與金永盛,又或劉兆玄與劉兆凱任職的東元電機,調查有問題就該辦,民間只寄望辦案不要政治化罷了.
公平與正義還可以討價還價的說斤兩嗎?
不論官股暫多少股份,該罰還是要罰,即便這罰款是左手錢到右手庫,那也是依法行政.如果因為官股暫多數可免或放寬,那豈不是又形成了另類的與民爭利的現象?
而即便是嚴,那也應該.這樣不就可以警惕一下執政者在用人時該有個標準?難不成這些事業就非某人不可成事?那某人上任前這企業有怎麼存活的?
其他領域裡,記者會在報導裡說『有瓜田李下之嫌』,這種事就不該避這瓜李之嫌了嗎?
雙重標準大小眼的心態顯露無異!!!

再者,這些被罰的企業,以及那些任職的當事人,有可能如記者假設的『不管具備那種專業,都得因該法規定而請辭?任職的公司遭殃受罰?』?從報導裡就可以看到這些被罰的企業,這些關係人都是擔任高階職務(董事長或公司創辦人等等這些職務,記者的標準是怎麼看?別告訴我你沒開過公司不懂!).硬要爭辯有沒決策權,那才是騙小老百姓,把人當沒出過社會的笨蛋看.
一個有資歷與能力被委以撰寫冷眼集這種重要報導的記者,該有更多的專業精神與良心!!!否則,建議你讓賢算了!!!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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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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