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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17 22:36:10瀏覽596|回應0|推薦2 | |
近來只見媒體四處問人,很多(阿)達官貴人專(門騙人)家學者們,投媒體所好的說捐給xxx!!!
那政府乾脆把這筆預算拿來救濟弱勢族群不就好了? 但刺激消費與救濟是完全兩碼子的事,若大家把這筆算是馬上後給的春節紅包拿來捐了,那就是根本搞不清楚這政策的本意為何? 對窮弱勢團體,貧病無依者的救助是應該的,那是除了政府該做的事,也是所有社會人該有的同情心與行動. 但是,把刺激消費的消費券拿來捐了,那消費券的功效一定打折. 沒錯,弱勢團體與個人一樣會拿來消費購物,但他們的消費範疇跟一般消費大眾不一樣.弱勢團體的消費是有局限性的,對消費市場的刺激是有局限性的,不會是全面的刺激. 再說,真要有愛心的話,有沒有消費券都一樣可以捐助不是嗎?何必只選一項? 有人抨擊說消費券無效,筆者我也不認同,若真無效的話,那近來那些炒翻天的新聞,那些在各種平面與電子媒體上的廣告要如何解釋?那些廣告不用錢?光是那些廣告就是一個前期效果了,光是記者費盡心思炒新聞的行為,就是一個效果,有多少記者因此暫時保住飯碗了!!! 因此,別捐消費券,要捐就自己掏腰包另外捐一筆錢給弱勢團體.更不要捐給慈濟功德會,佛光山,靈鷲山,中台禪寺......這種已經夠財大氣粗的團體,他們不會缺這3,600N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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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