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歹戲拖棚的泰國政局之四
2008/12/04 15:33:02瀏覽645|回應0|推薦0

泰國政爭暫歇,執政黨及兩個附庸政黨被憲法法庭以本屆國會議員競選時,涉及賄選而下令解散,這次被憲法法庭裁定解散的政黨有:
人民力量黨(現已決定以在2550年申請組成備用的~為泰黨繼續組聯合政府執政)
泰國黨(也有備用政黨泰國發展黨)
中庸黨(目前還不曉得備用政黨的名稱)

泰國的政'黨法跟台灣不同,按這次被泰國中央選委會檢送泰國憲法法庭的四個政黨:民力黨,泰國黨,中庸黨,民主黨.

原因是在這一屆國會議員選舉時,有政黨賄選的情節.
政黨賄選與政黨黨員參選賄選不一樣.
泰國的國會議員競選的經費上限為,每人不得超過三千萬泰幣.政黨的競選經費亦有限制,目的在防杜賄選.
而泰國的政黨推出黨員參選時,通常競選經費是參選人與母體政黨以1:9的比例負擔競選經費.但在泰國政壇裡,有實力的參選人在每屆大選前都會有政黨競價拉攏的情況,政黨出價從數百萬到上億泰銖都有,而重量級的參選人就除了金錢部份外,還會許以未來執政時出掌政府部會的條件.

而泰國的法令明訂:總理必須具有國會議員的資格才可出任,而各部會首長也多由國會議員兼任,但部長未限制一定要具有國會議員資格.因此,這種制度經常會造成國會議員或政治人物聯手洗劫國家!!!

而按泰國慣常因循的規則,政黨的黨主席及中央執行委員會也多為同時兼任總理及各部會部長,因此當政黨因賄選案被憲法法庭裁定違法必須解散時,若該政黨是執政黨時,就會造成當屆的政府必須改組,而政黨被解散後,這些黨籍國會議員可以選擇加入從原政黨被宣判解散起算六十天前成立的第三政黨.
因此,泰國的政壇就有個荒謬的現象,各政黨都會有一個或多個備用政黨!!!

因此,這次的事件讓泰國政黨開始思考一個問題,也就是未來的政黨的黨務職將不會由總理及各部會部長出任,以免萬一被選委會移送憲法法庭被宣判解散時,再造成同樣的窘況!!!
像這次泰國黨的班漢(馬德霖)家族成員在被宣判解散及喪失參政權五年的裁決下全軍覆沒!!!

今天中午民盟完全撤出各抗爭的場地,原被佔據超過三個月的總理府,在數天前就開始撤出,從種種跡象可以解析出這次的各種狀態的詭異與操作手段清晰的軌跡.
12月1日夜,在部份的曼谷地區,有匿名但註明來自王宮工作人員的傳單四處散發,從一些大樓頂往下拋灑等等.內容有諸多對特定不便文字敘述的重要人士的描述指控!!!

總結來看,泰國一切真的回復到常軌了嗎?
從表相來看:是的!!!
但深就箇中內情,卻是風雨前的寧靜!!!
民盟及背後主事者的態度赤裸裸又明顯的攤開在陽光下,未來國會推選出來組政府的政黨,若還是被他們認定為是塔信的同黨,則他們將還是在重演一次抗爭!!!

因此,民盟在這樣的宣告下,普遍被認為是一種無賴的行為!!!

民盟在宣佈抗爭暫時結束時,不諱言的表示他們的目標是:沒有反對黨的大聯合政府,同時國會結構的目標是只有30%的席次經由選舉產生,其他由各界推派!!!

( 時事評論國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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