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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1 19:50:54瀏覽1258|回應3|推薦24 | |
2019年12月31日,台灣的立法局接受蔡英文總統指示,逕自三讀通過反滲透法。本來想盡量不再碰政治議題,但這次民進黨太過份了,以下我以一個曾因被政治人物迫害,心肌梗塞大難不死的身分發言(我被迫害的過程看這裏),為什麼說民進黨政府是威權復辟?為什麼下架蔡英文是義務?沒興趣的人,就不必看下去了。 ----------------------------------------我是分隔線----------------------------------- 關於這樣的立法程序,是多麼違背民主原則,在此不再贅述。我就引蔡英文發布的臉書說法,來談談這個反滲透法是不是威權象徵? 「蔡英文指出,反滲透法的內涵很清楚,就是「一個條件,五種行為」:一個條件是指,接受境外敵對勢力的指示、委託或資助;五種行為是指,違法提供政治獻金、違法從事競選活動、違法進行遊說、破壞集會遊行、妨礙選舉。」(以上為蔡英文臉書內容) 以前在師大念書聽老一輩的老師說,白色恐怖期間,有人為了把教授搞下來,自己才能升等,就去和當年的警備總部告密,說對方是匪諜,等到教授被約談、釋放了,命去了半條之外,教授的位置也不見了。20年前聽了感受不深,我在102年被游美雲議員,在無人證物證的情況下,以「行為不檢、校園狼師」名義找了我半年的麻煩,期間受盡他人異樣眼光,在校地位一落千丈,雖然最後以我提告游議員,游美雲不敢承認是找我麻煩告終,但後遺症是我心肌梗塞,身體健康受到極大損害,同時也不再相信我的長官、同儕,當行政是無望了,就我所知,也有女學生家長一打聽到是我當班導,就立刻轉走。「影射的殺傷力最大」。 來看看「一個條件是指,接受境外敵對勢力的指示、委託或資助」,這個條件太容易發生了,只要有一個對我看不順眼的人,告密說我是被境外敵對勢力指示,以現在這個「把王立強在澳洲明顯吹噓自己是共諜,還把這個案子捧成神」、「台大教授蘇宏達批評時政,被調查局過期後還約談」的民進黨政府作風,檢察官能不依法辦理嗎?把人叫去地檢署,就算查不到任何證據,旁人的評價不會改變嗎?還有,能保證不被栽贓嗎? 再看看五種行為中,最恐怖的妨礙選舉吧。我這篇文章,算不算妨礙選舉?冷戰時期有個笑話,美國人對蘇聯人說:我們有站在白宮外罵國家領導人混蛋的自由,你們沒有。蘇聯人說:誰說的,我們也有站在白宮外罵你們國家領導人混蛋的自由。現在這個「妨礙選舉」的大帽子,會不會拿來扣批評民選領導者施政錯誤的人身上?如果領導者的錯誤不能批評,那是不是威權國家? 絕對的權力造成絕對的腐化,網路上有自稱是「中間選民」的人,居然主張「在野黨也有權力,為什麼不能監督?」來替壹三民自只盯在野黨不盯執政黨辯護,這樣的態度,就是威權的溫床──最有權力的人你不盯,那我何必尊崇應該要制衡行政權,但卻甘願做執政者走狗的媒體? 別以為這個法律與自己無關。政治上有權力的人,一步步緊縮人民基本權利,例如言論自由權的時候,到時候出了事也不會有人幫你。任何支持反滲透法的政治人物,都該被下架,否則等著看台灣發生革命,我們拭目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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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