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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
2014/03/21 13:14:18瀏覽299|回應0|推薦40

  民國98年,送走了生命中最後一條金項鍊,那是外婆送給我的禮物,也是我生命中最後一個可以稱得上珠寶的東西。早在這的三年(95),早早將自己的名牌香水、時髦的衣鞋包、化妝品、保養品、精油…全數拋出,只留了幾件道服與便服,及三、四雙包鞋。

  當時的我認為,修道者當棄凡塵枷鎖之物,太注重外表對內在的靈性昇華,有害無益。從那時開始,便未曾上過一次妝,畫過一次口紅;甚至保養品也是用最陽春的那一瓶-皮膚極乾的時候才用,不似以往動輒一瓶數千元。不將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外表,就不會去跟人比較;不會去比較,心靈便會平靜踏實,過得無拘無束。這便是錢買不到的快樂。 一或兩年,偶會買件衣服,都是原有的破損了,才會買來遞補。幾乎也都從義賣的跳蚤市場買的一件不過50元、100元的二手衣,穿在身上還真看不出價格。除此之外,對於外在的裝飾,是看得淡了。

  有一次,看到一則儒堂修書描述一名清官,平常樂善好施不留餘地,死後不但沒有田產留給子孫繼承,連身上的銀子也僅僅幾文錢。 心中看了非常悸動!此人不以修者自居,品格之高絕不下各教修士。修者常自言:「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但能真正做到的又有多少?  

每個星期都當成是自己的最後一個星期,自然就可以清清楚楚知道什麼才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件事,而不致迷失在其他的慾望當中。

                                                                                                      禪瓖  2014.2.6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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