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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8 19:55:15瀏覽831|回應0|推薦0 | |
時間:西元2014年1月28日/中華民族年曆甲午年除夕前 我不想廢話連篇:公佈公文書,以公文書為準!! 許多朋友曾經對我的憤怒,以及被此案件被告,以蓄意行為,掠奪『聲望』以及『人格謀殺』行徑,都知道我的憤怒,有多深刻,既然起訴書已經送達,很好~非常好!!被告這麼喜歡叫囂毀謗他人,還侮辱本人所謂『吃牢飯』的言行,那麼,他說的話,結果就還給被告他自己,並且對被告串謀其他帳號申設/持有人對我的生意以及生活上損害行徑部份,今年該好好算清所有帳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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