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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17 01:50:38瀏覽1912|回應14|推薦56 | |
≪關於歷史的內疚≫ Guilt about the Past 的作者 Bernhard Schlink同時也是電影《為愛朗讀》The Reader的原著作者,在該書中以德國在二次世界大戰的歷史,從一個法官、法學教授及文學創作者的角度對戰爭中的加害者與被害者的角色有清楚的闡述。≪關於歷史的內疚≫一書,其實是作者在柏林洪堡大學(Humboldt University)的演講稿、上課的教材。作者以罪與罰和法律的素養來說明為何加害者的內疚必須向世人告解,為何被害者的傷痛必須對世人訴說,一個國家的戰爭歷史才能有真正的和解 Reconciliation。發自內心的和解是讓一個國家向前邁進的基石,因為上一代的恩怨如果讓它凍結在歷史史料裡,它是會陰魂不散的回來纏繞現在的一代、甚至未來的子孫,而永遠無解。 作者生於二戰期間,並且在六〇、七〇年代親身經歷戰後德國人對於曾經犯下的屠殺猶太人的反人道罪行的集體反省和罪與罰的大審判,就是為了讓現在與未來的年輕德國人不要有生為德國人的原罪。 然而,加害者的內疚與受害者的傷痛往往是糾纏不清的,什麼才是歷史真相?歷史真相只是是一連串的人、事、時、地、物嗎?歷史有真相嗎?真相的定義是什麼?誰說了算? 作者寫了許多以二次大戰德國納粹為背景的暢銷小說。他在≪關於歷史的內疚≫一書中的最後一章闡述他對歷史事件特別是像戰爭這樣罪與罰的題目的寫作方式與『真相』的呈現手法,有精彩的論述。 戰爭歷史是不是只有用『歷史紀錄』documentary的方式才能呈現真相?戰爭歷史可不可以用虛構、嘲諷、幽默、說故事的方式來呈現它的本質?用『歷史紀錄』的方式是否一定比用其他方式更能讓讀者了解戰爭歷史的『真相』?更能看到戰爭裡的各種面相?或者說,對於戰爭歷史,讀者是否有權了解其中的各個面相?還是歷史必須由勝利者來書寫才是『真相』?加害者可不可以是殺人無數,但是卻在某個關卡上放過了手抱幼兒的孕婦的救命者?受害者可不可以在飢寒交迫的情況下,劫殺其他受害者,而成為戰爭裡的加害者?戰爭歷史的文學藝術的表現方式有多大的發揮空間?什麼樣的手法會曲解歷史而讓人認為是謊言?這其中的進退,的確不是一件簡單的工程。 Bernard Schlink的小說全是虛構,但是卻讓讀者對猶太人大屠殺﹝The Holocaust﹞有深刻的認知與深刻的反省。 一個搞笑的例子:就好像我們看『全民最大黨』,明明知道節目裡的人物沒有一位是本尊,而且各個都勁爆誇張,與本尊對照,完全失真,但其極盡嘲諷的演出,讓許多人不覺自心中由衷的喊:讚!因為,它抓到了許多人心中的某些共同想法,抓到了精髓! 一個嚴肅一點的例子:2009年,台北展出由中國重慶一學者王康於2005年開始策劃的一幅由許多名中國畫家根據歷史資料及照片所共同完成的巨幅作畫《浩氣長流》。這幅史詩國畫涵蓋了中國近代史的兩場重要戰爭:抗戰和內戰。其中有一隅畫的是國民政府時期的跨黨派的要員參與國民參政會,畫家為了表達參政會及與會人員的超黨派、為國籌謀之心,特別對與會人員的衣服作不上色彩的留白處理。有評畫者打趣的問道:與會人員怎麼都成了穿著白袍的古羅馬人啦? 讀者、觀畫者、觀秀者對於一件作品的認知,是看片面的表象?還是看整體意念的傳達?每位讀者、觀眾,對於同一件文學創作或藝術創作顯然有不同的感受。原創者當然有,也必須有其個人的觀點與闡述、表達的手法。哪件作品能成為經典?『時間』自然是最後的裁判。 ○○○●●●○○○ 讀 Geoffrey Robertson 寫的 Crimes Against Humanity ≪危害人道的罪行≫ 有關1949日內瓦公約第三條對戰俘人道的對待(p. 207),其中提到「必須給戰俘一件自選的樂器」They (ie POW) must be given one musical instrument of their choice。我馬上想到≪大江大海1949≫ 第21章”江流有聲,斷崖千尺”(p.104)中描述的跟著國軍部隊進入越南的11歲小男孩陳麾東『不知道他的法國號應該放在法國軍官指示國軍卸下來的步槍、機關槍那堆,還是手榴彈那堆,正在猶豫,那個一直在旁監督繳械的法國軍官一步踏上前來,指著樂器說:「這不是武器,可以帶走。」』 有關戰爭的文學創作是可以有許多切入點的,筆者認為≪大江大海1949≫的切入點是『人道』。而『人道』的觀點,正是知名作家李敖與張大春的批評中,所刻意忽視或規避的。 1949年,20世紀中期,法國軍官讓軍樂隊進入越南的那個片刻的決定和動作,在小小年紀的陳麾東心中留下無法忘懷的價值意識;20世紀末,華人世界對於『人道』的文明,才開始萌芽! ○○○●●●○○○ 後記: 筆者不是學歷史的,也不是學文學的,更沒有必備的學術基礎來做文學批評。提筆為文,主要是記錄自己的讀書心得,是筆者的觀點,無意說服讀者,也無須讀者的認同。對於一位作者,即使是部落格的為文者,時間是最好的裁判,也是最無情的裁判。電子網路雖然是虛擬的平台,但卻比傳統的紙書平台更傳播快速、亙古。希望百年之後,再讀這些書不會對此心得記錄汗顏! 引申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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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