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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如何歧視女性~男基督徒的幸福建立在鄙視女教徒的身心靈上
2011/05/04 17:36:05瀏覽2045|回應0|推薦2

基督教如何歧視女性~男基督徒的幸福建立在鄙視女教徒的身心靈上


在古代猶太教的塔木德經裏談到耶和華創造亞當後,亞當對自已只能與野獸性交(這在中東很普遍)很不滿,於是耶和華又創造一位叫莉莉斯的女人供其洩慾,莉莉斯因不滿神的作法而離開伊甸園。

後來她被記載污衊為撒但的情人、夜之魔女,但她是法力高強的女巫,並教導該隱如何利用鮮血產生力量以供己用。傳說與吸血鬼的起源有關。

莉莉斯走後耶和華又從亞當身取肋骨造夏娃,後來夏娃受「蛇」的哄誘,偷食了知善惡樹所結的禁果,也讓亞當食用成男人犯罪的禍首,二人遂被耶和華逐出伊甸園。

基督教神學認為,偷食禁果是人類原罪及一切其它罪惡的開端,從此女人在基督教的眼中都是罪惡之源!


1:基督教著名神學家的言論
基督教早期著名的神學家德爾圖良說『女人,為了使你不要忘記,你是使人類走向滅亡的東西,你要常常雙眼含著懺悔的淚,用乞求的目光,愁眉苦臉、衣衫襤褸地度日。女人,你該進地獄之門!』

著名神學家奧古斯丁說:「我不知道還有什麼事物比女人的擁抱和肉體的結合更能使男人的心墮落」。


著名神學家托馬斯阿奎那:『女性是被錯誤生下來的男性,因此,女人自然要從屬於男人,地位比奴隸還要低,因為奴隸的從屬地位是不自然的。』


『女人的肉體是男人精子的孵化器,精子潛在地包含了整個胚胎.因此,避孕是有罪的,因為它破壞了精子自然作用的目的』


『女人的作用就是生育、照顧孩子和男人』


『女人是肉慾的化身,引誘男人隨落的蕩婦,婦女的生理特點,如月經、妊娠、生育是人類犯罪及上帝懲罰的結果,婦女是不潔淨的污穢之物,因此聖潔的男子應保持獨身,即使結婚的話,婚姻也僅僅是為了生育,而不是為了愛情和性快樂。』
 

大約在1400多年前,高級神職人員曾大張旗鼓地討論過"女人是否有靈魂"這樣一個十分可笑的話題。

有將近一半的教會人士給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否定的。最終,這次基督教的會議僅以一票的多數認定,儘管女人總是低級動物,畢竟她們還是擁有類似於靈魂的東西。這真可夠得上是最大的讓步

新教的馬丁路德他認為婚姻是「上帝給無節制造成的傷口紮上繃帶」,『女人不可能成為基督教的教士,因為她們是「撒旦的教士」』


『女人的主要作用就是生兒育女、照顧家庭,當丈夫外出時,女人應該「像一根釘在牆上的釘子」呆在家裡。』

新教的加爾文認為婦女的作用不僅僅是生兒育女,她還要「幫助男人生活得更舒適」。


『由於女人的墮落,她們從從屬地位轉向奴隸地位,她們都屬於家庭,要接受男性的控制。婦女是肉慾、性慾和死亡的代表,婦女更接近自然,更像動物,缺乏理性,而男人是頭腦、理智和生命的代表


宗教改革運動沒有消除教會對婦女的歧視,不論是天主教還是新教都禁止婦女擔任教士之類的聖職,禁止她們在彌撒時當助祭,禁止她們擔任讀經人。


1912年出版的《天主教百科全書》聲稱:「婦女與男子相比在肉體和靈魂兩方面都要次一等」,婦女爭取平等的工作和報酬的鬥爭「不符合福音的標準」,而且「就大學從事的研究而官,兩性決不可能處在平等的地位。」


1484年,兩位教士亨利希和耶科布,撰寫了女巫之槌,詳細列舉了很多種識別女巫的方法,發起了聲勢浩大的「歐洲女巫大審判」。

藉由獵殺女巫之名,三個世紀內約有二十萬人被處死,其中絕大多數是女性,尤其集中在宗教改革時期的歐洲地區

現代教會所經營的福利機構、教會學校、慈善單位、醫院與教會的內部等等,經常發生駭人聽聞的教牧性侵孩童、未成年人及女信徒,據天主教2012 年四月時自已統計承認,光美國從2002年來,已有6100名神父性侵十幾萬名兒童,歐洲更多,至於亞洲、非洲、拉丁美洲被神父姦淫的人數更是無法計量,芃蒂剛自已承認光美國的修女被神父性侵的就有1/5,非洲的修女因神父害怕姦淫一般信徒時會得愛滋病,所以這些貧窮人家出身的修女為怕餓死,就得給神父性侵,以確保職位,至於基督新教的牧師也是與女信徒通姦達30%,性侵的件數與神父相比也豪不遜色,只因不像天主教是一個大教團,是分散的團體,所以較不為人注意,而修女性侵孩童也時有所聞。


2:經文的記載:


舊約:
(創世紀 2 : 22-24) 耶和華 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 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 (註:古代猶太教傳說,亞當被造後,只能跟一些動物性交,神就從他的肋骨造女人以供其淫交,而這女人又讓人類犯罪,因此地位低賤)


(創世紀 3 : 17) 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
 
(歌林多前書 11 : 3) 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注:大男人沙文主義)


耶6:12 他們的房屋、田地,和妻子都必轉歸別人;我要伸手攻擊這地的居民。這是耶和華說的。


詩109:9 願他的兒女為孤兒,他的妻子為寡婦!


賽13:16 他們的嬰孩必在他們眼前摔碎;他們的房屋必被搶奪;他們的妻子必被玷污。(注:竟有這種神)
 
 
新約經文==========


馬太福音中的耶穌家譜一共記載了5位婦女 — 他瑪、喇合、路得、拔示巴和馬利亞這些女人依當時猶太人的眼光而言,都是不守婦道的淫婦。
 
瑪利亞是被耶和華強姦,所以耶穌在新約中從不承認她是母親只叫她婦人, 上十字架時甚至交待心愛的同性戀門徒叫這婦人為母親,自已從不承認。


約翰福音2:4耶穌對他的母親說:「婦人,我與你有甚麼 相干 ?


約翰福音19:26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這人與耶穌搞同性戀)站在旁邊,就對他母親說:婦人,看,你的兒 子!


 保羅的主張:
(歌林多前書 11 : 7-10) 男人本不該蒙著頭(註:意指女人沒頭腦,永遠要用布蒙著頭如天主教修女,回教的婦人般),因為男人是神的形像所造和榮耀神的工具,但女人是榮耀男人的工具‧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並且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女人是為解決男人性慾而受造的工具)


    林前11:5 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註:不容女人見人)


    林前11:6 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

 
(歌林多前書 14 : 34-36) 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他們說話‧他們總要屈服,正如律法所說的‧他們若要學什麼,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


可10:12 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通姦了。
 
(以弗所書 5 : 22-24) 你們作妻子的,當屈服於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 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祂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 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屈服於丈夫‧


提前5:9 寡婦記在冊子上,必須年紀到六十歲,從來只作一個丈夫的妻子(註:要守活寡到60 歲,以古代的平均壽命而言,就是到死為止)


(提摩太前書 2 : 9-14) 又願女人廉恥,自守,以正派衣裳為妝飾,不以編髮,黃金,珍珠,和貴價的衣裳為妝飾‧只要有善行‧這才與自稱是敬神的女人相宜‧ 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的順服‧ 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他轄管男人,只要沉靜‧ 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裡‧(註:女人不可粧扮,以免男人被引誘)
 
(彼得前書 3 : 1) 你們作妻子的,要屈服於自己的丈夫‧
(註:女性被丈夫虐打折磨, 也不能在庭上指證, 因人不能指證自已)


(馬太5:32)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通姦了)(注:不合理要求被休婦人不可再嫁娶)‧

路16:18 ~~~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通姦。

Mat19:9 And I say unto you, ~~~: and whoso marrieth her which is put away doth commit adultery

可10:12 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通姦了。

Mark10:12 And if a woman shall put away her husband, andmarried to another, she committeth adult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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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12 : 2)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若有婦人懷孕生男孩,她就不潔淨七天,像在月經污穢的日子不潔淨一樣‧(註,強調女人就是不乾淨)

(利未記 12 : 5) 她若生女孩,就不潔淨兩個七天,像污穢的時候一樣,要在產血不潔之中,家居六十六天‧(注:女人較髒)

(申命記 22 : 28-29) 若有男子遇見沒有許配人的處女,抓住她,與她行淫,被人看見,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註:男人在外強姦處女只要花五十舍客勒銀錢就可擺平,而若沒被人抓到,就白白賺到了,明顯的鼓勵猶太男人去強姦處女)

(申命記 25 : 11-12) 若有二人爭鬥,這人的妻近前來,要救她丈夫脫離那打她丈夫之人的手,抓住那人的下體,就要砍斷婦人的手,眼不可顧惜她‧(註:男人算是寶,女人就是賤草)


利未記:27章 女人較男人不值錢

你估定的,從二十歲到六十歲的男人,要按聖所的平,估定價銀五十舍客勒。
若是女人,你要估定三十舍客勒。
若是從五歲到二十歲,男子你要估定二十舍客勒,女子估定十舍客勒。
若是從一月到五歲,男子你要估定五舍客勒,女子估定三舍客勒。
若是從六十歲以上,男人你要估定十五舍客勒,女人估定十舍客勒。

馬太15:22
有一個迦南婦人,從那地方出來,喊著說: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我女兒被鬼附(注:當時以為生病是為鬼所附)得甚苦。


耶穌卻一言不答(冷漠)。門徒進前來,求他說:這婦人在我們後頭喊叫,請打發他走吧(無情)。
耶穌說: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只救猶太人}。


那婦人來拜他,說:主啊,幫助我!
他回答說: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你是賤母狗,不是猶太人)。


婦人說:主啊,不錯;但是狗也吃他主人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兒(真無奈,但為兒女求醫只得忍氣吞聲自認是賤母狗~偉大的母愛)。


耶穌說:婦人,你的信心是大的(妳對自已是狗有很大的信心)!照你所要的,給你成全了吧。(猶太種族主義心態顯見)
 
歌羅西書:你們作妻子的,當屈服於自己的丈夫,這在主裡面是相宜的。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苦待他們。(注:保羅交待作丈夫的,要愛妻子,但前題是要先屈服於自已的丈夫不可反抗任何不合理的待遇,且保羅講的男人當女人的頭,待妻子如已身體,那也是表示女人無腦,只把她當貨品,以免損失貨值)

出22:18 行邪術的女人,不可容他存活。(男人例外)


利15:19 女人行經,必污穢七天;凡摸他的,必不潔淨到晚上。(註;女人是行經是不潔的)


利15:20 女人在污穢之中,凡他所躺的物件都為不潔淨,所坐的物件也都不潔淨。


利15:23 在女人的床上,或在他坐的物上,若有別的物件,人一摸了,必不潔淨到晚上。


利15:24 男人若與那女人同房,染了他的污穢,就要七天不潔淨;所躺的床也為不潔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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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女權主義運動的興起
女權主義運動在西方興起,有其特定的背景,當時歐洲社會可以公開拍賣自已妻子,女人只貨物,女人除非丈夫自願地讓給她權利;當丈夫在世時,她的財產和她的人身完全供丈夫享樂;在某些國家,如果丈夫死後沒有遺囑,女子的財產要給丈夫的親戚,而不給她或她的孩子。

如英國基督教會禮儀認為:「女人的意志應服從男子,男子是她的主人,也就是說,女人不能按她自己的意志生活,……離開了男人,她既不幹任何事而且也幹不成任何事。

男人怎麼做她就怎麼做,她應把男人當做主人來侍奉,她應畏懼男人,服從和臣屬於男人。」,美國女人在1920年才有選舉權,更不要說美國的女黑奴經常被主人強姦了。
以現代的哲學與社會運動的觀點來看,女性主義的通常以18世紀的啟蒙時代思想家為起源。

如瑪莉·吳爾史東克拉芙特(Mary Wollstonecraft)所著《女權辯護》(A 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Woman,又譯維護婦女權利)是19世紀之前少數幾篇可以稱得上是女性主義的著作之一。

吳爾史東克拉芙特將女性比喻為高貴、社會菁英、嬌生慣養、脆弱以及有知識與道德怠惰的危險,她相信男性和女性對於這樣的情況都有責任,並且認為女性擁有比男性多上很多的權力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但這並不是說更早以前就不存在著其他關於兩性平等的著作。比如說,神祕哲學家安里西·哥內留斯·阿格里帕(Heinrich Cornelius Agrippa)在1529年所著的《關於女性之高貴卓越的演說,就是最早提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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