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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獄賠償法》初審 江國慶案可獲賠上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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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9 04:56

冤獄賠償初審 江國慶案可獲賠上億元

新頭殼 更新日期:2011/05/26 15:51 NewTalk 新頭殼

新頭殼newtalk 2011.05.26 謝莉慧/台北報導

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26)日初審通過冤獄賠償法修正草案,將死刑執行賠償金改為新台幣5千元折算1日,並刪除最高上限,未來若經院會三讀通過,江國慶家屬可望獲賠償上億元。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司法院強制執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與冤獄賠償法修正草案,其中冤獄賠償法將更名為刑事補償法。

 

據冤獄賠償法現行規定,對死刑執行者的賠償計算,應以受刑人執行死刑當年度的國人平均餘命計算,1天賠償新台幣1千元到3千元,最低賠償金為1千萬元,最高上限3千萬元國民黨籍立委潘維剛、呂學樟等人認為,生命無價,建議刪去最高金額上限,而民進黨立委黃淑英也要求提高每日賠償金。

 

經立委提案與司法院協商之後,雙方達成協議,將死刑執行賠償金改為每日以5千元折算,最低賠償金仍為1千萬元,但沒有上限。若未來三讀通過,以江國慶21歲即遭槍決以及當年國人平均餘命76歲計算,江家約可獲賠逾億元。

( 時事評論國防軍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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