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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仇恨──療傷系列之12
2011/04/19 10:49:08瀏覽336|回應0|推薦0

今夜(201104180115),我們要繼續來談傷害與療傷。

上次提到美國俄亥俄州克里夫蘭最大報紙THE PLAIN DEALER的專欄作家Regina Brett所寫的「來自生活的45個心得」,今天我們要用她所寫的第三個心得來談傷害與療傷。

她的第三個心得是:人生太短,短到來不及浪費時間去恨任何人。Life is too short to waste time hating anyone.

所以我們要療傷止痛,就是不要再浪費任何時間去恨人,就是要放下一切的仇恨。我們越早放下仇恨,就越不需要花費太多時間來療傷止痛──所以她說:人生太短,短到來不及浪費時間去恨任何人,還真是有幾分道理。

為什麼說恨人是浪費時間呢?

  1. 因為你恨人根本無濟於事,事情並不會因為你恨對方而有任何改變,所有已經造成的傷害並不會因為你恨對方而消失;剛好相反的,你越恨對方,傷害反而存續更久──這當然是浪費時間。(其實這不單單是浪費時間,更是浪費體力、白費精神)
  2. 更重要的是,假使對方很可惡,是故意要傷害你;那麼,你越恨對方,你被傷害反而越深,剛好正中對方的下懷,他反而越高興,這樣好嗎?當然不好。
  3. 反之,假使對方並沒那麼可惡,對方不是有意要傷害你,是無意之舉,是無心的,或者真的是不巧意外的傷害到你,甚至或者對方也是被迫的,那麼,他豈不是更值得我們原諒呢?我們豈不是更應該放下仇恨呢?
  4. 最重要的是,當我們不能放下仇恨時,當我們深深的記住仇恨時,我們其實根本並不可能因此有機會去報復、去反擊;剛好相反的,我們記住了仇恨,會使我們不斷的傷害自己(讓傷害擴大),從而也傷害到我們週遭的人、特別是那些對我們好的人。所以俗話說,這叫做:『親者痛,仇者快』,我們不能放下仇恨,是讓那些愛我們的人因為看我們走不出來而難過;並讓那些恨我們的因為看我們走不出來而越發高興。

所以,我們當然應該要越快放下一切的仇恨越好。

可是,也許有人還是會覺得,這樣很不公平,我被傷害了,卻要我去放下仇恨。但其實,放下仇恨與公不公平並沒有關係,放下仇恨是心裡面的狀態,與外在的法律層面無關;比如說你走在路上走的好好的卻被酒醉駕車的人違規給撞傷了,你該向他索賠的,當然還是可以依法向他索賠;但是,你不需要記恨在心,因為記恨在心只會使你更不快樂、受傷更深,而你依法索賠時也不可能因為你記恨在心而多要到一毛錢。(甚至有可能反而因為你記恨在心,陳述時太激動,對索賠時很不利呢)

因此,為了療傷止痛,我們還是應該早早的放下一切仇恨。(希望森林/www.seewant.org/2011.4.18清晨李良達寫於台北)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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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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