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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30 01:07:57瀏覽9921|回應4|推薦3 | |
韓劇檢察官公主心得 (本劇有16集,超過17小時的故事) 出品:韓國SBS 首播日:2009.03.31 集數:16集 主要角色 馬惠理:(金素妍飾,女1) 徐仁宇:(朴施厚飾,男1) 陳靜善:(崔宋賢飾,女2) 尹世俊:(韓政秀飾,男2) Jenny:(朴貞雅飾) 馬尚泰:(崔政宇飾) 照慣例,滿分有5分,3分可看可不看,小弟評本劇2分。本劇是瞎扯詭譎硬湊之作,劇情多數是強加亂套,沒有章法的相互連結,展現不合理的劇情。本劇劇情採用無因果關係來造戲,龐大的過程缺少”目的”來支撐,或者過程與目的不搭配,理由太牽強或是無關聯性,然後刻意製造出男女主角的互動,因而看完全劇的故事,就會發覺問題點太大,本劇只是為了演戲給觀眾看,而作出”表演”的互動。 (尋遙子注:若看過20部韓劇以上的人,對於刻意拉扯愛情戲的手法,必然會感到無奈,此種愛情拉扯手法,受過多次的洗禮,還能熱中此道的人,小弟深感到萬分敬佩,”想愛而不能愛”的拉扯式愛情,應該還是能夠感動很多人,這應該是韓劇劇情的”規格化”,所以韓劇只要靠兩樣就可以大賣,一是淚水,二是表情凝重掙扎,本劇的愛情戲也屬於此種風格的。) 本劇有復仇劇的輪廓,味道濃厚難以回頭,劇情若要合理施展下去,得要符合自己表演出來的故事,否則就會是很重的矛盾感,或是掉入牛頭不對馬嘴的亂套劇情。本劇到了後段時刻,有三條主線路可擇一而行,三條路卻不能同時並走,已經無法回頭的劇情方向,受制於自己表現的故事內容,在於後面的劇情不能推翻前面,能走的路只有三選一,可是本劇守住了三條路,讓劇情同時往三條路來走,可是三條路共走卻是互剋,三條路互咬之下,劇情只有荒腔走板可言,於是一身兩腳踏三條船,並不是表演虎頭蛇尾的殘局,而是砍頭斷尾兼劈腿的亂套劇情。 15年前的殺人案 15年前的夜晚,建商社長馬尚泰,因建案拆遷戶賠償問題,獨自與拆遷戶代表劉明宇進行會面,劉明宇因有拆遷戶作為靠山,想私自勒索更高的賠償金,會談中雙方談判破局,兩人爆發肢體衝突,爭執打鬥的過程中,劉明宇纏住了馬尚泰,馬尚泰為了脫困,使勁推了劉明宇一把,孰料劉明宇撞向身後的櫃子,向前大步一踩卻踩滑,劉明宇身體向後傾倒,後腦勺撞向地上的大石頭,劉明宇是當場死亡,原本是過失致死之罪,馬尚泰選擇逃離現場,事後為了能夠脫罪,順應案情的發展,把徐東根當成替罪羔羊,讓同樣也到過現場的徐東根,竟無辜涉及殺人罪…。 15年之後,徐東根之子徐仁宇(朴施厚飾,男1),徐仁宇暗地進行一個計劃,有企圖、有預謀、有行動,刻意親近在馬尚泰之女馬惠理(金素妍飾,女1)的身邊… 1.真正兇嫌:馬尚泰,為女1的父親。為了能夠脫罪,收買時間證人,製造不在場證據,口供順著情勢來說,不利於徐東根。 2.死者:拆遷戶代表劉明宇,15年前”殺人案”的死者。 3.冤獄的苦主:徐東根,為男1的父親,是馬尚泰的建築公司的科長,負責拆遷戶賠償問題,在劉明宇死後抵到現場,無辜被當成殺人兇嫌,成為是馬尚泰的替罪羔羊,最後死在監獄中。 4.時間證人:高萬哲,被收買的證人。因為有高萬哲的口供,讓馬尚泰有不在場證明,馬尚泰給他一塊地作為答謝。 5.被封口的相關人:河貞蘭,高萬哲的情婦,經營酒攤生意的老板娘。高萬哲是馬尚泰收買的時間證人,可是在案發當時,高萬哲與河貞蘭在旅館開房間,事後馬尚泰在製造不在場證據時,也利用了河貞蘭的酒攤,河貞蘭對殺人案件所知有限,但她的存在足以推翻馬尚泰的不在場證明,高萬哲把馬尚泰酬謝給他的地,賣掉地所獲得的錢,買了公寓給河貞蘭,作為封口費。 6.案發現場證人:申正南,守衛,在案發現場見到死者和徐東根,但未見到行凶的一刻。由於當時申正南的兒子生病,需要錢救急,乃取走現場的皮箱與散落地上的現金,事後受馬尚泰的安撫利誘,於是對當時案情的交代,並未吐實。 (尋遙子注:本劇第1集開始的時間點是15年後,殺人案卻是發生在15年前,劇情是透過漸進式吐露,然後導引出殺人案的全面貌,可是該案的相關人物仍然活躍在15年之後,比如河貞蘭在第1集時就出現,男1與河貞蘭有過對話,所以這個殺人案對於全劇情而言,是有意義的安排,否則案情尚未吐露半點痕跡之前,相關人物是不會出現的。 此殺人案原可當成本劇的”主動脈”,引發本劇的開端,令男女主角相會,此案件能作為主角們的交匯點,是基於主角們的父親都是案件的相關人物,殺人案的本身就會衍生出一個”扣環”,連接男女主角的”扣環”,但本劇製造的扣環是失敗的,不是殺人案有問題,而是製造的扣環有問題,扣環根本就扣不住男女主角,但又讓此案件連接了兩人,所以根本上就是一個”假動脈”,不會跳動的動脈,表演延伸出來的脈絡,看戲時就會覺得本劇很假。) ……………………………………………………………………………………… 主動脈 小弟所說的主動脈,是劇情的因果之說,有個起源(開頭)催生本劇,簡而言之,使男女主角必得靠近一起的因素。本劇的主動脈從第1集就存在了,本劇暗藏主動脈的梗,卻不直接把梗說破,當成一個謎來營造劇情,男女主角因這個謎而靠近。可是男1何以靠近女1,男1靠近女1與職業無關,但總會有一個理由存在,本劇暗藏了這個理由(主動脈),然後一直表演男1所進行的計劃,男1刻意圍繞在女1身邊,於是就會去揣測那個目的,到底男1圍繞在女1身邊的目的是什麼?那個引導本劇男女主角靠近的主動脈是什麼?這個答案…,本劇是有個理由但不能切題,等於是”文不對題”,看似主動脈其實不存在,本劇的主動脈並不會跳動,不會跳動的主動脈,卻讓男女主角靠近一起,這就是本劇的”模糊籠統造戲法”,把假動脈偽裝成主動脈,若不細心去體會”靠近”的理由(目的)為何,就會被本劇所唬弄住,本劇看起來是有個主動脈,採用假動脈讓男女主角相聚一起,純粹表演男女主角的互動過程! 只要以三個提問便可戳破本劇無因果造戲的問題: (1)男1進行的計劃,其目的為何? (2)男1進行的計劃,何以非女1不可? (3)男1進行的計劃,何以要處心積慮靠近女1? 對於(1)的提問,男1是想為父親洗刷冤情?是想要為父報仇?還是只是告訴女1真相?洗刷冤屈、為父報仇、告知真相,男1的計劃目的是三者之中的哪一個?本劇是怎麼表演的呢,其結果只是無料的亂套劇情。 *男1的計劃,男1口中所說的是:為父親洗刷冤情 *劇情鋪陳手法看起來像是:為父報仇的復仇劇 *男1進行計劃的整個過程是:”告知”女1,她的父親殺過人? 男1何以圍繞在女1身邊,男1自己的說法是沒有說服力,若說男1是想為父親洗刷冤情,男1可以走正當管道(體制內)的翻案之路,可是男1卻貼在女1身邊,所以是採非體制的行動計劃(像復仇劇),或者男1是想攏絡女1,藉由示好盼女1去指控她的父親?以父女之親要讓女兒出面去指控父親?除非男1已經夢到明牌,豈有女兒抓父親作牢的,這計劃等於不可能,若是因女1的檢察官職業之故,當檢察官的人也不會只有女1,況且父女是直系血親,女1也不能調查父親。 若說是為父復仇,靠近女1是想傷害女兒來報復她的父親嗎?本劇難道是韓劇《天使的誘惑》?仇人是父親卻跑去打兒子?!真正仇人是妻子只往丈夫來報復!?復仇對象要對號入座,旁打或亂打就是太假的戲,父親的錯以傷害女兒來償還?這有可能是一部劇的男主角應該有的作為嗎?但也不會是告訴女1真相,以真相來傷害女兒,女兒的痛苦等於父親的痛苦?! 若說是告訴女1真相,這個真相不需費時費力,男1可以隨時吐露,更早的時候便可對女1說,兜轉了一大圈子,難道就為了說出一個真相?女1的父親是殺人兇手,這真相一說出來,誰比較受傷呢?當然還是女兒啊..! 對於(2)的提問,不論男1計劃為何,除非是為了傷害女兒來達到報復父親的目的,否則女1並非不可取代,計劃挑選別人皆可行,絕對不會選擇女1,但男1卻選擇了女1,其目的說是想”為父洗刷冤情”,當男1攏絡了女1之後,男1也只能有一種作法,就是讓女1去指控她的父親??這個醞釀許久的一個計劃,唯有夢見明牌才能成功,所以不會有人想出一個周全計劃竟是運作在難以分割的親情上面,這種計劃比沒有計劃還糟糕,在不可預測的領域之中進行計劃,執行3年的計劃還得看別人臉色,那個女兒願不願意指控她父親呢?! 若是基於檢察官的職業,想重啟當年殺人案的真相,目的是想要翻案的話,女1也不是大韓民國唯一的檢察官,何以非得女1不可?況且別的檢察官都能有調查馬尚泰(女1父)的權力,唯獨直系血親的女1沒有偵辦父親的權力。所以男1的計劃,選擇靠近女1身邊,只要觀眾提出這個疑問”何以非女1不可?”其造戲的問題處便可不理自明,因為這是本劇無法解釋的。 對於(3)的提問,就是回饋男1進行整個計畫的目的,因為男1暗中進行很大的計劃,男1背地圖謀的計劃,男1說是想洗刷父親的冤情,男1才會靠近在女1旁邊,可是洗刷冤情與靠近女1根本上就無關聯,目的不明確、行為沒有作用,男1何以處心積慮圍繞在女1身邊打轉呢?等於是一個很口渴的人,旁邊有便利商店都不去,跑去深山裡轉了一大圈,最後燒木材來解口渴的道理!?以口渴為誘因,表現燒材取暖的造戲之作,觀眾所看的是燒材取暖就是男女主角的互動,男主角為何而燒材,只是因為”口渴”!?!? 取暖 →燒材 →獲得滿足O 口渴 →喝水 →獲得滿足O 口渴 →燒材 →獲得滿足 →造戲的亂套劇情X 小弟的提問(1),男1的計劃是打迷糊仗,曖昧不明,沒有合理的因果連接。小弟的提問(2),在男1的計劃之中,女1是非必要的,反而不該選擇女1。小弟的提問(3),反應在提問(1)與提問(2),(1)和(2)都不能有解答,(3)就更不可能有答案,而提問(3)只是小弟想說的話,本劇只是演出男女互動的過程給大家看而已,男女主角何以得靠在一起,那是毫無道理的造戲,就是為了演”過程戲”給觀眾看,拿出不會跳動的主動脈,卻讓男女主角”勾搭”在一起,其目的為呢?純粹演的造戲之作,無因果關係的一部劇,也就是”演很大”。 ……………………………………………………………………………………… 個性怪異的檢察官公主 女1個性高低起伏太強烈,表現出”非常不真實”的個性,而且自我矛盾,選擇性理解的虛假人物。當我們看一個人的某種行為,部份行為足以得知那個人的心態,雖然不能瞭解那個人的全部,但有些行為是對應那個人的腦袋瓜子,他(她)對於是人、事、物是否有一個概念,不會有時有概念,有時又沒有概念,外表是可以裝不懂,內心不會不懂,只有外表裝不懂,內心是心知肚明的。 某些行為 → 代表一種心態 → 適用所有的行為 女1懂得她的行為不當,為參加拍賣會而說謊,若此事讓別人知道的話,女1吃不完兜著走,女1勇於展現自己的行為,也深懂自己行為有虧損,所以女1要男1不能說出來,為了自己喜歡的事情而坦然撒謊,為了不讓人(同事)知道而要求保密,如此一個精明的女孩,編劇又把女1塑造成《從深山裡走出來的女人》,讓女1還擁有被擊潰的單純內在,懂得撒謊、懂得裝可憐(對父親)、懂得名牌奢華、懂得要求保密、想獲得父親的肯定、不懂人情世故卻懂得自身權益,聰明機靈又是一個法律專業人士…,能沾上文明社會的所有一切,心態比起正常人還正常的一個女孩,能穿著高貴的名牌服飾,還能夠表演出化外之民,當真是大白天見到鬼了,這種怪異性格的表演目的,小弟在此必須點破出來,此乃譁眾取寵之用,讓觀眾看起來很有趣,好方便在首播搶占收視率,如果本劇是主打”檢察官”(職業)加上”公主”(個性)的一部劇,這兩樣(背景、個性)到結局的一刻,都會是本劇的核心劇情,橋段深化在”雙舞臺”的故事,可是本劇後段不講公主了,連檢察官的背景也消失了一半。 公主搭配檢察官也是問題點,兩者是不相容的,對於一個讀法律的人,根本就沒有耍白、耍丁的空間,法律都是條文構成的,一部刑法就是社會的寫實面,讀通的人根本就沒有當公主的條件,女1讀刑法時到底如何讀懂的?當檢察官的人不懂犯罪心理學?她要如何看待18歲與沒有18歲的界限?通姦罪要如何才能成立?什麼是強制性交罪?《從深山裡走出來的女人》要去接觸這麼多的社會寫實面,而且還要探究許多犯罪過程的細微處,就算女1一開始是《從深山裡走出來的女人》,難道吃了那麼的人間煙火,依然能保持著《從深山裡走出來的女人》的單純與天真?所以這是騙人的個性,外表是可以假裝,內在絕對不會不懂。 本劇創造了一種水火個性,《從深山裡走出來的女人》、《在文明社會打滾的女人》,兩種性格本來就沒有什麼交集處,硬是把這兩輛火車給對撞,於是造就女1這樣的個性,行為是從文明社會學習而來,內心卻住在深山什麼都不懂,如何讓身體住在山下,內心卻住在深山裡呢?行為與內心又能劃上等號!? 再說女1的檢察官職業,更是令人怵目驚心,檢察官手中握有公權力,把不適任的人擺在具有公權力的位置上,那是可怕到不行,比起會貪污的檢察官還要可怕,貪污犯會針對部份案件來牟利,可是像女1這種檢察官所經手過的案件,每一案件都將存在一個問號”?”,不知道女1在無意中”放走了多少個罪犯?”檢察官的職業屬性太強烈,把這樣一個公主擺進去,是嚴重不對味,簡直是倒胃口,女1可以選擇去當律師,由市場去決定她的存在,但是不該擺在檢察官之中。 若說女1不食人間煙火,打扮華麗崇尚名牌,人間煙火吃得太過火,已經吃到飽吃到撐,還表演女1不食人間煙火?若說不聰明機靈,不聰明的人還考不上檢察官,時而聰明很有風格,又表現出幼稚無感知性,很詭異的矛盾個性綜合體,有時笨、有時聰明、有時傻、有時機靈、表現單純、有時幼稚、能夠體察,也經常無感,個性是統統都想抓到,具有好壞的兩端個性,高低起伏太過誇張,總的來說,本劇的女1所以能夠存在,就是心態切割太嚴重,採不同行為對應不同心態,可是不同行為都是連動的,在於同一個心態能夠對應許多行為,個體的心態原則上是一致的(瘋子除外),行為與行為之間無法任意切割,本劇的作法就亂切割一通,以不同人的行為來誤導觀眾對一個人的理解,也就是說我們看到的女1是一個人,其實女1是四個人共用一個身體。 個人覺得在描寫性格怪異時,怪異行為與心態要做適當切割,”怪異行為不等於那個人的本心”,本心如何沒必要順著怪異行為來走,簡而言之,”我想這麼做是我個人自由”,不要把自由行為當成本心,行為能夠自我意識到,而非出於本性的行為,只要本性被怪異行為牽著走,性格怪異就很難轉正,因為是底子裡怪的時候,就算開刀也不見得有救。就像本劇中的女1,她可以有拜金女的行為,行為也能夠我行我素,也能崇尚奢華的裝扮,外表是可以有公主的面貌(愛美無罪),但她的心態與正常人是相同的,不要把《從深山裡走出來的女人》擺進去,不要把”假純真”丟進來,內心一邊要當笨蛋,職業上又得當聰明人,兩相結合必然產生衝突,又笨又聰明又無知又專業的檢察官公主?那樣不會是真性情,就好像低胸、短裙、纖腰、露大腿,一方面擺出性感的姿態,然後說不懂得性感的打扮,若不懂得性感打扮何不把自己包成肉粽,所以此種說法如何取信於別人呢?就是一個假死狀態中。 ………………………………………………………………………………… 砍頭斷尾兼劈腿 本劇營造上就是一個復仇劇的口氣,有看到韓劇《魔王》的影子,但尾巴卻把復仇劇的路線給砍斷,可是當劇情帶領出復仇劇的氛圍時,愛情戲也就難以回頭了(仇人的女兒),可是本劇又回頭來緊咬愛情戲不放,也不願把親情給割捨掉,於是乎本劇一路走來的方向,營造出一個那麼重的氛圍,最後被自己的手法給卡死。 小弟以炒菜來解釋,炒菜鍋裡放雞肉、乾辣椒、蔥花、花生、米酒、醬油…,大火已經在熱炒,怎麼看都是一道”宮寶雞丁”,可是廚師忽然改變心意,在炒菜鍋加入蚵仔等材料,廚師突然想作蚵仔煎,但是宮寶雞丁的材料都還在鍋裡熱炒,於是”宮寶雞丁”混著蚵仔一起炒,結果就炒出一道”蚵仔煎口味的宮寶雞丁”!? 本劇創造出的走向已定形了(宮寶雞丁),最後結果只能三路選一路來走,卻不能三路同時進行,如果三路都兼顧到,就會是”蚵仔煎口味的宮寶雞丁”,本劇最後把親情、愛情、仇怨一把抓住,一身兩腳踏三條船,使得男女主角都在劈腿! 後段劇情透露出真相,15年前的殺人案與女1父親有關聯,只是劇情應該如何走下去,才會是一貫的戲劇手法?其走向大概就只能有這三條路:(因為做宮寶雞丁的材料丟了8成,而且也已經在鍋裡熱炒,不可能這時候說要換成蚵仔煎) (1)、馬尚泰惡性不改,女1大義滅親 (2)、女1決心擁抱父親,斷絕與男1的接觸 (3)、男1直往復仇路走,捨棄愛情 (1)所走的路,是把馬尚泰變得更惡劣,成為劇中的反派人物,讓馬尚泰的惡有害於社會,惡劣到讓女兒來指控父親,女1不得已要大義滅親,這樣戲劇手法可以使用,只是愛情戲不容易化解,這必須看馬尚泰壞到何種程度,如果壞到非常極端的時候,將有助於愛情戲的好結局。 (2)所走的路,女1不受愛情所困惑。基於女1父親是個孝父,馬尚泰是孝順女兒的父親,如果沒有馬尚泰這款孝父的存在,無人可以把女1養成公主,馬惠理在小義與親情之間,女兒(女1)一點也不猶豫,也無任何的煩惱,100%是力挺父親的立場,當天下的男人都還沒有死光的時候,就不會讓父親去自首!!在女1獲知真相之後,也立刻辭去檢察官職務,男1有辦法就去找證據來翻案,而女1則成為父親的辯護律師。 個人、家庭、社會、國家,個人是相當渺小,但”家”的意義非常遠大,有時甚至於凌架社會、國家之上,父親的行為或許對某人有虧欠,卻不影響到父女之間的感情,向來只有大義滅親,豈有小義滅親之理,即便父親犯過殺人罪,馬惠理還是馬尚泰的女兒,而且以馬尚泰對女兒的”溺愛”,馬惠理對於父親想自首的念頭,我怎麼看都覺得很糟糕,感覺是”女生外向”,表現出胳臂往外拐的道理。 大義>親情>小義>愛情 (3)所走的路,男1貫徹復仇劇的路線,選擇體制外的復仇計劃。本劇男1為何靠近在女1身邊,男1的這個動作貫穿全劇劇情,卻沒有道理的製造,若要讓男1走在復仇之路,男1何以要靠近在女1身邊,這個關鍵處要做出來,等於男1在利用女1的意思。(本劇的男1計劃只是告知女1,她的父親殺過人) 以上三個路線,是本劇後段可走的路線,能選擇其它方法來收尾,已經不多了,在於劇情所表演出來的,限縮了可行的空間,其中最大的一個原因,就是本劇搭造起復仇劇的框架,復仇劇的模樣已堆疊成形,不可能把復仇劇推倒,然後走回愛情戲,後段的愛情戲只有讓路,其主線劇情就只能是復仇劇,可是本劇把三條路都抓在手裡,就變成一種亂套劇情,此三條路只能選擇其一,把三個都握在手裡時,劇情就會自打嘴巴,成為劈腿劈很大的故事。 (1)女1對於父親,似乎見到本劇的女1在追逐小義,女1對於她的愛情不能割捨,沉醉在愛情的國度,根本就無法放棄男1,所以當父親馬尚泰願意去自首,女1並沒有表示反對,那種感覺是女1為了自己的愛情,讓她的父親作出了犧牲(對女1而言),女兒看得見情人父親的冤屈,卻看不到父親對自己的疼愛,女1在父親與小義之間,應該是力挺父親到底的,可是見到劇中女1的反應,她是在劈腿,背著父親劈腿別的男人。 (2)男1對於父親,馬尚泰雖然不是殺死徐東根(男1的父親)的真兇,馬尚泰卻是把徐東根當成替死鬼,馬尚泰原本是過失致死的罪,卻讓徐東根背著殺人罪的罪名,過程中馬尚泰為了讓自己脫罪,還作出許多不利徐東根的口供,還收買了假證人,所以徐東根(男1父親)會作牢,馬尚泰是脫不了關係的,這個仇怨是存在,是塗抹不掉的,但是後來男1對”殺父仇人”竟然會感到自責,還跑去當馬尚泰的辯護律師?!我會覺得男1是忘了自己的父親,男1也是大方在劈腿,背著已故的父親劈腿殺父仇人與仇人之女。 (3)女1對於檢察官職務,後段檢察官的背景消失一半,女1的檢察官職業,正事都可以不用去忙,都跑去調查父親的事,吃公家飯的人能夠怠忽職守嗎?對於本劇如此重要的背景,應該是要固守到底才對,不能讓這個背景給消失掉,竟然還是消失在女1的手中,女1劈腿劈很大,背著國家劈腿家裡事。 本劇開頭就描寫公主個性,中段之後就不再著墨,再對應本劇最重要的梗,就是堆疊而起的復仇劇框架,前面多講公主個性,後文不提性格怪異,所以本劇公主個性的描述,有可、無也可,這只是譁眾取寵為追求收視率的手段而已。開頭描寫很多的公主個性,對應後面的劇情,甚至對應全劇的劇情,先拋出公主個性的賣點,但不散佈在全劇當中,所以不是本劇的核心,因而公主個性的刻劃上對於全劇來說,就不具有意義了,因為後來表現出的劇情,就是揮出一刀的”砍頭大法”。(砍頭,開頭寫公主個性給砍掉) 本劇的復仇劇框架太重了,框架是漸進鋪陳的成果,所以無法當成不存在,劇情若想要轉向,劇情若想要變動,根本上就無法做到的,如果不想走復仇劇,當初就不該這麼來操作,因為路已經走太遠了,眼見前面的路直達山頂,不去攻頂卻走回頭路,不只是在拖戲,還失去走過那麼多路的意義,就會覺得很莫名奇妙,不把復仇劇貫徹到底,又強抓住愛情與親情,搞得一部戲四不像,成為一種斷尾亂套的劇情。(斷尾,復仇劇的結尾被切斷) 金素妍(喬妹?好像看到宋慧喬) 若由小弟來詮釋本劇,會以復仇劇為主軸,女1可以有公主的外在行為,內心個性不要太造假,但要如何破解本劇最後的難題,就得把女1當沈青來演,女1願意當孝女,然後男1就變成龍王,馬尚泰犯下的錯,則由孝女馬惠理來償還,怎麼償還法呢?在男1的復仇計劃當中,男1是有目的靠近女1,女1卻漸漸知道真相,在男1尚未能察覺的情況下,女1先窺探出男1的計劃目的,然後女1隱而不吐露,內心知道男1靠近自己的目的,女1知道卻不說,但女1願為父親化解過去的仇怨,男1是有目的靠向女1,女1也變得有目的”親近”男1,這時候的女1為了供米300石,只好把自己貢獻給龍王,以柔情來剋仇恨,把”熟飯煮成生米”會有難度嗎?在那個人還沒變成惡魔之前,搶先把那個人變成父親的女婿,女1既當孝女,也獲有愛情。) 尋遙子的韓劇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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