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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劇漢摩拉比小姐心得
2019/03/19 21:50:26瀏覽5013|回應0|推薦10

韓劇漢摩拉比小姐心得

(本劇有16集,超過17小時的故事)
出品:韓國JTBC
首播日:2018.05.21
集數:16
主要角色
朴車伍琳:(高雅羅飾,女1)
林巴楞:(金明洙飾,男1)
韓世尚:(成東鎰飾)
鄭寶王:(柳德煥飾)
李道妍:(李伊利雅飾)


滿分有5分,3分可看可不看,因為沒看完,故不給評分。本劇是打臉劇,全劇16集,我看到第4集的最後,內容太狗血、又很矯情,又自我打臉,心臟承受不住,故只好放棄,以下是棄劇心得。

觀看本劇的感想
本劇是主說法官,男女主角職業是法官,聽到法官字眼,會以為劇情就只看法庭,其實本劇不是只打個案(民事法庭),也有描寫到法官們的個性差異,不同的法官對個案也會有不同的應對反應(法官自己對這個案子的內心解讀心證,以及如何處理),以法官為主視野的劇情內容,也擴及與法官一同工作的其他同事,簡單說,這像是在描寫辦公室形形色色的人物,只是把辦公室改變為法院(以鮮活的人物樣貌來表現法官,接地氣),本劇調性較為輕鬆的生活型態”(類似韓劇他們生活的世界,此韓劇是講導演的),本劇就是看法官他們生活的世界。

劇情一開始,男1走相親,女1抓性騷,這些內容都屬不錯,有趣味性,還提到男女主角高中時就認識,這是打造淵源性,愛情戲的基礎(初戀)。接著其他人物登場,柳德煥出現了,他不是都在神的測驗?然後法庭上的三個法官位置,中間最大是部長級法官,次為右陪席法官(1),再次為左陪席法官(1)…,然後表現男1和女1的性格差異,男1是個人主義者,一路學霸的菁英份子,他只關心自己和周遭人,其餘漠不關心,自認懂現實故向現實妥協(這有兩種,一種是自己本身有理想性的,但環境迫使他向現實妥協,這種人是可以改變的;另一種自己就是最大,絕對自我中心不會想關心別人,沒有向環境低頭的問題,這種是無法改變的。劇中男1是兩者併用,這有點混亂,抓不準,個性打造有點矛盾);女1則相反,女1走完全相反的路,女1是音樂大學退學後自修,以優異成績考上司法官,女1完全是利他主義,源源不斷的博愛精神,擁有和陌生人打成一片的親和力,對弱勢很關心,甚至無法視而不見,看見不公不義之事,都要挺身而出。(一個極現實、一個極理想,描寫功力足夠的話極現實=極理想,描寫功力不夠的話會失準,極現實會很廢,極理想會很飄,飄與廢攪在一起會大爆炸)

上述所說的,關於劇情內容,我只約略提一下,就算讀者沒看過本劇,心裡也有底,接著說棄劇原因。本劇的編劇據說也是法官,我原想著個案會更有細節,可是我看了第1個個案之後,就有點失望,滿滿的狗血味,這是知道答案然後套題目。第2個個案還不錯,有一點內容,還有點深度。看第3個個案,又回到狗血味,還有矯情造戲,更誇張的是打臉問題,到處都能看到延伸出來的打臉問題(新人編劇看不到整體,真實案例被改編的過程時,會修正與潤飾,如果沒有整體的概念思考,改編不但會失去原貌,還會誇張的加入其他東西調味,亂加之後會產生嚴重的異味),第3個案,述說一個陪席法官被部長級法官壓榨,她所承受的壓力之大,甚至令她想跳樓尋短,最後她流產了(原來法官都是活在血汗工廠之中??活在血汗工廠的法官審理被血汗工廠壓榨的員工的案件??究竟打到多少臉呢?!),劇中女1要揭竿起義,兩個廢物男人要阻擋,我不二話直接罷看。

從第1個案說起,這個案就超狗血的,現在老編劇都不太會玩演員排排飆淚的這種古早戲碼,本劇有點復古味。個案是這樣的(本劇都是講民事法庭,民事就是損害賠償,都沒有刑責),一對母子在燒烤店吃烤肉,服務員更換鐵網(),疑似把燒盪的鐵盤碰到顧客兒子的臉,最後鬧到店家和顧客兩方互告,顧客求償500萬,店主因為被砸玻璃,以妨礙經營、名譽毀損等等之類提告,店主要求賠償1億損失,醫院給的驗傷照片也沒看到傷口,雙方是各執一詞,成東鎰用了法官權力逼兩方和解(我覺得這作法是對的),偏偏女1撕掉兩方的和解書,讓雙方再上法庭(這不是50步和100步所存在的差別,這會是50元和100元的小事情最後會演變1億和500萬的對決),單純的損害賠償官司,這個案又摻入可憐比賽,換鐵網的服務員是一位大嬸,她是大陸的朝鮮族,她被嫁到韓國後一直過著辛苦的日子,所以處境很淒慘,疑似被鐵網劃傷的顧客兒子,原來他是身障人士(智能不足),這是比同情分數誰比較高的官司?(原來打民事官司,是比誰的身份是真正的可憐人!?)這個案的真相與最後結果,當時大嬸換鐵網時,她確實有劃到顧客兒子的臉,大嬸所以一開始否認劃到,是怕要賠償很多錢(店主也是),雖然看不出有傷口,但顧客的兒子是身心受創,這顧客母親是只要店家一句道歉的話就夠了,換來的是店家不承認與反咬對方要鬧事騙錢,店主、服務員一聽顧客兒子是智能不足,店主、大嬸坦白一切,都說出當天發生的實情與他們的內心話,最後雙方都撤告來化解。
個人的看法,本劇這個案就是狗血內容,而且是頂尖狗血戲。這是已經知道最後的結果雙方都會撤告,才能玩狗血戲碼(這個案雙方都沒有聘請律師,就是先把答案給遮住,操作同情心、比賽可憐人,若有律師在就會有質問證人的攻防,兒子的情況就會先看出來,故意遮住卻也看出手腳),如果店家最後一樣死咬不放,顧客母親有可能要賠一億?(看法官怎麼判賠償金)如果法官居中協調,把這樣小事給和解了,雙方就止血了,就不用鬧大,雖不滿意仍可接受,這樣的小事鬧大,拚到最後恐怕只為了一口氣,因為法官最後勢必要做出一個判決(我已經知道答案不用做出判決,因為雙方互告最後他們都會自動說實話並且撤告),如果一方堅持死咬不放,堅持告到底,怎麼辦呢?上法庭說謊裝可憐的人是所在多有,那麼比賽可憐的狗血戲如何走到我們要看到的原告和被告都說實話的盡頭呢?所以這是套招的個案,編劇、法官、訴訟人之間一起套招演出的個案,主打狗血感動人心戲。

2個個案,露胸毛大叔性騷女實習生個案,性騷是怎會是打民事官司呢?因為這個案不是打性騷擾案的刑案,而是打員工被雇主不當解職的民事官司,某廣告公司的主管在即時通訊軟體(例如LINE),傳了一些性騷擾的對話給女實習生,他還大膽的傳了露胸毛照片給女實習生,女實習生的男友將對話和照片上傳社群網站,露胸毛大叔一案才被踢爆,於是這露胸毛大叔便被公司解雇,這場民事官司的原告方是露胸毛大叔,被告是廣告公司,而我們看本個案時,可能以為是性騷案件,女實習生其實是證人(是廣告公司方的證人,網路上的照片和對話是開除露胸毛大叔的原因),開庭時看到同事到場支持露胸毛大叔,廣告公司委任的律師竟完全沒作為(徹底擺爛的律師,廣告公司把員工開除了,被員工反告,既然會開除當然就該反擊才是),這案子主要關鍵是性騷內容,確定是性騷便解雇有理,原告律師的論點是把性騷對話和照片當成是廣告公司特殊職業屬性的玩笑內容,原告並請來不少同事來幫露胸毛大叔作證(這是原告叫來的證人嗎?不,這是被告的廣告公司授意一群員工出面作證,廣告公司若真要打這場官司,內部下達指示叫他們員工不要去作證便可,就算叫員工出面作證也應該說露胸毛大叔就是性騷擾犯才是),諸多不合情理,似有內情,有點撲朔迷離,成東鎰一看就知原告和被告是在打假球(不想解雇又不得不解雇的理由為何?)廣告公司把員工開除,公司開除員工反被員工告不當解職,照理廣告公司上了法庭就要認真打才對,怎麼看到被告方委任律師都沒作為(就是廣告公司根本不想贏這場官司),既然不想贏又何必開除露胸毛大叔?女1和男1推敲出原因,原來這廣告公司接了某化妝品公司的廣告,這化妝品廣告正在電視上熱播,如果廣告公司的職員涉入性騷案,就會影響到化妝品公司的銷售(更怕抵制),故這是法庭上的假球賽,是廣告公司演給化妝品公司看的戲,事實上廣告公司不想開除露胸毛大叔,可是又不能得罪化妝品公司,只好上法庭演一場戲。男1和女1知道假球賽的因果之後,傳喚某一女證人上法庭作證,這女證人才吐露實情,這露胸毛大叔其實是性騷擾慣犯,這女證人當實習生時也被騷擾過,只因為職場的壓力,為了保住飯碗,不得不委屈求全,只是沒錢,不是沒骨氣,自覺活得太丟人,最後她把一切都說了出來。
插曲:露胸毛大叔的妻子,為了營救丈夫,她所聘請的律師,也對她性騷擾,甚至於還摸胸,妻子為救丈夫(經濟支柱),只能逆來順受,最後妻子在法庭上揭發(她是向法官告發性騷擾案?),這律師還想要她女兒的電話(大小通吃,趁人之危),露胸毛大叔聽了真氣炸了(只許自己性騷別人家的女兒,不准自己的律師性騷自己的妻女),在法庭上兩人就打起來了。(蛇鼠一窩)
1讓男1和柳德煥體驗性屈辱,性屈辱感和性誘惑的勾引,兩者大不同,這是頗深入的解說。這個案是不差,但這個案的對,會讓第3個個案很打臉。

3個個案,發生在法官當中,這個案集狗血和打臉於一身。民事法庭第49部部長級法官成公忠,汲汲營營,努力追求績效,白天努力,晚上也努力,晚上努力拍長官馬屁,一心想上位,出人頭地,成公忠想追求的高位美夢,苦的是他的陪席法官洪恩智,洪恩智每晚要加班到很晚,近來她懷有身孕,她不敢說出口,工作時間之長,加上成公忠給的壓力,讓她身心不堪負荷,令她一度站在法院的頂樓,她想一躍而下,就此解脫,女1知道她的處境,想辦法解決,她要男1向首席部長級法官申訴此事,女1自己想用聯名管道來解決(用非正式管道,女1找很多人來聯名簽署,要懲處這個侵害人權的部長級法官),最後也來不及了,洪恩智流產,本個案描寫法庭版的血汗工廠,部長級法官壓榨陪席法官助自己高升的狗血個案。
插曲:男1曾經說的提議,竟被成公忠剽竊,成為期刊上成公忠自己的內容,男1為此感到不滿,女1說她看不下去,這一定要追究,她可以幫出面,絕不能當沒發生過,男1說他會向首席部長級法官提出,沒想到男1見了首席部長級法官,男1反而被刮了一頓回家吃自己,如果剽竊本身是錯的(智慧財權,違法、刑責,不是只有內規),首席部長級法官以組織需要聽話有用的人和懂分寸不鬧事的人和懂尊卑關係的人的這些話就把男1給打發了(正常也不會有白癡首席部長級法官會講這種話,授人以柄,這等於男1向他告發一案,這首席部長級法官自己吃案、又搓湯圓,又不是首席部長級法官做的,成公忠也不是他爸,又何必幫成公忠說這麼多傻話,只要說我會問看看真實情況如何之類的,再看後續,要包庇也是有技巧的),男1拿了正確的事去講道理,換來的是廢物、小孬孬回家,身為法官同樣受制於組織的權力,錯的事被直接當成沒發生過,我瞬間就想到第2個個案的被性騷的實習生,和沒錢並不是沒骨氣的女證人,這樣男1等於被首席部長級法官摸屁股性騷了,別人犯的錯自己舉發卻受制組織內的權力壓力,為了飯碗也只好忍氣吞聲,男1根本上是小孬孬,這是高階版的性騷擾(薪水3萬元女員工被性騷,薪水10萬陪席法官被性騷,職業級別被性騷的級別差,故性騷待遇不同),男1是聰明人,又是菁英的法官,法官是幹什麼用的?大家處在一般公司組織中,只要事情不大就不會太計較,不計較不是任何事情都能被組織給綁架住,法官擁有那麼高的社會地位,如果他們都處在不公不義的環境,三兩下又被組織給綁架住,卻要培養具有正義感的法官,這真是他媽的見鬼了,這和被組織綁架的廣告公司員工昧著良心在法庭上說謊話有何差別,是更爛!(別人違法,男1沒錯被擺平,因為怕事,明知自己是對的,也只好吞下去,曲解道理才是法官的正義?)
懷孕流產的個案也很狗血,經常被部長級法官壓榨的陪席法官,自己都不能面對自己所處的情況,法官不會自保又如何保護別人?(妻子法官懷孕,她的丈夫何以不出面?其實不用明講的,只要帶個營養品宣示胎兒的存在,大家就都會懂的,就是複雜沉重的事不要讓孕婦來做。我的看法是這樣的,原先個案的真實情況,也許這陪席法官自身很有責任心,甚至於工作狂,她沒有察覺自己身體已不堪負荷,才導致流產,而不是自己已知被壓榨,自覺到身心承受不了,還不對外尋求幫助,甚至有了尋死念頭,這些我覺得是改編增加的狗血料,改編這個案子時,自然會增減原始內容,技術不夠就會變的很鬼扯)
本劇是描寫法官,不是在描寫血汗工廠的員工,如果連法官都要被壓榨到尋死流產(那麼難考的考試,考上最後還要尋死,故千萬不要去考,拿100K的人都要跳樓了,拿23K不就要死給你看),外面的人怎麼活?我們如何冀望習慣性被霸凌而不敢反抗的強者去保護被欺負無力抵抗的弱勢者呢?活在血汗工廠的法官如何審理員工被血汗工廠壓榨的官司?被組織綁架的法官如何看到員工被公司綁架失去的員工權益?本劇處處都往自己打臉!

本劇用第2個案子打臉男13個案子,男1變成小孬孬。男1似要維護女1,這表現也很爛,以姑息來交換女1地鐵抓性騷案衍生的內部處份(1地鐵抓性騷犯,這件事全部攤出來,女1肯定是對的,劇情總要亂扯,男1何懼之有?理直則無懼),女陪席法官被壓榨,她是法官嗎?她不會自保,也不尋求正常管道來解決,只會承受(這是賣狗血),這樣的法官如何面對別人的複雜問題(官司),即這種狗血內容太超過,弦外之音是看到不適任法官(連基本的自身權利都護不住),她要如何保護侵權行為中的受害者呢?這也打臉法學素養不夠(假法官)
個案的問題,即使拿真實的案例來拍,沒有整體概念的編劇,輕重拿捏會抓不準,故每表現一樣就會看到負面效應,不時會幹掉自己,比方說這原本是一棵樹,經過巧手修剪之後,回頭一看竟變成仙人掌!本劇的問題點就在這裡,譁眾取寵,過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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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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