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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 你 證 明
2019/12/26 12:35:42瀏覽203|回應0|推薦0

切台北地檢署 檢察官

檢調系統目前檢察官收賄情形十分嚴重(最少10萬元,中等30萬元,再高

一點40萬元.(這是刑期不高的案件).都是由庭長收賄,壓迫檢察官,不聽

直接調走!

檢察官之裁定處分書幾乎都由司法事務官寫,寫的你會看不懂,段落不清

楚,且內容用字遣詞幾乎國小六年級程度!真糟糕!

偵查中證人涉嫌偽證,其實檢察官心裡有數,但看在錢的份上(抱歉啦!只

好判你輸-不管你證據多充分,還是錢萬能).

證人偽證之說詞,既然徐X駒檢察官為事實認定,那就偽證的部分,請你舉

證,無法舉證者,就重新裁定可以嗎?!

百姓要記得,(地檢署)裁定你輸時,仔細研究證據不足之裁定內容,勿直接

聲明異議,將請檢察官提出事證的書狀,直接送高檢署(不要經由地檢署),

再,記得要司法記者登報,也陳情送監察院!

不相信,檢調之公權力無法回復!但同時也希望,表揚認真負責之司法檢調

人員!畢竟,優良的司法檢調人員還是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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