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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2 03:11:13瀏覽163|回應0|推薦0 | |
法官嚇死了退休 (一)台北地方法院之前彭姓法官(女下稱A)涉嫌收賄,被告B已獲台北地檢署 刑事侵占等罪不起訴處分,但A卻以侵占為罪名裁定假扣押B財產300萬 元,但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何司法事務官(志股),卻連超過300萬元 之現金及二棟房產全部給予假扣押及查封.(膽子真大不知做了多少件? 有經驗不會怕!到底後台是那位檢察長在撐腰;提告者,一定是簽結) (二)上述為繼承遺產之民事侵權事件. 不管如何新北地院民事執行處(志股之後交代水股做)就是一定要拍賣B 的不動產.(收了錢要再退回,心有不甘) 怎知道世間真的有神,這B(被告)的配偶(下稱C)與B後來所認識的朋友 (下稱D),剛好是相互認識的好朋友.因為B走投無路時想找一位幫忙,讓 她可以安穩生活;B電話簿已經翻了三遍,心想:再翻一次,結果出現D, 此 時B心想又不認識怎麼說呢?於是硬著頭皮勉強打電話給對方.D接了電 話,B則告訴他是如何知道他電話(B的配偶留下的電話簿)怎知道D認識 她而她卻無記憶,B只好順勢說:我想起來了! (三)約了時間南下;因為B從無與人借過錢,只有借她/他人錢,故心裡彆扭不 知如何開口(如果見面時). D聽了也拿了判決書與證據後決定幫忙B,就先轉50000元給她,但現場 D想再拿6000元給她(B),此時B卻拒絕(因為B想已經有幫忙了不必再 拿給她),但D一直要塞給她,B最後感謝,也拿了. (四)(D)因為住在一起之兒媳都在上班,無人可以陪伴照護,於是與B商量 , 商量後決定提供一個月幾萬元之煮飯及照護等費用給B.(頓時生活已獲 安穩,心裡非常高興). (五)B與D有所不談,東聊西聊聊到她有被人排紫微斗數(B因有興趣自己也 學一點),於是跟D說:我幫你排排看(健康). 怎知道一排過了許久,B看到D命宮的主星剛好在她的夫妻宮,後發現原 來D是她的前世情人! (六)天無絕人之路. 舉頭三尺有神明也是事實,此前法官(彭姓)經驗應該是非常豐富,不會 會只做上述那一件,不知道在害怕甚麼,竟然趕快辦退休離開司法界! (10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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