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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法 現 形 記 1081216
2019/12/16 02:20:15瀏覽135|回應0|推薦0

切擔保金

一般強制執行皆需要提供擔保金,而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法官張盛喜,覬覦十

大公司之龐大財產,卻讓周村來五人(破產管理人)無須事先繳付強制執行擔保金

(200億元X0.08)16億元,於大光等十家公司財產被賤賣,造成官司勝訴後無法求

償之情形,到最後甚至全部公司倒閉; 亞洲最大鋼鐵廠之理想因而成為泡沫,負責

人也因此憂鬱而往生.

這十大公司之營運所需繳付稅金,對國家來說是一筆可觀之稅收,然而卻因司法人

員及泛公務員之自私貪婪心態(利用掌司法之權力以及訴訟程序)凌虐這十大公司

負責人(此十大公司資產,如果再包括土地之增值共約2000億元(以108年計算).

十大公司訴訟進行中護航破產管理人周村來(律師)等人無須繳付強制執行之擔保

金之書記官等司法人員, 長期以來,民進黨執政就是高雄地方法院以及高等法院高

雄分院之最大靠山.

違法瀆職之案件,如果執政當局介入護航,則輸的人永遠是百姓!為什麼?因為,這些

濫權違法瀆職之司法人員, 有一天你(不管你是國民黨或民進黨人)也會遇到!

司法之改革是無分藍或綠,司法革新,百姓財產才會受到保障!否則遇到違法瀆職貪

官常說的一句話就是:錢拿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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