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9/12/04 10:02:06瀏覽1262|回應0|推薦3 | |
發現後馬上報案,並要求警方一定要開具三聯單(凡各類報案沒開三聯單的,您的案子被吃了,不用懷疑)。 雖然警方對小老百姓的案件一向是敷衍,但我還是很感謝那個年輕的警員,雖然大家都猜附近的監視器應該是照不到,但年輕的願意陪同去調看看,同行的老警察比較有經驗,但是受理的熱誠程度實在太差了,簡直擺明了想搓掉,請台灣警界高官不要再自欺欺人了,民眾不是傻瓜,大家都知道台灣一堆竊案、搶案、詐欺案,警察沒登記受理,也就放任了犯罪集團任意銷贓、氾濫,民眾也無法藉以提高警覺。 從去附近調錄影帶到做完筆錄約花費5小時,受理制度能不能簡化一點,搞的大家都很麻煩,反正大家都知道,一般小民報案,除非擺明可以抓到績效,警方記錄後也不會去找線索查案的,是想用這一招杜絕「刁民」報案嗎?現在是中華民國時代了,不是清朝了,能不能不要用這種老套玩民眾、自欺欺人? 我並不期待能破案,但我希望像所謂的機車、農機烙碼一樣,警方能對有序號的筆電、照相機進行登記,建立已失竊的資料庫開放給民眾和店家查詢(僅序號機型等資料,不含個資),這樣收贓的不良商店、愛買來路不明商品的人至少有顧忌,不能再唬爛說我是正規管道買的,因無法查證收受贓物而沒有責任。讓小偷無利可圖,至少讓他們銷贓更麻煩˙ acer筆電無法靠報案三聯單請快修中心發現有人維修時報案,叫我去找員警開正式公文要求宏碁法務室配合(想也知道台灣警察不會配合,沒效啦~)。 我覺得消費者已出具報案三聯單證明,若有人持贓物去維修,acer就算不盡良善市民(廠商)責任提供警方可疑人士資料,應該可以配合消費者要求取消保固(畢竟筆電是我買的,我提出報案證明,要求acer取消該商品保固,有困難嗎?),不維修贓物,減少贓物剩餘價值。 但acer的服務在這點上實在很差,以後不考慮acer的產品了。 |
|
( 休閒生活|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