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06/08 13:17:53瀏覽1166|回應2|推薦32 | |
以下這是前篇 "我對台大校長公開評論13妹的事件的個人淺見(表現自由亦是言論自由 維護言論自由是大學的核心價值)" http://blog.udn.com/YUUDNYU/4104817 的補充說明。 ==================================================== 目前的我在想, 假如她們台大那些女生今天打的是別的工, 會引起這麼多的責難嗎? 恐怕倒也未必。 她們消費了台大, 是事實; 損害了台大的名聲, 是事實。 可是試想, 如果她們爬到了像林志玲一樣的位置, 臺大還以她們為恥嗎? 之所以現在以她們為恥, 是因為看不起她們現在的工作, 這就是有爭議的地方。 我個人是認為只要打的工不違法, 不用責難她們。 台大人應該要有更大的胸襟, 去包容所謂的"不"道德或是有減損到自己的聲譽的問題。 畢竟, 對於在各行各業混出名堂的人, 台大也想去沾他們的光(正外部效應), 不能柿子只挑好吃的吃, 不好吃的就嫌惡(負的外部效應 何妨多包容一點??尤其是地位崇高的校長??)。 每個人(包括是台大的和非台大的)都可以行使言論自由(包括私下的臺大校長)評論此事, 可是本校(學生)校長以"社會觀感(道德)"為由公開評論要小心, 個別學生可以犯錯,後果比較輕微,她們不犯法。 社會(尤其是台大人自己)請給她們一點空間。 我們只能管自己露不露, 但是對於他人不違法的露, 我們應該予以尊重。 可是"校長"若公開犯了錯的後遺症與副作用畢竟嚴重 許多!! 公開發言的校長必須比學生還要更謹慎。 尤其台大又是指標大學, 校長若是公開犯了錯後果更嚴重。 因為很多眼前離經叛道的, 將來未必也如此。 歷史上此類的例子不勝枚舉, 很多我們現在認為理所當然的, 從前當時可是大逆不道的。 試想假如當年(四五十年前)的臺大校長, 責備自己的學生在外穿短裙或比基尼等等有損當時社會期待的事, 以今日的眼光視之, 會不會貽笑大方呢? 台大"校長"傅斯年在台大期間甚短, 之所以能獨享身後葬在台大校門口的無限崇榮(我真羨慕他), 據我所了解, 不是因為他猝死在省議會,或其他原因, 最重要的理由, 不就正是他挺身捍衛了自己學生的言論自由嗎?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