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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7 12:34:05瀏覽1127|回應2|推薦20 | ||||||
台大正妹/要當show girl 何必辛苦考台大 http://www.udn.com/2010/6/6/NEWS/OPINION/X1/5646059.shtml 臺大的校長, 針對"13妹"學生的評論, 小弟感想如下。 ================ 現在的大學生畢業後, 能發揮所長而學以致用的人, 似乎已經很少了。 我的一個恩師在台大教法律, 曾經對我們語重心長地公開說過一句話: "法律所不禁止的行為, 就是好的行為!!" 我剛聽到這句話的一瞬間, 不太能認同他的說法, 也很奇怪為什麼一個最高學府的法學教授會這樣說(豈不自廢武功?) 後來, 轉念一想, 我個人對他的話的解讀是: 除非法律禁止, 否則在法律允許的限度內, 應盡量給予個人最大空間與言論自由, 甚至於鼓勵"離經叛道"! (例如以前的人大概難以容忍女人穿短裙。) 因為所謂大多數人的意見(道德), 常常就是扼殺了一些萌芽中的新觀念的那一盆水。 社會的道德, 常因時間改變而昨非今是, 空間的改變而不倫不類, 我個人不喜歡那些學生的行為 (所以我也是個僵硬的人??? ^-^!!!) 但是大學是言論自由最後一塊, 同時也是最重要的堡壘, 維護言論自由, 是大學的核心價值之ㄧ。 中世紀末的文藝復興與後來的思想解放, 大學的存在,保護了言論自由的幼芽,功不可沒,早為史家所公認並接受。 學生的表現自由, 亦是言論自由的 一環, 甚至比配合群眾的道德期待更重要, 大學校長不願為自己的學生公開背書亦無妨, 但是不要公然成為趨炎附勢(群眾)的黑手。 更何況那些學生日後也未必就不務正業, 走回專業老本行? 有了一些不同的工作體驗,對他們的人生及日後的就業,未必會沒有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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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