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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漢字的1347種發音說起
2010/02/02 14:04:31瀏覽8568|回應9|推薦23

閒來無事,翻開「國語字典」算算中文發音(注音)的組合,總共有1347個組合;也就是說,所有數萬個中文字,總共有1347種發音。

比較起來,英文的發音組合就難以計數了,因為,中文同音字多,英文同音字少也。

由此看來,學中語文,入門難,進階易,學習英語文則反是;尤其,在說的方面,如果不求字正腔圓,那就顯然比較容易。上面所說的1347種發音,常用的約為三分之二,一千種左右;而,如果是「台灣國語」,ㄓㄗ不分、ㄈㄏ一家、ㄧㄩ共用,則又減少許多。

其次,中文的組合用詞也是非常的科學。在中文裡,「牛肉、雞肉」以及等等之肉、「公牛、母牛」以及等等之牛,都是使用「常用字」加以組合而成;但在英文,各種之肉、各種之牛、羊、雞、鴨都有其專屬用字,含糊不得,這就累人了!

根據去年剛過世的歷史學家唐德剛先生在其書中所說,一個人要長期全部讀懂整份紐約時報,約需五萬個英文單字,而要讀懂全部的華文報紙,大概只需五千個中文字就夠。

這就說到我的心裡去了。我的英語,日用可以,但是閱報就有困難,因為我的記性太差,相應的,字彙也一直太少,這真是畢生的遺憾。如果英文也來個 cow-meat, goat-meat,組合一番,那就相當容易了,到番菜館去用餐點菜,也不至於出洋相了也!

附帶的,我順便談談繁體簡體字。這個題目太大,我只表達一些個人的主觀見解而已。

我想,繁體不能不懂,簡體不得不用;讀應讀繁體,寫可寫簡體。因此,所有的印刷文字、公告文字、電腦文字等等都應該使用繁體,而日常手寫的文字則可使用簡體。(毛筆字除外,毛筆字屬於文化藝術範圍,去年也已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人類無形文化遺產名錄」。)

事實上,手寫文字越來越少,簡體的作用也越來越少。身為「中國人」(或漢人、華人),應該體認中文漢字的科學性與藝術文化價值,在小時候多花點時間學懂繁體字,長大之後,一生受用,毫無困難!

最後,談談中文拉丁化的問題。中文字拉丁化是一個已經過去的問題,因為,中文同音字太多,拉丁化根本行不通;但是,在特定場合使用羅馬字母拼音(音譯)的時候必須注意,應該從外國人的角度來拼音

大致上,用羅馬字母拼好一個中文字詞之後(例如地名、路名),應該請幾位外國人來讀讀看,如果讀的像話便罷,如果讀出來完全走音,那就是譯者的錯誤。這是一個基本原則。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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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Xuser&aid=3744115

 回應文章

老殘剩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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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2/07 20:58

格主觀念邏輯正確,令人佩服

至於轉貼的'觉悟吧'兄,我只能說:'干你媽屁眼'和'干你媽屁事'用的器官大大不同


reaizuguo*😻真正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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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2/07 03:34
話說,中國成為世界強權之後,終有一天,中國人會覺得自己最拿不出去的卻是「中文」。

這是從何說起呢?不必喪氣,推薦看看 觉悟吧!台湾人! “繁简本无争,俗人自扰之”。

  https://city.udn.com/3011/3842157?tpno=1&cate_no=0

Xuser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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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與中文
2010/02/05 13:11

這段補充,是寫給大陸朋友看的。

有說,現在世界上無所謂G7、G8,而只有G2。G2指的就是中美兩國強權了。事實上也是如此,自從蘇聯解體之後,世界上能夠成為美國的「敵人」的,也只有中國夠格,餘如伊拉克等等,除了有助於美國軍火大亨繼續猛撈之外,總還不是個像樣的敵人。

話說,中國成為世界強權之後,終有一天,中國人會覺得自己最拿不出去的卻是「中文」。餘如「隨地吐痰」等等,其實都很容易改進,唯獨把「麵」寫成「面」,這實在拿不出去。

有關中文繁簡之爭之論,其實沒啥好爭、沒啥好論。「識繁用簡」是一個可以接受的新成共識--學,要學繁體;用,可用簡體。但是,寫簡體不能太簡或太遠;例如,把「麵」簡成「面」就是不可!而台灣人用慣的「体」字還算可以(我再度強調,印刷品或電腦輸入文字,要用「體」字。)

此外,學童學字(小學至初中),應該只學繁體;有了繁體基礎,要懂簡體,易如反掌,要寫簡體也悉聽尊便。總之,一生當中唯一拿來學文字的階段,必須學習繁體而不是學習簡體。

從繁簡,談到G2,似乎有點天馬行空,然而,這其實是真正重要的問題。


X-user

何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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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大陸的注音符號
2010/02/04 10:26

北京街頭路牌上的洋文路名,難道是拼給中國人看的?


何陃之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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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一國人呢
2010/02/04 10:19
用羅馬字母拼好一個中文字詞之後(例如地名、路名),請幾位外國人來讀讀看,但要請哪一國人呢?

徐百川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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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同的看法
2010/02/03 15:46
【英文其實也有字首、字根與字尾,若以這個角度來切割,或許數字會少許多,也親近許多】

但是英文這些有字首、字根與字尾的字有多少?充其量、充充其量,頂多、至多一萬字,比起唐德剛先生所說,一個人要長期全部讀懂整份紐約時報,約需五萬個英文單字,也只不過少了一萬字,比起讀中文報紙的五千字,還是多得太多。

並且英文中也是有成語、片語,如:
 a man of straw, the last straw, to  catch at any straw, to make bricks without straw, a straw vote.
 
to walk away from, to walk into, to walk off, to walk off with, to walk out, to walk out on, to walk out with, to walk over, to walk Spanish, to walk the boards, to walk the hospitals, to walk the plank, to walk the streets, to walk through, to walk up.

而且英文的古文古詩和中文一樣,不加注釋,能看的懂嗎?

唐德剛先生僅是舉紐約時報為例,如果要更廣博地讀一些比較深入性的文章雜誌,那當中的專有名詞、術語、學名,就更讓人頭皮發炸,望文生畏。這些同類型的中文,只要是普通的高中程度,讀起來困難都有限。

所以這位山塞版的麥克阿瑟,Xuser 先生所講的「學中語文,入門難,進階易,學習英語文則反是」,還是極為正確的!


Xuser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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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繁體,附送簡體
2010/02/03 10:08

關於「漢語拼音」(也就是「音譯」、羅馬字拼音),主要是用來給外國人看的(「中文拉丁化」已經不談了);所以,漢語拼音當然是要站在外國人的角度來看。否則,北京街頭路牌上的洋文路名,難道是拼給中國人看的?

要點是,無論任何羅馬字拼音規則,都必須能夠讓一般外國人拼出「最接近中文發音」的語音。這也是我說,要先讓外國人來讀讀看的道理。

據我所知,清末英國在華官員「威妥瑪」氏所制訂的中文羅馬字拼音法,是通行最廣、最久的拼音法。畢竟,這是外國人制訂出來的,外國人應該適用才對。

這個問題,補充到此就好,再說下去,大多是別人說過好多的了。

再關於學習中文,我覺得,在六歲到12歲之間,花六年的時間學好繁體中文,餘生受用不盡,中國人為何不學呢?學懂了繁體,自然會寫簡體簡體算是「附送」的,這不很好嗎?何必去學簡體?

還有,老外學中語文,一定要從注音符號學起;這也跟我們學英語文一樣,要從音標學起。我讀初一的時候,拿中文來「注」英文單字,被老師發現,當場把本子那一頁撕掉。(倘若在現在,敢撕學生的本子,就要準備辭職了。)

大題目,零碎談,實在太過大膽,在此合十請諒!


X-user

阿升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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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看法~
2010/02/02 15:38

看懂NY times要五萬個單字,但是看懂中文只要五千個字,

就字面上來看似乎是沒錯;

但其實,英文其實也有字首、字根與字尾,若以這個角度來切割,

或許數字會少許多也親近許多,

用中文舉例就像"牛肉麵"的字首是牛、字根是肉、字尾是麵,

首尾拼起來就能猜到意思,有牛肉的麵;

像是Dislike就是dis(不)+like(喜歡)= 不喜歡,

所以五萬字的算法是有點便宜行事的;

當然英文還是有很多困難之處,如文法、時態、片語等。

回過頭來說中文,以國中生的程度來說,

要看報紙一定是字字都讀的懂,

但是通篇文章的意思要看懂(尤其是社論)就不是那麼容易。

多加幾個成語和專有名詞,縱使只用一兩千字,

也是可以讓人看的霧煞煞。

更別說詩、詞等,高中課本裡還是滿滿的注釋,

而且有了注釋還不一定看的懂。

我想中文、英文這兩個世界性的語言,

難易都不是一兩句話可以說盡的。

Xuser(Xuser) 於 2010-02-02 15:48 回覆:

說的不錯!

這種大題目豈是三言兩語說的清楚的。

不過就是憑個人主觀感受發表淺見而已。


kickjap
等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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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總共卅七個音,計聲調的音節組合,共有1323種。
2010/02/02 15:31

中文發音(注音)的組合,總共有1347個組合?

在台灣講的國語,標準發音裡有廿一個子音,十六個母音,總共卅七個音,如果不計聲調,一共有417種音節組合。如果計聲調的話,則一共有1323種。

Xuser(Xuser) 於 2010-02-02 15:47 回覆:

我是根據學生國語字典逐個算的,誤差應該在個位數以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