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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0 10:32:19瀏覽2150|回應6|推薦29 | |
整型醫師林政誠日前公開在媒體前詳述最近媒體焦點人物孫仲瑜小姐就診「瘦身」的詳細病歷,林醫師此舉實在相當可惡! 據說,衛生局已注意此一消息,準備調查開罰。 我想,除非吊銷醫師執照,否則開罰也沒有用;因為,那等於是讓林醫師繳了一筆廣告費用而已。 應該說,播報或刊登這一則消息的媒體,也都該罰;尤其,主動去找醫師採訪病人病歷的記者,更應該重罰。 我最近在讀一本有關紐約時報的書,紐約時報的歷代編輯主管,無不隨時向編輯及記者提出「新聞規範」,詳列什麼新聞不能登、不該登。其中,類似這種醫師公佈病人病歷的新聞,不用說,當然絕不可登;我們可以想像,在美國這種地方如果發生這種事,那麼,醫生絕對要吃刑法官司,附帶還要賠到破產,而登載新聞的媒體也無法置身事外。 直言之,這種公布病歷的事例,是醫師以極不道德的手段利用媒體打廣告;醫師固然不對,而媒體提供舞台讓醫師利用,也是不對。新聞媒體,必須時時刻刻注意,不要輕易成為任何人毀謗、污衊、打擊異己的工具,也不要隨便充當任何人自我推銷的無形舞台。否則,這種媒體就是劣質無品的媒體,甚至還已觸犯法律。 其實,這些都只是普通常識與一般社會觀念而已。當今媒體品質日益惡化,但身為閱聽大眾,我們不能漠視,也要求政府主管機關不可縱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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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