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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受益人」到「受害人」--談陳幸妤
2009/06/27 11:03:09瀏覽4750|回應24|推薦26

有一句俗話說:「不自殞滅、禍延考妣」,意思是說,自己行為不端,連累親長家族受害受辱。

如今,從扁家案例看來,陳水扁夫婦實在是「不自殞滅、禍延子孫」,其對後代子孫的傷害,正與其不法所貪的金錢一樣,難以估計。

雖然,扁家所有不法所得的「最終受益人」都是陳致中、陳幸妤兄妹,而且依照傳統繼承,受益者可歷數代子孫,幾乎永遠花費不完;然而,這只是金錢上的景象,倘若觸及內心世界,恐怕真正的「受害」才是無窮無盡。

處於「受益」與「受害」之間,昨天終於在陳幸妤身上做出一個明白的判決:陳幸妤昨天探訪父親,大哭大鬧,顯然不是一種「受益」的欣然反應,而是一種「受害」的精神崩潰。顯然,三十萬一張床的諸多豪門享受,無法彌補一家受困、無法出國、留學、遨遊世界的淒涼絕境。

不僅如此,陳水扁夫婦的內外孫子、孫女(所謂的「金孫」)亦當然全部受到波及,自小即成為被周遭指指點點的異樣人物,對於幼小心靈及成長人格,受創至深,絕非一身名牌嬌貴所能包裝平復!

衡量這樣的「受益」與「受害」,陳水扁夫婦如果還不及早悔悟、致力挽回,蔡英文、李遠哲等人如果還不體認人情世故、揚棄政治意識,甚至陳致中、陳幸妤如果不知痛定思痛、替子女後代設想健康人生,則,我們只有一句話好說:「活該!」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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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
2009/06/30 19:29
說小孩子是受害人這點可以說絕對沒有任何疑問。

但陳幸妤及陳致中是成年人了,對於不明不法財產也是自願性的簽署為受益人,
在不明不法財產完全說清楚真項之前,這兩個受到的司法制裁都是應該的。

他們不夠資格稱為 "受害人"。

Black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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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其父必有其女
2009/06/30 04:16

有其父必有其女...

哭甚? 都是自家的男生犯法,社會沒欠你

你憑甚可以住豪宅,憑甚麼可以讓"金孫"出國去享福

還不是用老爸老公A的錢

你辛苦養家真慘,人家一般人都在辛苦養家,你能有多慘? 哭甚哭? 有膽子做偽證,沒膽子面對司法?


m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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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幸妤演戲嗎 ?
2009/06/29 19:03
誰敢保證她不是和她爸串通好  , 聯合起來演出這場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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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鴨湯哥
2009/06/28 20:20

後者假設 2185 已經犯法了,兩隻小畜生也知道。.........

畜生---乃指貓 狗 雞 鴨...等等動物   牠們也是有"人權"的   拿那兩位姐弟比喻做畜生   是嚴重污辱畜生們   抗議污辱動物!


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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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簡單的事實
2009/06/28 19:00
如果 2185 真的無罪,在牠當「總統」的時候早就可以把事情擺平了。

雖然總統在任期內不受刑事追訴,不代表檢察官不能偵查。蒐證是有時效壓力的,如果總統任內不受刑事追訴,代表檢察官不能在任內蒐集證據,那麼很多證據搞不好就消滅了。

很簡單的例子是人證。如果一個總統連任後任期八年,在第一年發現犯法的嫌疑,請問檢察官是不是要趕快約談證人?如果等到三年,或是七年後再約談,證人還記得嗎?證人會不會死掉?

如果總統真的犯法就算了。萬一因為證人死掉,讓總統無法提出有利證據怎麼辦?如果所有的證據都指向總統有罪,但是證人掌握關鍵資訊可以很清楚的替總統洗刷冤屈(例:是副總統偽造文書),檢察官不能在任內調查,豈不是害了總統?

所以如果 2185 沒犯法,牠應該讓檢察官多多在任內蒐證。如果找到的證據對 2185 有利,任期結束後就不會起訴。

結果 2185 做了什麼?阻撓調查、不合作、湮滅證據、說謊 ...。

還要叫嗎?

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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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我發現只要是跟綠色扯上一點關係。。。。
2009/06/28 15:38
這樣問好了。陳幸好跟陳致台涉嫌偽證,請問牠們兩隻的偽證是那一種?
  1. 說謊陷害 2185?
  2. 說謊為 2185 脫罪?
前者假設 2185 是清白的。但是兩隻不肖的小畜生為了害爸爸天天被人檢查屁眼,所以說謊讓自己的爸爸去坐牢。這種偽證講的一定是對 2185 不利。

後者假設 2185 已經犯法了,兩隻小畜生也知道。牠們當然知道自己可以免除作證的義務(直系一等血親的尊親屬),但是牠們為了讓爸爸脫罪,所以故意說謊。這種偽證講的一定是對 2185 有利的謊話。

所以事實是不是很容易分辨?偽證不談,2185 根本早就犯法了。如果 pint 真的認為陳幸好跟陳致台偽證可以免責,就代表 pint 已經認為牠們早就偽證了。不然 pint 會爭辯牠們沒有偽證。但是既然牠們偽證,請問你們偽證的結果是 (1) 還是 (2)?pint 認為偽證的結果是 (1) 還是 (2)?

連 pint 自己都等於是承認 2185 有罪,而且兩個小孩「有權」說謊為爸爸脫罪。

綠色真光榮啊。真光榮啊。

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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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要臉啊
2009/06/28 15:25
偽證:「喔我爸爸就是你說的那隻 2185 啊,牠當年國務機要費是﹍﹍﹍,我可以作證啦。我可以證明﹍﹍﹍。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繼續講個不完,反正是說謊)」

拒絕證詞:「法官大人抱歉,我有權不回答這個問題」。

偽證跟拒絕證詞完全不同。刑事訴訟法規定近親可以拒絕證詞,完全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但是絕對不可以同意作證以後還說謊。如果你還要把兩者故意混為一談,這就是你自己的個人道德問題了。
高雄市是亞特蘭提斯大陸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閒雜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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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取之不以道,則有禍矣!
2009/06/28 12:29

---得之勿喜,雖享一時之利,福中藏禍也!失之勿憂,廉保貞正之道,久得其福矣.

---紅頂商人,汲營托附於執政掌權者,所謀何來?孜孜求利也!故而筆記型電腦作簡報,或為借故下廚做法國菜,皆圖於此!若執政當局,與此徒關聯,必有剝削國家之眾利,輸富財閥之明舉!孰不云弊案,豈不疑貪污?公儀休嗜魚弗受饋,則長保令譽守其廉;晉叔魚貪墨而鬻獄,終見施生戮死也.豈唯好利自禍,殃及一家哉?親小人偏法度,平準不信於民,國家勢有朽敗之局!

---陳氏家族既借扁之總統權勢,干政國家機構,紊亂制度.關說於政府官員,賣官鬻爵.得益於財閥金主,掏空國產.聚滙於海外帳戶,萬里洗錢!空軍專機,五星級外燴,十萬地圖包,廿萬名筆,三十萬SPA券,百萬別克車,鑽石祖母綠,裴翠珍珠鍊,億萬級豪宅,盡享世間榮華富貴,彷若千億身家之鉅子也.牙醫每年薪資如何?骨科實收淨獲若干?更益有未所得者!如非同枯同榮,扁之血緣至親,家族命運共同體,安得奢豪度日,囂張聚斂以誇富?迄今貪瀆事敗,升天之雞犬,焉能脫得干係?自當墜入凡間,現出本形原相,再受法律刑獄之輪迴!

---萬物循環而生滅,先有成住而興旺,繼之敗壞而空亡.物盛極而衰,如秋之肅殺,安得不至於扁家邪?將臨冬之寂然矣!早知如此,何必當初?欲避禍問於鬼神,亦無以應其德也!


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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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基本上,隱匿直系血親的犯行,是無罪的.這是公民與道德課本的內容,我記得很清楚.
2009/06/28 09:45
古聖先賢說「人不要臉,天下無敵」,真是一點也沒錯啊。

pint 兄請受小弟一拜。更正:三跪九叩。更正:五體投地。更正:跳八佾舞。更正:兩千三百萬響禮炮。

早知道希特勒也搞個後宮佳麗三千萬人,生個六十億龜兒子出來,每個都替爸爸說謊,現在我們不是都因為反抗希特勒而罪該萬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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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賴昌星就把我們吃窮了
2009/06/28 04:55
>>陳幸妤一直打算移民加拿大。

還要養這個跟她那三個兒子?  我看得馬上跟加拿大移民部報備.
假如她申請, 要網友馬上把台灣犯罪記錄登報發表, 全面封殺.
不歡迎把加拿大當貪污者的天堂, 絕對是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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