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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27 10:31:06瀏覽4951|回應15|推薦31 | |
陳水扁告發李登輝涉嫌洗錢16億新台幣,這是標準的「告發」程序,也是人民應盡的義務--檢舉不法,人人有責;倘若知而不告,反為不當。 然而,在政治上、在情理上,都不是這樣看! 試問:陳水扁知道李登輝「涉嫌」洗錢,非在今日,而且為時已久,何以之前從不告發,乃至現在才來告發? 這是我們要觀看的重點! 答案非常簡單:陳水扁自己有樣學樣,迫不及待地跟著洗錢,而且發揚光大、大洗特洗;在此情況之下,當然不得檢舉前輩樣板。 如今,東窗事發,無法脫身,因此也就大咬特咬,把他利用總統職權所掌握的「情資」充分利用,不但把一干人拖下水,而且也告知大眾:「他們也是這樣」! 「他們也是這樣」、「以前也是這樣」,這是民進黨執政之後的標準用語。民進黨背棄自己「現在不會這樣」的承諾、以及選民「現在不再這樣」的期待,依然有樣學樣,而且還以「以前也是這樣」來辯解脫困,這樣的政黨,這樣的政治人物,只有「無恥」兩個字可以形容。 陳水扁告發李登輝,就是這種無恥、無賴的標準典範! 回頭來說李登輝。李登輝當年「告發」宋楚瑜,也同樣無恥、同樣無賴! 「興票款」是李登輝黨主席交辦的特殊任務,乃是在「國安密款」尚未制度化之前,總統「便宜行事」的一筆專款,也是黨主席特殊開支的後門。李登輝在劉泰英取代宋楚瑜擔任黨政私庫的掌櫃之後,居然翻臉告發宋楚瑜A錢,這樣的李登輝,寧非無恥?寧非無賴? 這樣的政治環境生態,在在證實,台灣的民主政治,不過就是一潭污水。昨天,跟一位香港來的朋友閒聊,他說:「香港人都說,陳水扁就是民主選出來的產物。」言下之意,他們對於所謂的「民主」已經知道檢討,而且也拿陳水扁來當作借鏡。 陳水扁告發李登輝,正是讓台灣民眾自我檢討的最佳範例;看看自己選出來的兩任總統,到底是個什麼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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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