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Rick旅居美國16年2006回台灣.熱愛中華民國,以生為中國人為榮.以真面目見人.如果大家覺得我寫的有偏差,也請不吝指教.謝謝
ps:取名為台灣"賤格"聯盟,是因為大部分想台獨建國的人士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不入流之賤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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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方有錯,錯不在我!! |
心情隨筆|其他 2011/03/11 20:18:06 |
一把火燒死夜店9個舞客,撻伐聲不斷。一夕之間大家全變成消防專家了。胡志強也變成殺人兇手,還要去祭拜死者。他心裡可能喊冤"我家婷婷從小就知道危邦不入,200多個人擠在30坪大的室內空間看煙火,不要說失火了,心肺功能差一點的可能都會受不了,現在我要負責,爸媽平常怎麼教的?”。 死了人誰負責?台灣百姓違規駕駛習以為常,闖紅燈,逆向尋死捨生取義,也讓他人壯烈成仁者有之。不戴安全帽的一大堆,騎車稍有閃失,顱內出血一命嗚呼者更是比比皆是,沒人管也沒在怕。警察取締就找民代關說並大聲疾呼政府搶錢,一副效仿利比亞人民揭竿起義之勢。 住宅區巷子不滿8米寬,違反建築與都更法開起餐館的巷弄到處都是,金華街,師大路,泰順,永康街不勝枚舉。沒有人通過消防安檢,下次萬一火災氣爆燒死樓上住戶,政府來照規章辦事,業者馬上哇哇大叫”我們只不過想餬口飯,不要趕盡殺絕”。 大樓到處堆滿私人物品將逃生梯安全門都堵住也沒人在乎,多數人都想"我哪會那麼倒楣?就算發生我一定是那個跑最快的,至於燒死的乃是物競天擇",如果政府現在介入一定說政府沒事找事兼擾民? 應該要等到火災燒死幾個,再怪政府沒有盡到監督之責吧?! 上次還有更離譜的新聞,熱水器裝室內一氧化碳中毒3次,消防員來勸說把熱水器移到通風處,屋主拒絕開門還說”不是中毒,是中邪,道士已來驅魔!!”就差沒要求政府補貼驅魔費,反正不是政府就是鬼的錯,千錯萬錯我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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