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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你/妳20站》第十八站 威爾斯鎮---(二)
2014/06/29 01:15:01瀏覽145|回應0|推薦3

※ ※ ※

 

一會兒之後,申、郝二人即來到了威爾斯鎮的遊客中心。

 

「咦?這是十九世紀的煮菜爐子耶!」一下車來,郝沛荷便看到那座有點生銹,設有四個爐頭和一根煙囪的燒炭火爐,靜靜的佇立在遊客中心的大門邊。

「要不要照一張相?」盡職的經紀人──申韶修先生,在一旁提醒。

「嗯,好!」郝沛荷立刻從她的背包裡拿出相機來,然後一邊照相一邊說:「以前的女人真辛苦,要花好長一段時間把火燒熱了才能煮菜,不像現在,瓦斯爐一開,火就來!」

「呵呵──怎麼聽起來像是廣告詞呢?」郝沛荷已拍好照,並將相機再次放回背包裡去,於是申韶修幫她開遊客中心的門,讓她先進去。

一進去後,「哇!親愛的!這裡不僅是遊客中心,也是博物館耶!」郝沛荷的眼睛亮了。

「是呀!」申韶修的心裡稍稍舒服了一點,因雖商業老街逛不成,但眼前的這個博物館可是「麻雀雖小,五臟俱全」,他相信郝沛荷能在這裡找到足夠的題材來寫她的旅遊文章的。

「親愛的,你能不能幫我問一下那位坐在櫃檯後面的小姐,看我能不能拍照?」郝沛荷問。

「好。」申韶修馬上往櫃檯小姐的方向過去。

「請問……」申韶修低頭問正在塗指甲油的櫃檯服務小姐,說:「博物館裡可以照相嗎?」

小姐很快的抬起頭來看了申韶修一眼,不很熱衷的回答說:「可以,但是不能用閃光燈。」然後又低下頭去繼續塗她的指甲油。

說實話,申韶修對這位小姐的態度十分不以為然,所以,他一邊搖頭,一邊轉身朝郝沛荷走回去。

他一到她的面前,郝沛荷隨即失望的說:「不行嗎?博物館裡不能照相嗎?好可惜!」是的,她看到申韶修在「搖頭」。

但他回答她:「可以照相呀!只是不能用閃光燈而已。」

她皺起眉頭來,「是嗎?既然可以照相,那你為什麼對我搖頭呢?」

「我搖頭?什麼時候?」申韶修愣了一下,然後,「哦!不是啦!是……」他轉頭看那位服務小姐一眼,發現她仍專注於她的指甲,於是以下巴比了比她的方向,壓低聲音的對郝沛荷說:「我是在對那位服務小姐不專業的態度搖頭啦!她居然一邊上班,一邊擦指甲油!我說,相較之下,我比較喜歡妳努力認真的工作態度!」

郝沛荷一聽,「呵呵──親愛的,你偏心啦!我是你太太,你自然而然會比較喜歡我嘍!」

申韶修馬上反駁,「不一定唷!有時候太太做的事,先生不一定會贊許呢!」

申韶修的話,讓郝沛荷不由自主的想到了他的前妻及她的背叛。

申韶修再說:「好了,不要管我是不是偏心,妳趕快去取材吧!」他拿出他經紀人的面具來。

「嗯。」她點點頭,拿著她雜誌撰文人的工具──筆記本及照相機來。

申韶修決定不吵她,讓她按照她自己的步調去收集她需要的資料,而他自己則是走到與郝沛荷相反的方向,從一個有著玻璃櫥窗的白色木頭展示櫃那裡開始參觀起。

「原來這個櫃子裡放的是以前的醫療器材呀!」他看到櫃子裡的最上層放著以前醫生使用的剪刀、棉花球、壓舌片,「嗯,跟現代醫生用的差不多。」然後他的眼睛往下瞄,他看到一把鋸子,「這是做什麼用的?」他讀了讀旁邊的文字說明,「這是動手術時用的鋸子!」胃酸湧出來了,他決定是離開這個櫃子,改看其他展覽的時候了。

「就看這個吧!這個應該不會讓我反胃!」這次,這個展示櫃裡放的是原住民的繡花皮手套及一些石刀、石斧。

看完了原住民的東西之後,申韶修再往下一個展示櫃過去,「啊!是以前的鋼琴琴譜耶!」他轉頭看郝沛荷,發現她站在一個放著鍋、碗、熨斗、火鉗等家庭用品的櫃子前,「不知道她會不會彈琴呢?」申韶修忍不住在心裡發問,並想:「其實,還有很多關於她的事,我都不知道呀!」不過,他也想到:「沒關係,來日方長,我可是有一輩子的時間可以用來瞭解她!」

此想法,叫他原本就很不錯的心情是更加的愉悅了!於是接下來的時間,就見他腳步輕快、臉上帶著微笑的游走在博物館裡的各個展示櫃之間。

但或許是因為他沒有筆記要抄、沒有照片要拍,所以,當他把博物館裡的收藏全看完時,居然發現郝沛荷還站在那個擺放著家庭用品的玻璃櫃前抄筆記!

不想催她,又暫時沒事做的申韶修,決定到那擺有三個書架的圖書室角落去拿幾本書來讀,以便打發時間。

他來到其中一個書架前,很快的瀏覽一下書架上的藏書後,選擇了一本名為《馬與騎士》的書,然後踱到一旁的沙發上坐了下來,開始閱讀。

 

※ ※ ※

 

郝沛荷來到申韶修的身旁坐下,彎身揀起一本掉在地上的書,看了一下書名,「《馬與騎士》?這恐怕是一本極無趣的書,所以親愛的才會坐在這裡打瞌睡!」她忍不住對申韶修那嘴巴微張的睡相露出微笑來。

只是,當她的視線飄向掛在對面牆上,那些威爾斯鎮的「商業老街」黑白舊照時,「唉!」她忍不住在心中嘆氣,並想著:「要到何時,親愛的才會愛我像愛他的前妻一樣呢?」然而,她隨即也想到:「雖然親愛的至今仍深愛著他的前妻,但至少現在陪在他身旁的人是我,不是『她』。」她發現這是她唯一的安慰,亦是目前唯有她才能獨享的特權。

再看申韶修一眼,「該叫醒他了呢?還是讓他再多睡一會兒?」她沒想到這裡資料竟然多到讓她忘了時間的存在了!

她舉起手來看錶,「呀!已經是下午一點了,該叫醒他?還是不該叫醒他?」她有點苦惱。

此時,遊客中心的大門開了,進來了一位中年婦人,手上拿著一個便當盒,走到櫃檯前,將便當交給那位服務小姐,語氣不佳的說:「晚上下班的時候,要直接回家,不要到處亂跑!」

「知道啦!」服務小姐的口氣不很客氣的吼了回去。

「那麼大聲做什麼?」婦人生氣了。

然後,兩個人便隔著櫃檯,在那裡開始吵架了。

「發生什麼事了?」申韶修被吵醒了,他看到沙發旁的桌上有一個面紙盒,於是伸手抽出一張面紙來,抹了抹他嘴角在睡著時不小心流出來的口水。

「呵呵──」郝沛荷則是看好戲看得很開心的回答說:「好像是母女在吵架耶!」

申韶修望了眼吵得很凶的二人後,問郝沛荷說:「妳的資料都找好了嗎?」

「嗯。」她點頭。

「那走吧!我肚子餓了!」他順手舉起手來看錶,「哇!已經一點多了!」

「是呀!」她點點頭,然後說:「親愛的,我們可以去麥當勞買午餐了!」

「好,現在就走!」他沒興趣聽人家吵架。

「嗯!」她高興的站了起來。

 

※ ※ ※

 

十五分鐘後──

麥當勞裡。

 

申韶修把買來的食物放在桌上,把皮夾和收據交給郝沛荷,問她說:「能不能幫我把收據收進皮夾裡?我先去上個廁所再過來。」

「好,沒問題!」郝沛荷望著申韶修走離開的背影,心中一股暖意忽然冒出來!怎麼說呢?對她而言,皮夾是很私人的東西,而現在申韶修將皮夾交給她,那表示──「我跟他的關係很親密!呵呵──」她好樂!

不過,高興歸高興,申韶修交代的事,她最好也趕快執行,要不然,他以後可能再也不把皮夾交給她了!

所以,郝沛荷很快的將申韶修的皮夾打開,把收據放進去,但是,「咦?這是什麼?哦,是照片!」她伸手把申韶修放在皮夾裡的照片抽出來看,「啊哈!原來是我跟親愛的在第九站松樹旅館那裡的合照啦!」她還記得潘先生、潘太太那滿是住宿客人照片的「照片牆」,然後,「咦?不對!不對、不對!照片裡的這個女人不是我!」雖然乍看之下,照片裡的那個女人很像是她,但她知道不是她,因她比照片中的女人瘦且高,另外,穿著打扮也不同。

「難道這是……」一個想法跑了出來,郝沛荷的手開始發抖,她慢慢的把照片翻過去,然後看到照片的後面寫著:申先生夫婦2003年留影。

她表情木然的把照片翻回來,再一次的細看那張照片,只不過,照片中那個女人的臉不論她郝沛荷再如何的看,看上去都像是她的分身!

「啊!原來……」瞬間,郝沛荷的心中瞭然了,「原來……我是替代他前妻的『替代品』!」她喉頭一緊,眼淚威脅著要衝出來,但她咬咬下唇,硬是將心中那無法言喻的傷痛吞回去。

她打開皮夾,把照片放回皮夾裡,她不知道她該怎麼辦?她只知道她很愛申韶修,然而,她一點也不願意當任何人的「替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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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時間:

我是個不喜歡〝悲劇〞的寫文者,所以,如果可以的話,我真想寫一個毫無〝衝突〞的故事!但是不行耶!因小說的構成條件之一,就是〝衝突〞。
既然一個故事裡非有〝衝突〞不可,那我也只好把它寫出來了,不過,習慣讀我文的讀者們可能已經發現了,我通常是儘可能的把〝衝突〞擺到最後,然後〝衝突〞解決,故事完結!
是的,本故事的〝衝突〞來了~

Anyway,在此附一張照片給大家看:威爾斯鎮的〝商業老街〞廢墟! 

( 創作連載小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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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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