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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3 01:33:09瀏覽660|回應2|推薦16 | |
晚上六點的約會不用多做打扮,只需穿上一雙夠厚的襪子,最重要的是有雙耐走的鞋,這天我擦了點香水,用來掩蓋許久沒用的包包上那股霉味,i-pod裡存著從前一起搞Band的朋友寄來的作品。 Louis,一個我見過最棒的吉他手,反覆聽著他的新作,他說的對,這樣的歌比較適合我唱,只是何時能聚在一起,對我們來說已是個謎,許多年來我們都以為沒多久就能相聚,可到現在才知道,這世界小到仇人總狹路相逢,卻寬廣到讓曾經有著共同興趣的一夥人分散七八年,時間磨損的不只我的聲帶,更耗盡了我們對這份興趣的那股衝勁與認真,而友誼呢?它和距離是沒有關係的,在身邊的未必是朋友,在遠方的也未必就形同陌路,而這段過去所能給我的一點兒小小驚喜,就是友人們偶而的創作,當幾個人會為同一件事而笑,就是真正的友誼了。 從車窗裡凝視窗外,雖然已各自在不同的國度,但友人們和我所看到的景象應該相差無幾,都是既熟悉又陌生的城市裡,一個迷途了卻不肯承認的過客。 這天我不開車,坐上公車準備50分鐘的顛簸,和Loreley比起來我是最不受罪的,當我輕撫盒身感覺公車引擎的節奏傳送到我指尖,不由地擔心Loreley承受得了嗎?公車停到重慶南路第一銀行門前,我興高采烈的跳下車,開始朝目的地前進,一路直走到中華路,再轉進康定路去。 我是愛走路的,但只限單獨且沉默地走,不過這天情形有些不同,友人的曲子撼動我的血液,我邊走邊唱邊跳,時而轉圈,時而傾斜身子,因正聆聽著音樂而感到快樂。 不到二十分鐘我已經走到了,按下三樓的電鈴,開始了我最期待的每星期一次的會面,一上樓我便等不及了,走向沙發將Loreley從幽閉的空間中釋放出來,它完美且優雅的平躺著,美麗的身形讓我不由自主的想要擁抱撫摸,卻又不敢恣意觸碰,我輕輕來回擦拭,深怕一不留神便傷了它。 我喜歡將它放在我身上,即使是感冒發燒時也要它一同分享我的體溫,最喜歡的便是在洗完澡,身上的水氣都蒸發後,用柔軟的身體支撐它,擁有它讓我感到無比滿足。 我熱愛每一天的每一段時間,但最愛的就是這天的晚間時刻,當我完全屬於Loreley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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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