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女士可能墜入了邏輯推理上的陷阱而不自知, 她根據自己和身陷緋聞男同事的工作共事的經驗, 來推想這幾位男同事私下跟其他女同事共處時的表現, 曾聽過一則真人真事, 屢遭家暴的妻子跟老公赴宴, 卻聽到先生的同事高聲讚美她好福氣, 嫁到這麼對人好的丈夫, 那受虐妻子聽到多刺耳啊! 卻因多年辭職在家, 必須靠老公那份銀行的薪水養兒女, 才隱忍沒離婚 , 哈 肌肉發達的壯男就沒心機???不會編故事脫身?????把[性騷擾女同事]編為[兩情相悅], 才怪, 男人更清楚男人的心態, 曾經有男同事良心發現, 沒替老同事向同事老婆編一起過夜的脫身故事, 還遭哥兒興師問罪 ***研究證明:男人確實比女人愛說謊 【聯合報╱記者莊蕙嘉/即時報導】2010.05.18 07:28 pm 女人總怪男人愛說謊,讓她們沒有安全感。研究證明,男人的確比女人愛說謊。據研究統計,男人每年要說1092個謊,平均每天撒3個謊。男人最愛說的謊排行冠軍是「我沒喝(酒)那麼多」,女人則是「我沒事,我很好」。
受訪女性中,82%會因為說謊而有罪惡感,男性則只有70%。不過75%的受訪者都同意,為了對方感受,說些善意的謊言是可以原諒的。
【2010/05/18 聯合報】http://udn.com/NEWS/WORLD/BREAKINGNEWS5/5608592.shtml*** 下面轉貼本小子回應*女人何苦為難男人*&其他相關回應文:真心開心關心!^廢不廢死刑,一樣敢殺人?
俠客 or [狹]] 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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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2 17:22 |
下面 Sir Norton 不知是男是女? 可是寫的話[難得女士講句公道話] 顯示其偏見,意思是女士經常講不公道話, 單憑這句即証明其標榜男性講理公道的優越心態, 此種心態毫不新鮮, 新鮮的是: 下面[非關男女]指出此篇結論往質疑[受性騷擾的女同事]自編故事以置(無辜)男人於罪的方向傾斜, 雖然格主再三強調對身陷緋聞男女保持中立的立場,但學過文本分析的都不難讀出此篇文章4/5的篇幅都在以人廢言, 說完女生版的緋聞傳言,接下來格主把告狀女同事塗上黑脂粉: 緋聞女主角[受性騷擾的女同事]不是平常工作上愛擺臉色 愛挑剔 愛訴苦,就是多年不斷四處吹噓三千寵愛在一身的自戀美女; 而在文章前後寫好伏筆以人舉言, 男藝術家不是冷漠耍酷,就是毫無心機的肌肉男, 格主好意思自稱公正無私?可見大多數讀者都沒受過[仔細讀文本]的訓練呀,竟然稱讚妳正義感十足, 我看樓下 [非關男女] 是故意反諷噢
尤其[非關男女]點出最關鍵的致命癥結: 職場男女瓜葛牽涉權力的運作, 女員工不敢明目張膽指控手握生殺大權的上司也罷, 其他女員工還在有受性騷擾之害可能的女同事離職後, 公然在部落格表態 (相信有妳圈內人及現任同事知道妳的部落格), 支持有機會提拔她的男上司 (至少是職權比較大的男同事), 唉, [假 (對女人有成見的)女人] 何苦為難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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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r Norton
等級:6
留言<
俠客行 - 難得女士說得公道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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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2 00:03 |
好位肇小姐, 看到了可能的曲折, 多少釐清了這類的光怪陸離。 任何糾葛, 包含飲食男女, 本應公平處置溝通, 還諸公道。 至於人事部門, 我向無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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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mylittlehouse) 於 2010-03-22 01:22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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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也講出了我要表達的~
非關男女
職場是非應循正式管道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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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1 11:59 |
假如格主所舉的實例中是: 人事主任未要求打算離職的女員工閉口, 而是建議在男女雙方向性別平等委員會之類的常設組織申訴, 在委員會做出裁決後, 那位女員工依舊四處張楊跟她正式提出性騷擾情節版本不一樣的誇張版, 那麼我會同意妳這篇貼文的觀點, 雙方都應有機會提出各自的說法 但最關鍵的事實也往往是亞洲父權社會的作法就是要求[女受害人] (至於[男受害人]例證偏少, 而很難歸納出一般趨勢) 逆來順受, 忍氣吞聲, 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 尤其像你們這種私人公司, 仰仗創意總監鼻息的人事單位, 更難當面給創意藝術家難堪, 小學老師都清楚男女孩作業沒寫完, 男女孩回家會騙爸媽沒作業, 到校騙老師爸媽很忙, 沒空簽家長查閱表, 男女都可能編故事, 那麼要追究的是為甚麼當正式申訴管道關閉時, 男的裝作沒事, 甚至要被動等女方說法出爐, 再見招拆招? 公關[危機處理]策略ㄓㄧ就是聲譽因[自己身為加害人]言行而遭損時, 先要避免話題繼續炒熱, 這是為甚麼[做賊心虛]者不敢公開放話, 只敢私下編有利自己的[新]故事,
旁觀者因為之前跟受害人在工作上相處不太愉快, 在個人好惡上很難說沒有偏見, 人在江湖, 畢竟那位緋聞男主角還是格主的同事
(即使跳槽後,也是專業圈內人) , 有加害人嫌疑的男藝術家顯然在職權與圈內影響力上, 實際大大超過[女受害人], 女方不需要[假裝弱小],
西瓜選大邊, 比較不怕日後遭修理唄 格主正義感十足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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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mylittlehouse) 於 2010-03-22 00:06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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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這個事件會有很多不同角度可討論 謝謝您,您也正義感十足哪 非關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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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綱明易, 細節同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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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0 14:08 |
您明察秋毫, 知彼知己,可謂有過人之處
然而, 以單一或者是兩三男女同事的緋聞瓜葛, 推想不算少的女人以弱為強, 抹黃男人, 難免幫男人平反過了頭,
人生閱歷豐者不會藉 [兩邊各打五十板] , 便自以為客觀公正, 如果慣性拈花惹草的男女遭來的傳言屬於 [歷代每次故事情節大綱相似, 只是細節上當事人各執
一詞], 我會相信事出有因, 絕非空穴來風, 惹事生非的男女老手累積多年交手經驗,不難想出[下台階]的自保說法, 若依照您文章題目, 主張應該相信社會角色為陽剛者, 先入為主的懷疑陰柔女方, 那這結論未免簡單得使花花公子擦乾嘴猛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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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mylittlehouse) 於 2010-03-21 00:48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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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的留言, 但這文章,可不能只看題目喔~ 您為我下的結論:"主張應該相信陽剛者、而懷疑陰柔女方",也可不是我的結論喔~ 全文出發點,是在表達當另一方被剝奪解釋的機會、而單憑一面之詞時,可能真的落入某種情感的操弄,而無意間一面倒地定了別人的罪... 也請放心,身為女人,我絕不會為男人平反過了頭,或站在花花公子那一邊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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