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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廢不廢除死刑,犯罪率真的都一樣高?
2010/03/13 19:16:14瀏覽3685|回應6|推薦8
李教授是德高望重的榮譽教授, 工程學問頂尖, 但對社會議題的推論,卻顯然忽略了關鍵細節:
要檢視變數之間相關, 必須挑選適合研究假設的[變項的指標] , 像犯罪率高低與廢除死刑之間的關聯, 不能只看全面犯罪率,
因為與可能遭判死刑的擔憂相關的犯罪行為侷限於重大強盜殺人等罪行, 所以應該比較[有可能獲判死刑的殺人擄掠等重大犯罪率]與廢除死刑之間的關係,
如此切題比較之下, 很可能在設有死刑比廢除死刑的國家, 重大犯罪率較低。(本版主讀*李家同:如果我被殺!*之後的小感想,原來貼在http://dignews.udn.com/forum/post.jsp?news_id=5472174&currentPage=1#pagelist)
再說,廢除死刑與否,並不是以全世界上廢除死刑國家的總數就能證明舉世奉行的時代潮流,這變成挑選對個人立場有利的數據,因為歐洲連同非洲總面積比北美大了多少?但大中小國家總數是美國和加拿大兩國的太多倍,主張繼續保留死刑的美國多數州與中國合起來的總人數應該超過廢除死刑國家的總人口數,先把〔時代潮流〕或〔文明發展潮流〕的合理定義搞定,再來高談究竟廢除不廢除死刑,比較有助於保障社會安全而促進國家進步的議題,這樣才比較令人信服。
後記:  中央研究院人社中心助研究員【陳嘉銘】在中時
發表*積極殺一人或消極殺五人*一文,正足以提供[執行死刑] (積極殺一人) 與殺人犯罪 (消極殺五人) 率之間的關聯。人權適用的範圍是否與設立死刑相互牴觸,並不是有標準答案,但國內提倡廢除死刑者的發言十分主觀地貶抑〔設有死刑〕的國家為藐視人權,那麼推翻英國皇軍霸權而獨立成實施民主制度的美國也淪為非文明 人權落後的國家,這種論點拿到國際檯面上,邏輯推理粗糙得匪夷所思,幸好下面這篇引文確實舉出經濟學家以統計方法分析美國司法部門的各州資料,<得到這個結論:每多執行一件死刑,減少五件殺人案;每多一件減刑,就增加五件殺人案,每移除一件死刑判決,增加一件殺人案。>  此外,監察院長王建煊區分個人寬恕歸個人表態 社會公益與法律上應負的代價歸法律的程序和實質正義之實現。

積極殺一人或消極殺五人

  • 2010-03-16
  • 中國時報
  • 【陳嘉銘】
        死刑存廢議題爭議得沸沸湯湯。支持廢死的主張者,或檢討運動、論述策略、或抱怨民眾情緒反應,讓他們失去討論空間,卻比較少見到他們藉此機會重新檢討自己的信念。

         廢死運動的主張特別針對生命和死亡的特性,例如神聖、無限、終極、無法補救等,給予死刑完全不同於其他刑罰的地位。因為這些生命和死亡的特性,廢死運動者主張,如果能夠以其他刑罰(永久隔絕)或方法(減少貧窮),取代死刑的意義或效用,就該以別的刑罰或方法代替。


         同時,廢死運動者也常常主張,死刑無助於嚇阻、減少殺人案。我認為問題的癥結其實正在這裡。如果沒有這個主張作基礎,廢死論者有關生命特性的主張,都會反過來絆倒自己。


         如果統計上發現,執行一個死刑犯,可以嚇阻、減少五件殺人案,那在選擇執行與不執行之間,就是在選擇一個死刑犯死,或是五個受害者死。差
    別在於,一者是你透過國家之手積極同意殺人,一者是你消極地放任加害者殺人。即使我們同意生命是神聖、無限、終極和無法彌補,選擇不積極執行死刑,而讓五
    個人死於殺人案,等同於選擇,消極殺戮五條神聖、無限、終極和無法彌補的生命。


         這樣的統計,並非憑空杜撰。二○○三年有兩位學
    者(Mocan&Gittings),使用美國司法部門的各州資料,得到這個結論:每多執行一件死刑,減少五件殺人案;每多一件減刑,就增加五件
    殺人案,每移除一件死刑判決,增加一件殺人案。他們的數據,後來也有學者為文反駁。我們可以預見這場資料與統計的辯論還會持續下去。


         我要說明的是,廢死論者的絕大多數主張,仰賴於這個需要檢證的命題:死刑不能嚇阻殺人案。


         今天假使執行一個死刑犯,確實可以嚇阻減少五件殺人案,我們同時考慮廢死論者常提的司法錯判可能性,以及採取替代死刑的社會方案。


         假設今年要執行死刑二十個殺人犯,其中司法會錯判四個。沒有廢死刑情況下,假設每年殺人案約五○件,而國家錯殺四人,我們可得出死亡總人
    數七○人。廢除死刑的話,殺人案件會變成20×5+50=150件,死亡總人數一五○人。政府選擇作為與不作為,可預見的社會後果,不廢死刑死七○人相對
    於廢死刑死一五○人。即使我們改善了社會,死亡案件從每年五○件壓低到二○件,死刑犯變八人。此改良社會,可預見的執不執行死刑的後果,不廢死刑死二八人相對於廢死刑死六○人。


         我們瞭解計算死刑的社會功效的危險性,所以不是要以死刑來減少搶劫、偷竊或強姦等非殺人案,這些刑案或許都比不上單一生命神聖性。可是我
    們這裡比的是同樣神聖的人命vs.同樣神聖的人命。而且是無可迴避的選擇。無論「無法殺人」是如何高貴的人性表現,廢死論者都無法圓稱自己是不殺人的人。
    多數司法官無法積極支持廢死,因他們代理社會在第一線親手承擔做兩種殺人者的嚴酷選擇壓力。


         當廢死論者願意承認自己寧願選擇消極地殺死一○○人,而非積極地殺死二○人,新的討論議程才將要開展。為什麼積極殺一人比消極殺五人,更無法被接受?統計科學的道德位階為何?台灣關於死刑的統計研究在哪裡?


         (作者為中央研究院人社中心助研究員)

    引用出處: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0,5252,11051401x112010031600449,00.html 
    寬恕是美德… 不能用錯地方<【聯合報╱王建煊/監察院長(台北市)】
    有次彼得問耶穌,如果有人得罪了我,我要寬恕他多少次呢?七次可以麼?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七次,是七十個七次。當時猶太人寬恕人三次,已是高標準,彼得說七次,心想耶穌一定會讚美他一下,可是耶穌卻說要七十個七次。七十個七次是個形容詞,意思是無止境的寬恕人。


    最近大家常談寬恕,要廢除死刑,甚或對已判處死刑者,故意不執行的。也有人為文,說如果有人殺了他的家人,他會饒恕殺人犯,這當然是了不起的,也符合聖經
    的教導。但大家一定要注意,這些都是由個人出發的饒恕,你可以饒恕他,這是你的美德,也是你的自由。但檢察官仍會對殺人犯提起公訴,交由法官審判。這時檢
    察官不可說,我要寬恕這個殺人犯,我不提起公訴了。法官如判了死刑,就應依法執行。這與被害人或家屬是否寬恕是兩件事,不能混為一談。


    法官在判人死刑時,心中一定是很痛苦的,法官也有寬恕的美德,但這種美德在執法時,就應擱置一邊,而必須依法論罪。


    台灣現在有些亂,這與大家動輒好鬥,鬥得你死我活有很大關係。台灣確實需要更多寬恕,但寬恕不能無限上綱,用錯地方。


    寬恕是聖經上所提的各項美德中,可能是最難實踐的一項,有時因一點小事,都寬恕不來,況且是對被判處死刑的人,要受害人寬恕,真是不容易。寬恕說來容易,
    當自己碰到時,情形就可能有變。據說從前有位法官對強暴案都輕判,認為這是男人性衝動,在所難免。但後來他的女兒被人強暴了,看到女兒痛不欲生的歲月,心
    中傷痛尤甚於被強暴的女兒。後來凡是到他手上的強暴案一律重判。


    有次一位愛心人士問一位農夫,如果有洋房願不願意捐出來幫助窮人,農夫說願意。又問他如果有汽車,願不願捐出來,他說願意。最後問他如果有兩隻雞願不願捐,他說不願意,大家甚感奇怪。房、車都願意捐,為什麼兩隻雞卻不願意捐了呢?農夫說,他沒有房也沒有車,但他有兩隻雞。


    心裡想寬恕,嘴裡也說要寬恕是一件事,但事到臨頭還能不能誠心寬恕,可能又是另一件事。所以當我們談對死刑犯寬恕時,也要設身處地的想,不要將這些受害人的家屬,都貶為是缺乏寬恕美德的人,當然更不能將自己聖人化。


    聖經上說愛必管教,我們愛台灣,壞人必須要受到管教,眾多的台灣百姓,才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至於這種愛的懲罰要到什麼程度才稱恰當,例如要不要有死刑,這是可以討論的。但不能隱含著,不執行死刑或主張廢除死刑的人,就是行寬恕的人,反之,就是不寬恕的人




    【2010/03/16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OPINION/X1/5477373.shtml

轉貼本小子回應*風水輪流轉*(pearlz)







甚麼是西方國家?

2010/03/14 16:32
按照您女兒的定義, 美國的大多數州尚未廢除死刑都排除在[西方國家]之外,
這樣順樣女兒主觀對西方國家的定義, 對邏輯思考的嚴謹度是倒退教育了

有空 也請您撥空來讀新作*不管廢不廢除死刑,犯罪率真的都一樣高?*
若干內容反映另一種觀點: <再說,廢除死刑與否,並不是以全世界上廢除死刑國家的總數就能證明舉世奉行的時代潮流,這變成挑選對個人立場有利的數據,因為歐洲連同非洲總面積比北美大了多少?但大中小國家總數是美國和加拿大兩國的太多倍>

李家同:如果我被殺!







果我被殺,只要一息尚存,我一定會告訴殺我的人,我絕對寬恕他,也會為他祈禱,更會要求友人照顧他的家人,尤其要使他的孩子不再留在社會黑暗的角落。如果
我無法說這些話,我也無所謂,因為我的太太和女兒絕不會痛恨殺我的人,她們一定會為他祈禱,也會照顧他的家人。不僅如此,我的學生不會有一個人希望他被處
死刑。


我並非善惡不分的人,我當然知道殺人是不對的,但我更知道,我們心中一定不能有任何恨意,更不能有報復的心理。尤有進者,我深深感受到的是:寬恕最能帶來
心靈上的平安。前任教宗被刺,康復以後,立刻到監獄去探訪那位刺殺他的人,而且始終面露慈祥的微笑。現任教宗去年又被攻擊,事後也立刻去探訪那位攻擊他的
人。


有一位美國年輕女孩,到非洲替窮人服務,不料被刺身亡,她的爸爸飛到那裡處理後事,目睹當地的窮困,回國以後,募了很大一筆款項,成立了一個機構,專門幫助那裡的人,這位爸爸從來沒有替他的女兒尋求任何的報復。


美國有一種人,叫做阿米希(Amish)人,他們是和平主義者,二○○三年,一位帶槍的人進入了他們的一所小學,開槍殺小孩,然後自殺,五位小女孩身亡,
兇手自殺幾個小時以後,一位阿米希人立刻去安慰這位兇手的太太,表示了對她丈夫的寬恕,一位阿米希人擁抱了兇手的父親長達一小時之久。大批阿米希人出席了
兇手的葬禮。最後,這些阿米希人還成立一個慈善基金會,以金錢幫助兇手的家屬。


歐洲一直是個國與國之間冤冤相報的地區,但二次世界大戰以後,這一切都已過去,誰也不再記得當年的仇恨,歐洲的和平帶來了空前的繁榮。反觀非洲地區,國與國之間,似乎永遠有著不能忘卻的仇恨,這些仇恨帶來了戰爭,當然也導致非洲的貧困。


在國人強烈反對廢死刑之時,不妨看看國際間對死刑的看法,一共一三九個國家沒有死刑,也就是說,全世界三分之二的國家都已不再執行死刑。歐盟是全體沒有死
刑的,最近廢止死刑的國家是蒲隆地和多哥,都是非洲國家,美國和中國大陸仍在執行死刑。可是,從未有人說,美國和大陸是犯罪率極少的國家。


每一次有一個國家廢止死刑,羅馬競技場就會點燈,以示慶祝,這個競技場已是廢墟,但是,當年這是殺人的地方。競技場成為廢墟,歐盟國家廢止死刑,是人類進步的象徵也。


國人應該冷靜下來,好好思考執行死刑背後隱含的想法,也更要看看為何有這麼多的國家不再執行死刑,為什麼這些沒有死刑的國家並沒有很高的犯罪率,那些有死刑的國家也沒有很低的犯罪率。


可是,最重要的是:我們該不該寬恕我們的敵人?阿米希人是心靈上最有平安的人,而他們也是絕對實行寬恕的民族。他們的寬恕是鐵一般的事實,兩位教宗的寬恕也是鐵一般的事實,我們的社會,能不能至少探討一下寬恕的意義?


我已過七十,也不能說從未有人對我不好,但的確我的內心深處,絕對沒有對任何人有怨恨之情,我一直過得平平安安,就是這個緣故。


我們常聽說大家要療傷止痛,很多人以為要療傷止痛,一定要使正義得以伸張,但是,正義常常是盲目的。我們必須記得前任教宗所說的話,「和平建築在正義之上,正義建築在寬恕之上」,我們的社會,應該要注意「寬恕」的重要性了。

(作者為暨南、清華、靜宜大學榮譽教授)




【2010/03/13 聯合報】

引用出處:hhttp://udn.com/NEWS/OPINION/OPI4/5472174.shtml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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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前(cont.)on her body, which was unresponsive when police arrived. Leibel — who has written for various comic books, including “United Free Worlds,” “Operation Redux” and “Moon Lake” — was arrested last week and taken out in handcuffs as neighbors looked on. He also wrote for the “Spaceballs” animated series, and was working on a Fox comedy about marijuana legalization with Mark Wahlberg and Steven Levinson. “He looked deranged. His legs were bruised. His face was puffy,” one neighbor told The Toronto Star. Leibel’s lawyer claims he is suffering from mental health issues, prompting LA Judge Keith Schwartz to order a psych evaluation. In recent years, Leibel has been reliant on his family’s fortune — from his father’s company, Canada Homes Inc. — and filed to be the sole beneficiary of his mother’s will after she died from brain cancer in 2011. “Blake needed money,” documents from Ontario Superior Court said, according to The Star. “The evidence shows that both Lorne and Eleanor [Blake’s parents] were sending him money to continue to live in California in a home that had also been provided by Eleanor’s largesse.” He later got a hefty inheritance of $1.7 million, which he received in monthly installments. Just a week before Kasian’s murder, Leibel was arrested for sexual assault and was released the same day after posting $100,000 bail. He was not eligible for bail for this case, and is set to be back in court June 14. http://nypost.com/2016/06/01/real-estate-heir-accused-of-mutilating-girlfriend-in-vampire-mur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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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鈺:有些案件死刑是必要的
2016/05/10 12:23
國際知名刑事鑑識專家李昌鈺今天表示,人權與死刑是不同的議題,好比恐怖分子對著攝影鏡頭殺人,這是戰爭還是殺人犯罪?因此保護人權也要保護被害人的人權及社會公義。 加州洛杉磯郡聖蓋博(San Gabriel)市警察局長勞頓(David Lawton)即將退休,李昌鈺與他交情匪淺,專程到洛杉磯向他祝賀。 另由在洛杉磯執業專長刑事案件的華裔律師鄧洪安排,邀請中央警官學校的畢業校友、當地僑界與李昌鈺江蘇如皋同鄉,一道午餐餐敘。 李昌鈺在餐敘前答覆記者詢問時指出,人權是個議題,但死刑是另外一個議題,21世紀以後很麻煩就是犯罪與戰爭的界線變得模糊。 他說,當著電視台傳送的畫面,恐怖分子殺這麼多人,這是戰爭呢?還是殺人犯罪?所以在人權與死刑的平衡,專家學者應平心靜氣好好討論,一方面如何保護人權,一方面也保護被害人的人權,也保護社會的公義。 至於死刑的存廢,李昌鈺表示,他個人主張有些案件死刑是必要的,有些案件死刑是不必要的。 他說,通常犯罪可以分為兩大類,其一是衝動(passion),像是夫妻吵架,太太失手打死先生,這個就不該適用死刑,因為是衝動造成的遺憾,凶嫌已經很難過了。 李昌鈺指出,即使給凶嫌處死刑,對家庭與社會也無法彌補,特別是小孩子怎麼辦?送到孤兒院或是送到別的地方收養?倒不如太太好好培養這個孩子,能夠對社會國家作些貢獻。 他說,至於針對常業罪犯(career criminal),像是姦殺10多個婦女,已經沒有辦法感化了,再說不要死刑怎麼向眾多受害者家屬交代,這種的死刑是有必要的。2016-05-10 10:26 中央社 洛杉磯9日專電

真心開心關心!核不核民意比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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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容易受感化?
2010/03/27 21:15
***廢死爭議/誰的人權比較重要?
【聯合報╱陳若璋/東華大學諮商與臨床心理系教授(花縣壽豐)】

2010.03.27 03:08 am

這不是電影情節,這發生在真實世界。

B.T.K.站在法庭,法官問他什麼因素成為連續殺人魔,穿著橘色囚衣的B.T.K.遲疑一下:「這很難說明,我有美滿的家庭、愛我的太太,但似乎一陣子,我就有慾望想再嘗試殺人滋味,那凌虐綑綁帶來的刺激感似乎無法向別人解釋…」

在美國犯罪史上,自一九七四年到一九九一年間至少犯下十起殺人案,對象有成人、兒童、個人、全家,可怕的是,B.T.K.並不是無業遊民、並非年輕氣盛,他是在社區內擔任中低主管、受人敬重的中年男子,更可怕的是,當法官問他若出獄會再犯案嗎?B.T.K.猶豫地說:「我不知道…」B.T.K.是丹尼斯.瑞德給自己取的代表稱號,意思是綑綁(bind)、虐待(torture)、殺戮(kill),因他犯案都包含以上數個殘酷的元素。

這樣一個無法控制自己殺戮慾望的死囚,你願意為他廢除死刑嗎?而這樣的連續殺人魔在全球各地皆有,他們有個名稱叫做病態性格。

全國都在為應否廢除死刑爭議不休,各抒己見者皆自詡為人道主義者,但是維護誰的人權呢?

主張廢除死刑者說「任何人無權奪走別人生命」,即使是死囚之生命也應被保障,但若已知該囚犯很快要再奪去無辜他人生命時,那我們是應保障他,還是應保障那無辜人呢?到底哪一個人權比較重要呢?也許你認為我危言聳聽,囚犯怎可能再明目張膽去殺人呢?

一九八七年美華盛頓州,Shriner曾有綁架並姦殺兒童的紀錄,在假釋期滿前便號稱,若假釋後會繼續綁架男童、切下陰莖、棄屍林中;而假釋後,果然犯了他所描述的犯行,為補救此狀況,華盛頓州因而在一九九四年訂出高危險連續性罪犯條款,好讓高危險犯人無法輕易出獄;有些州則盡速槍決這種犯人避免更多危險產生。這種犯人不只國外有,國內也不全然陌生。

前幾年有一位檢察官,為了該如何處置一位在假釋前高調號稱仍想再犯重案的犯人,來詢問筆者意見,讓我們兩人傷透了腦筋。

人道主義者認為,受刑人皆可經由「再教育論」,教化感召來矯正其犯罪心態,有些的確可以,但無論從實際案例或研究中發現並非全然正確,如研究病態性格之知名學者Hre,前幾年來台演講時亦提到此種受刑人其神經生理迥異於常人,他們是否能接受教化處遇而改變有所存疑。

當時,他以八分鐘紀錄片顯示,一位公認之模範犯人,在廿年感化教育後,被隱藏之閉錄監視器拍到,在監獄一角將一位新進犯人殺死的畫面,眾人震驚之餘,詢問起動機,該犯人回答亦如B.T.K.:「我就是有殺人慾望…」而筆者之性罪犯研究亦發現,對犯案超過四次的性罪犯而言,治療非但未使其改善,還可能帶來負向的結果。

當「再教育及隔離論」並不一定保證未來不會繼續犧牲無辜人之生命,那所謂的人道主義者是應站在維護犯人的人權上,還是應著重於社會安全,維護大多數人的人權呢?這也許是由廢除死刑所引發的下一個公共討論之議題。

【2010/03/27 聯合報】 ***從http://udn.com/NEWS/OPINION/X1/5500870.shtml轉載
真心開心關心!核不核民意比高(TrueBigHeart) 於 2012-07-24 09:29 回覆:
樓下有讀者很可能主要靠翻譯的國際新聞在追蹤重大新聞的後續發展, 美國大報昨天已經報導 校方發表聲明證實,槍擊犯辦博士班退學前, prelim exam 博士資格考沒過,但是還有口試補救的機會,奉勸旁觀者凡事小心查證, 少急著修理人,免得徒顯自己缺乏見識


全文網址: 戲院血案有感/學術孤島上 博士生等救援 | 民意論壇 | 意見評論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X1/7245240.shtml#ixzz21V0bsk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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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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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讀
2010/03/14 17:30

引用文章【極短篇-4】

謝謝TrueBigHeart 的邀請,我來此拜讀大作,對於李家同所說的,我是絕對的贊同. 我聽說過李家同這個名字,但是不真正認識他,讀了他說的話,發現他真是一個值得尊敬的人.

另外我也介紹玉兒的極短篇,連結如上,值得一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