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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23 02:08:19瀏覽1224|回應2|推薦24 | |
《歐盟憲法條約》 《歐盟憲法條約》是歐盟的首部憲法,其宗旨是保證歐盟的有效運作以及歐洲一體化進程的順利進行。 2004年5月,歐盟在接納10個新成員國,完成歷史上最大規模的擴大後,開始著手推動歐洲一體化進程。 同年10月29日,歐盟25個成員國的領導人在羅馬簽署了《歐盟憲法條約》。 條約必須在歐盟全部成員國根據本國法律規定,通過全民公決或議會投票方式批准後方能生效。 如獲得所有成員國和歐洲議會的批准,條約於 但法國和荷蘭兩個歐盟創始成員國在2005年的全民公決中否決了該條約,迫使歐盟延長批約期限。 2004年10月29日,歐盟25個成員國的領導人在羅馬簽署了《歐盟憲法條約》由歐盟憲法、歐盟公民基本權利憲章、歐盟政策和歐盟條約基本規定4個部分組成,其主要內容包括: 設立歐洲理事會主席和歐盟外交部長,組建歐盟外交部,以保持歐盟工作的連續性。 歐洲理事會主席的主要職能是為歐盟首腦會議做準備,並主持首腦會議。 主席由歐洲理事會(由各成員國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歐洲理事會主席、歐盟委員會主席和歐盟外長組成,後三者沒有表決權)以有效多數表決方式選舉產生,任期為兩年半,可連選連任一次,主席不能同時在成員國任職。 歐盟外交部長由歐洲理事會以有效多數表決方式選舉產生,主要負責歐盟共同外交與安全政策,同時也是歐盟委員會副主席。 改革歐盟委員會,擴大歐洲議會的權力。 憲法條約規定,條約生效後產生的第一屆歐盟委員會仍然實行現行的一個成員國一名委員的制度。 從第二屆起,歐盟委員會委員的人數將是歐盟成員國數目的三分之二,由各成員國輪流提名。 憲法條約增加了歐洲議會同歐盟部長理事會在立法和預算方面進行“共同決策”的領域,賦予歐洲議會在歐洲理事會提名的前提下選舉歐盟委員會主席的權力。 為保障人口少的成員國的權益,條約規定歐洲議會的議員人數不能超過750名,每個成員國至少擁有6個名額,最多不能超過96個名額。 (I.E. 限定大小國家的最大差異為16倍。) 歐盟理事會和歐盟部長理事會的表決機制。 除特別規定外,歐盟理事會和歐盟部長理事會均以“有效多數表決機制”進行決策,即通過決定只需得到55%的理事會成員(這些成員需來自至少15個成員國並代表65%以上的歐盟人口)的贊同。 但是,如果要否決歐盟委員會或歐盟外交部長的提案,則需要有72%的理事會成員(代表65%以上的歐盟人口)的反對。 歐盟成員國必須盡其所有的軍事和民用能力用於歐盟共同防務政策的實施,最終目標是發展歐盟共同防務。 條約規定,一旦某一個成員國受到外來侵略或恐怖襲擊,其他成員國必須提供一切資源進行援助,包括軍事資源。 2004年11月,立陶宛議會率先批准該憲法條約。 2005年1月,歐洲議會批准了《歐盟憲法條約》。 2005年2月,西班牙舉行全民公決,以76.7%的支援率通過了《歐盟憲法條約》,成為歐盟25個成員國中第一個以全民公決的方式通過該憲法條約的國家。 但法國、荷蘭兩個歐盟創始成員國分別在2005年5月和6月的全民公決中否決了該條約,《歐盟憲法條約》從此擱淺。 截止到2007年6月,已經批准《歐盟憲法條約》的國家有16個,另有7個國家凍結或無限期推遲了批約程式。 2007年1月,德國接任歐盟輪值主席國後,將重啟《歐盟憲法條約》談判作為重要任務之一。 在與歐盟成員國進行積極磋商並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德國最終提出一份旨在重新啟動《歐盟憲法條約》進程的“路線圖”。 其主要內容是用一個包含了原版本核心內容的“修正條約”來取代《歐盟憲法條約》的原有版本,以期在2009年歐洲議會選舉前獲得各成員國的通過。>> 反對意見主要來自波蘭、英國等國家。 波蘭堅持要用“平方根”投票機制取代“有效多數”表決制。英國則一直堅持要把歐盟公民基本權利憲章從《歐盟憲法條約》中刪除。 背景資料:《裏斯本條約》主要內容 來源:新華網 與原《歐盟憲法條約》相比,《裏斯本條約》內容更為簡化。其主要內容包括以下九個方面: 1、設立常任歐盟理事會主席職位,取消目前每半年輪換一次的歐盟主席國輪替機制。 主席任期2年半,可以連任。 2、將目前的歐盟負責外交和安全政策的高級代表和歐盟委員會負責外交的委員這兩個職權交叉的職務合併,設立歐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一職,全面負責歐盟對外政策。 3、將更多政策領域劃歸到以“有效多數表決制”決策的範圍,以簡化決策過程。 司法、內政等敏感領域的一些政策也將以“有效多數制”表決,成員國不再能“一票否決”。 但在稅收、社會保障、外交和防務等事關成員國主權的領域,仍採取一致通過原則。 4、各成員國在“有效多數表決制”下的加權票數重新調整,2014年至2017年之間逐步實行。 5、以“雙重多數表決制”取代目前的“有效多數表決制”,即有關決議必須至少獲得55%的成員國和65%的歐盟人口的贊同,才算通過。 新表決制將在2014年開始實施,到2017年之前的3年為過渡期。 6、從2014年起,歐盟委員會的委員人數將從27名減至18名,委員會主席的作用將加強。 7、歐洲議會的權力將增強。 此外,議會的議席數將從目前的785席減至750席,一些國家所佔議席數將根據其人口數量作出調整。 8、成員國議會將在歐盟決策過程中發揮更大作用。 例如,如果一項歐盟立法草案遭到三分之一成員國議會的反對,將返回歐盟委員會重新考慮。 9、新條約將確認《歐盟基本權利憲章》對各成員國的法律約束力。 但英國和波蘭獲得部分豁免,以免其國內的一些法律與憲章有抵觸。 歐盟50年發展歷程 來源:新華網 半個世紀以來,歐盟成員國由初創時的6個發展到今天的27個,政治和經濟地位不斷加強,成為多極世界中重要的一極。 以下是歐盟發展過程中的主要大事記: 1952年,法國、聯邦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6國組建成立歐洲煤鋼共同體。 1958年,6國又共同建立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 1967年,歐洲煤鋼共同體、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合併,統稱歐洲共同體。 歐盟先後經歷了6次擴大,地域範圍也從最初的西歐地區逐步拓展到中東歐地區。 1973年,英國、丹麥和愛爾蘭加入歐共體。 1981年,希臘成為歐共體第十個成員國。 1986年,葡萄牙和西班牙加入歐共體。 1995年,奧地利、瑞典和芬蘭加入歐盟。 2005年10月,歐盟啟動與土耳其和克羅埃西亞的入盟談判。 同年12月,馬其頓被歐盟接納為入盟候選國。 2006年6月,阿爾巴尼亞與歐盟簽署了《穩定與聯繫協議》,邁出了加入歐盟的第一步。(I.E. 阿爾巴尼亞與土耳其都是默斯林回教徒佔多數的國家。 經濟活動是人類歷史演化的基層建構物---經濟發展的連繫,是競爭也是合作,更是妥協的認同---這個”形而上”的元素應該且必須在的上層建構物的政治組織運作中相對應的表現出來!!) 目前,歐盟27個成員國的總人口已超過4.8億,國民生產總值高達12萬億美元。目前,歐盟擴大進程仍在繼續。(I.E. 美國GDP (official exchange rate): $13.84 trillion (2007 est. Fiscal year: 1 October - 30 September),人口 : 303,824,646 (July 2008 est.)) 歐洲一體化步履艱難 通往"裏斯本之路"崎嶇不平 來源:中國經濟網綜合 愛爾蘭民眾12日在全民公決中否決了旨在對歐盟機構和決策機制進行改革的《裏斯本條約》,使歐洲一體化進程遭受重大挫折。 然而,在19日至20日在布魯塞爾舉行的峰會上,歐盟領導人對這一事態採取了冷處理的策略。 他們希望以守為攻,以漸進的方式,用妥協的理智,逐步推進歐盟政治一體化進程。 歐盟已經走過了50年的風風雨雨,它不斷壯大的歷程恰恰是一個不斷克服障礙的過程。 回顧歐盟發展的歷程,幾乎在每一個重大進展之前,歐盟總會遇到許許多多難題,但爭執和衝突往往在最後關頭通過艱難的妥協而逐步化解。 對相關歐洲國家首腦和普通民眾來說,一體化進程註定是一段艱難的卻仍要向前邁進的道路。 一、從《歐盟憲法條約》到《裏斯本條約》——歐洲的“終極”夢想 冷戰時期,歐洲儘管已經開始了某種程度的聯合,冷戰結束後,歐洲一體化進程加快,在國際事務中的發言權越來越大。 2002年,歐盟首次召開制憲會議,決定制定歐盟憲法。 2004年,歐盟歷史上首部憲法──《歐盟憲法條約》問世,歐盟二十五個成員國領導人在羅馬簽署了這一條約。 按照當時的進程,如果獲得所有成員國和歐洲議會的批准,條約有望在 繼英、法、德等歐洲大國政權更疊,新生代領導人上臺後,均把打破僵局、推動歐洲一體化作為自己的首要任務。 經密集磋商,歐盟成員國在葡萄牙籤署了《裏斯本條約》,以取代《歐盟憲法條約》。 《裏斯本條約》被看作是《歐盟憲法條約》的替代者和簡化版,後者於2005年在荷蘭和法國全民公決中遭否決。《裏斯本條約》不再沿用“憲法”的名稱,而且也刪除了一些刺激性字眼,主要目標是進一步改革歐盟機構,簡化歐盟的決策進程。 按照協議,歐盟所有成員國將必須在 歐洲一體化進程是大勢所趨,修改後的條約使歐盟決策更加民主,更加透明,基本上可以滿足歐洲大多數國家的關切和利益訴求。 在這個條約的基礎上,歐盟的一體化程度和政治影響力都會有較大提高。 從經濟一體化到政治一體化,歐盟憲法條約和裏斯本條約幾乎代表了歐洲一體化的“終極”夢想。 二、“裏斯本之路”——懷疑與希望並存 歐盟的制憲進程一直磕磕絆絆,在成員國擴大到27國後,內部各國的意識形態和價值觀念逐漸多樣化,分歧也在逐漸增大。 歐盟中的富國和窮國也都有各自的利益考量。 經濟實力基礎不同決定了各國互相爭奪歐洲聯盟發展方向的領導權。 而且,歐盟各國對於歐盟的未來看法也不一致。 法國和德國等傳統大國希望走“大歐洲”路線,積極推動歐盟成為一個“超級國家”,而英國、波蘭、捷克等國由於擔心削弱成員國的主權,盡力阻止這一進程。 愛爾蘭首先阻斷了“裏斯本之路”,它是歐盟成員中第一個否定這個條約的。 此外,捷克對這個條約也是憂心忡忡。這些懷疑或者否定包含了它們合理的關切,因此,更多分析人士對《裏斯本條約》的通過仍抱樂觀態度,他們認為經過合理的協商和妥協,歐盟可以找到一條妥善的解決辦法。 可以說,通向“裏斯本”的路上,阻力和光明共存。 三、歐洲一體化——永未完成的偉大試驗 歐盟不僅是個經濟組織,也是一個政治組織。 它成立的動因,不僅是各國間尋求經濟合作,也是尋求避免政治軍事衝突的途徑。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歐盟50年來的確取得了令人讚嘆的成就。 近代歐洲歷史(I.E. 應該說歐洲整個發展都是經由戰爭由分化的領主封建制度一步一步經過一千七百多年演化出來的!!),充滿外交陰謀和軍事衝突,各大國為了爭奪殖民地和在歐洲佔據主導地位,使用一切手段壓制其他國家,其中在20世紀前半葉的兩次世界大戰,都是從這裡開始。 衝突當然也給歐洲的經濟帶來巨大破壞(I.E. 應該說創造性的破壞帶來觀念的”躍進”促成經濟飛躍的成長!! 重點是要有反省能力,啟動”認識”的能力,產生觀念的”躍進”,這才是創造性的破壞!! 這不能等同目前非洲的”部落”戰爭!!)。 而從歐洲經濟共同體開始,西歐經濟雖然時不時出現一些停滯,但總體一直延續著繁榮,並惠及到新加入的國家;而歐盟內部的和平則成了人們認為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了———現在誰還能想像歐盟成員之間會兵戎相見呢? 歐盟的成就實際上還遠不止於內部的繁榮與和平,它的發展歷程,在國家主權、國家間關係等方面,為世界其他地區或者說整個人類提供了新的思考方法。 可以說。歐盟開創了一種全新的經濟合作和政治融合的模式,產生了積極的國際意義。 雖然歐盟一體化的進程並不十分明朗,但我們對它的前景還是充滿期待,期待這個偉大的試驗給我們更多的啟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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