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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和緩不和緩是一件事,林毅夫黃植誠這些人該不該依法治罪是另一件事。我看不出來這兩件事之間的邏輯關聯。就算兩岸簽訂了永久和平協定,這些人還是應該被懲治。
首先,軍法森嚴。
其次,這些人的這些行為打破了道德的核心。道德是理性與人情辯證的結果,古今中外共通的人類道德核心千錘百鍊,道德的核心禁制一點都不抽象。這些人的這些行為直接而且具體地傷害了他們身邊的人,直接而且具體地傷害了他們所屬的群體,直接而且具體地傷害了整個國家社會,這一點都不誇張。
其實最重要的是 -- 我們還要不要維持軍隊?
中華民國政府下令放過這些人的時候照道理說應該同時下令解散中華民國的軍隊。
不要忘了那個"張憲義",那個最恥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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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MAINLAND/MAI1/5066586.shtml
黃植誠想返鄉 國防部:叛逃追訴期25年
【2009/08/09 聯合報】【聯合報╱記者李志德/台北報導】 2009.08.09 03:25 am
前空軍叛逃軍官黃植誠希望在明年自解放軍退伍後返台。國防部昨天表示,黃植誠叛逃行為仍在持續中,就算退伍回到台灣,追訴期依然要延續二十五年。國防部並強調,黃植誠投敵行為不忠、不義,國防部給予嚴厲譴責。
此外,根據前參謀總長陳燊齡的回憶錄揭密,明指黃植誠叛逃的原因,是「私生活不檢點,喜歡賭博及貪好女色。」在無力償還地下錢莊債務情況下,才鋌而走險,駕機叛逃。
國防部發表聲明指出,黃植誠涉嫌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第二十四條「投敵罪」,和林毅夫等案相同,投敵行為仍在「持續中」,直到「叛逃行為」終了,追訴權還有二十五年。就算黃植誠明年自解放軍退伍,還是要面對至少二十五年的通緝追訴。
至於黃植誠當年叛逃的動機,軍中傳言紛紛,陳燊齡在回憶錄「回首來時路」中揭密,黃植誠出身眷村,是空軍子弟,叛逃並不是因為思想問題,而是生活出了問題。
此外,一位空軍退役軍官受訪時表示,黃植誠叛逃事件發生後,遭牽連的除了和他同飛的飛官外,平日的「牌友」也遭到調查,無一倖免,被認定有賭博嗜好的飛官,甚至直接遭到停飛處分。和黃植誠同在空軍服役的二哥,當時是少校,但由於弟弟叛逃,他也被管制升遷,直到退伍,都是少校官階。
【特派記者陳東旭/北京報導】廿八年前自空軍桃園基地駕F五F戰機到大陸的共軍少將黃植誠昨天表示,他曾在北京宴請昔日台灣的老長官,對方很高興,他在席間並無說出謝罪或表達歉意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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