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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死刑,你準備好了嗎?
2012/12/21 19:19:48瀏覽4475|回應41|推薦40
2000年4月1日深夜,中國南京市郊玄武湖畔,4名來自蘇北的無業青年,乘著月黑風高之際,持刀潜入一幢別墅行竊。

這4個毛賊,年紀僅18-21歲,沒一個是職業慣竊,行竊手法十分粗劣,只一陣翻箱倒櫃,很快的驚醒了屋主人。

屋主人是51歲的普方,來自德國,是賓士汽車在南京附近投資的一家重車廠副總。

接下來的場景十分悲慘,在一片混亂中,腥風連連血雨不斷。也不知普方是好言相勸,還是厲聲斥責,反正在言語不通之下,4名青年將普方刺死刀下。接著,又將普方的妻子以及14歲的女兒12歲的兒子全部用刀殺死滅口。

慘案發生後,驚動了區內保安,急忙報警處理。10餘輛警車火速趕到,將4名兇手現場逮捕歸案。

警方一問訊,發現4名青年來自窮困的鄉下,既沒有受過完整教育,也從未有固定工作。他們沒有預謀要殺人,只是因沒錢而行竊,因失風而殺人。

第二天,消息傳開,舉國震驚。這是改革開放以來,最悲慘的涉外滅門血案。尤其,無辜被殘殺的一家人是來中國投資,對中國經濟發展有重大貢獻的外國商人。

這下還得了!南京地院決定速審速決,法官一看卷,案情清楚明白,不必囉嗦,大筆一揮,死刑。

正在此時,普方的年邁母親,從德國萬里迢迢來到南京。老太太自然是悲痛萬分,然而,在瞭解案情之後,她寫了一封信給南京地院,希望不要判4名兇手死刑,因為:處死他們,不會改變既成的現實。

當然,法律不能因被害者家屬的態度而改變。很快的,江蘇高院判決維持死刑原判,在速審速決速執行的原則下,4名兇手槍斃了事,乾淨俐落,結束此案。

案子雖決,事情沒完。旅居南京的百餘名德國人,痛惜同鄉的無辜慘死,又認為貧窮和無知,才是製造殺人兇手的主因,於是集資成立了〝普方協會〞。

〝普方協會〞,以紀念魂斷異鄉的普方一家人之名,募集捐款,用來資助無力上學的蘇北兒童,希望以教育消滅無知,進一步減少因無知而造成的殺戮。他們的口號是:教育,是獻給生命的禮物!

德國,是一個廢除死刑的國家,因為,它有够格廢死的國民。

台灣,如要廢除死刑,你準備好了嗎?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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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度的政府之特徵: 柔和的懲罰
2013/01/06 15:34

寡頭政体的特徵: 少數大富豪 + 貧民 == 強盜 詐欺等犯罪者氾濫

明確的、在一國發見貧民時、在此區域的何處有隱藏的竊盜犯、財布盜、殿堂的強盜、及一切種類的犯罪者
Clearly then, whenever you see paupers in a State, somewhere in that neighborhood there are hidden away thieves, and cut-purses and robbers of temples, and all sorts of malefactors.

又、之前言及的是、及在寡頭政体貧民可時時發見?
Well, I said, and in oligarchical States do you not find paupers?

肯定的、近乎非統治者的全員是貧民
Yes, he said; nearly everybody is a pauper who is not a ruler.

我等可能大膽的斷言在彼之間有眾多的犯罪者、有毒針的惡黨、及被當局用心深的抑制的?
And may we be so bold as to affirm that there are also many criminals to be found in them, rogues who have stings, and whom the authorities are careful to restrain by force?

此種類的人之存在起因於一教育的不足、未熟的訓練、及一國的邪惡政体
The existence of such persons is to be attributed to want of education, ill-training, and an evil constitution of the State?

~Plato Πολιτεία、POLITEIA『 國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 在適度的政府 愛國心、恥及對非難的恐怖是抑制的動機 可能預防多數的犯罪。在此 最大級的懲罰是有罪判決 所以民法修正帶更加柔和的方法,使過多嚴罰及暴力不必要化
In moderate governments, the love of one's country, shame, and the fear of blame are restraining motives, capable of preventing a multitude of crimes. Here the greatest punishment of a bad action is conviction. The civil laws have therefore a softer way of correcting, and do not require so much force and severity.

中國人著者不斷的注意:  在刑罰法規在帝國 更進一步增加時 革命更加近了。因為公眾道德崩壞時 使用懲罰比率增加了。
It is a constant remark of the Chinese authors that the more the penal laws were increased in their empire, the nearer they drew towards a revolution. This is because punishments were augmented in proportion as the public morals were corrupted.
                                 
~Charles de Montesquieu L'ESPRIT DES LOIS 『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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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不廢死刑 ? 誰都沒資格說
2012/12/26 21:15

 太好笑了,對於這個議題,在下列前題沒有落實前,大家跟本沒資格去決定廢不廢死刑  !

1. 禁止墮胎,禁吃動物 : 想也知道,無論禁不禁死刑的人,想必也不忍心殘害根本沒犯罪過的生命體吧 ?! 有人會說,肚子裡的生命根本還不是人,怎麼可以相提並論 ?! 誰不知,人類肚子裡的生命體複雜程度還不及其他動物,換句話說,大家可以為了個人意願或生存為藉口,而殘殺胎體與動物,換取自由及當作桌上佳餚,殊不知,這些動物智商和情緒都與我們這些人類沒有太大差異 ! 這些人類為了要不要廢死刑而絞盡腦汁,卻連基本尊重生命的情緒都沒有,其實大家支不支持死刑,動機應該來自於自己的生存權。人類阿人類 ~ 豈不過是求生存的機器罷了 。大家講那麼多,還不是被自己的基因驅使 。

2. 死刑是否被輿論化身為一種心理治療 ?  社會看法 是 一命償一命 ,殺人的人當然要以自己的生命來付出。我看許多人的言論,只不過從心理層次出發罷了。對於家屬和社會來說,看到壞人被處死刑,是一種心理的慰藉 !受傷的心有了慰藉,許多人就不會這麼悲傷與憤怒。殺人與死刑同樣都是種心理治療 。 許多人搞不清楚他們支持的觀點是自己心理爽或是理性討論 ? 心理學家曾經做了一個實驗,當自己一個月賺兩萬塊,而別人賺一萬塊時 要比自己賺五萬塊,別人賺六萬塊來的快樂 ~ 別人不許比我好,是人類心理弱點之一 。 殺人的不許跟我一樣有機會在街上走。

3.  不管廢不廢死刑,討論的人要做到不會殺人的動機 。 自己要做到不會殺人才是,我知道很多人不會這麼做,但這不是不可能 !!  不僅要做到不殺人,還要一視同仁 不吃動物才是,尤其是豬牛 !他們不比我們笨 ! 人類 !


s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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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由受害者家属成立废死的提议
2012/12/24 07:44

受害者家属的要求废死诉求

百分百同意

非受害者家属的废死诉求

百分百不同意


ggyyw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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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是一種脆弱的發散系統!
2012/12/23 22:46
就如一個缺乏負迴授設計的脆弱電子產品, 在非常穩定的供電系統下才能正常運作
廢死的系統, 在一個制度各層面未到一定水平的社會, 是無法穩健運作的

版主等於在說: 哈哈哈! 你們台灣不敢用我們德國用的這種脆弱電子產品,
是因為你們的供電系統不夠格啊!

問題並不在於台灣的供電系統夠不夠穩定, 而是就算台灣供電系統非常穩定
我們也不想用一個設計不良容易故障的電子產品!

你如果想用一個脆弱的電子產品, 來證明自家的電力系統很優越, 請便!
但若拿來貶抑別人, 那就跟笑別人不能開雙B, 是因為他們不夠有錢一樣
不僅是犯下邏輯的謬誤, 心智也挺不成熟!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2-12-24 03:22 回覆:
udn園地公開,有理說理,沒理胡言,都可以接受。如亂扣帽子,本堂必回敬一頂。如將一己之想,強加於人,什麽〝版主等於在說:---〞之類的。或搞分化,什麽〝你們台灣〞〝我們德國〞之類的,已失去討論價值,今後將不應而删。

ggyywk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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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的回應
2012/12/23 21:55
只是證明了我的論述完全正確!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2-12-23 22:32 回覆:
老兄的回應也証明了本堂論述完全正確!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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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巫術文化”社會需要學習敬畏"生命"!!
2012/12/23 17:47
請問Tomas,你的所謂「生命」,包不包含其他動植物的生命?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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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塵一步:另一個理由更可笑!聲稱我們不是上帝,不可以任意剝奪他人的生命
2012/12/23 17:11

若那所謂人權團體此論調可以成立,那我說,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符合「人權標準」,當然包含德國。

因為全世界每個國家或多或少都擁有武器,而武器是幹啥用的?不論是為了攻打別國還是為了自保,都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要剝奪他人的生命。

那些自認是人權國家,若認為我們不是上帝,不可以任意剝奪他人的生命,那請這些國家先完全銷毀自己的武力再說。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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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廢死前,先增加「有條件式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
2012/12/23 17:03

台灣目前的法律不是死刑就是可假釋的無期徒刑,我認為與其二分法,爭論是否廢死,倒不如增加一條「有條件式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

也就是說,兇手被判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原則上除了必須終生監禁,並且必須在監獄裡做工,除了養活自己外,若有多餘的收入則用來補貼受害家屬。

若監禁X年後要申請假釋,除了必須通過假釋委員會的審查外,還必須獲得受害家屬的同意使得假釋。

我的看法並不是因為認同殺人兇手擁有所謂的「人權」,若兇手泯滅人性慘忍殺死被害人,既然已「泯滅人性」,那就不再是「人」了,既然不再是「人」,有何來「人權」?

但人畢竟不是上帝,加上法官良莠不齊,不管科技在如何發達,都很難完全避免誤判的案例出現。

而依台灣目前的民情,要馬上廢死,根本是緣木求魚,所以倒不如先增加一條「有條件式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讓法管在量刑時,多一個選擇。等過數年或數十年後,再來討論是否廢死。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ggyyw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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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須準備, 因廢死並非更好的選項!
2012/12/23 16:57
1. 德國廢死的歷程我們也不是沒聽說過, 與國民夠不夠格無絕對關係!

2. 我們沒有資格要求受害者的家屬, 必須去原諒兇嫌; 更沒資格因為他們選擇不原諒,
就認為他們不夠格. 因為受害的並不是我們的親友!

3. 版主腦袋被法西斯思維綁架而不自知, 之前有德籍歐盟官員為廢死訴求,
拿免簽干涉我國內政; 現在一國不跟著廢死, 是因為這國家國民素質不夠格?
這種心態與當年希特勒自認種族優越, 歧視猶太人有何不同?
在邏輯合理性上, 廢死論並沒有勝過反廢死, 又何以自認廢死優越?

4. 台灣每有重大兇案, 都不缺社會制度性反省的聲音; 但我們仍選擇保留死刑,
因為我們知道, 社會文明教化不論如何精進, 世上絕對會有一小撮人對他們無效,
非與世隔離不可; 受害者親友也有權要求罪犯受到對應的制裁, 我們無權剝奪!

自己主張廢死, 就單方面自認是較優秀的一方, 有這種心態的人真的優秀嗎?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2-12-23 17:18 回覆:

受害者家屬無法以寬恕代替傷痛,就是不够格廢死,簡單明暸。大多數台灣民眾無法接受以原諒代替處死,就是不够格廢死,也簡單明暸。不必擴大解釋,更不必扯上希特勒,老兄莫非有猶太鬼附身被迫害狂想症?


醉紅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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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鬼扯!
2012/12/23 14:19

你舉這個案例只是凸顯司法素質落後,跟死刑無關,廢除死刑能代表什麼?這些主張廢除死刑的,你們憑什麼要求被害人家屬必須原諒加害者?你們是上帝?

現在一堆人主張廢除死刑,其理由是死刑無法改變現狀,但是,難道因為無法改變現狀,所以也全然不顧受害者家屬感受?簡直荒謬!

另一個理由更可笑!聲稱我們不是上帝,不可以任意剝奪他人的生命,如果這個成立,那很好!以後大家在街上可以隨便殺人了,因為只有上帝才能剝奪你的生命,而這個上帝可能到你自然壽終都不會出現!

一味無知、幼稚的主張廢除死刑,你們拿什麼理由來說服受害者家屬?光是以上我說的,你們就該閉嘴了!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2-12-23 16:43 回覆:
普方事件是一個值得深思的真實案例,為何普方老太太在兒子一家慘遭冷血滅門之後,仍然能够以寬恕代替傷痛?最有可能的答案是,宗教情懷。最不可能的答案是,鬼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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