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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10 17:55:27瀏覽648|回應1|推薦4 | |
上回提到,德國的兒童不光是父母的、家庭的,同時也是國家的、社會的。 因此,父母養育兒童,國家教育兒童,分工合作,很公平。 所以,兒童從小學到中學13年,大學5,6,7,8年不等,攏總免錢。 一直到2005年,北萊茵州首先發起大學收費,每學期500歐元。其它各州一見大喜,紛紛跟進,一下子搞得全國震動,沸沸湯湯。各地的大學生到處遊行抗議,許多公民團體開始收集資料,到聯邦法院控告各州政府違憲。 違憲?憲法有規定唸大學免錢?當然沒有。 他們用的法條是:國民皆有自由發展其天賦能力的權利。 發展天賦能力必先接受教育,如果大學收費,必會有許多有天賦但沒錢的國民被埋沒掉。因此大學收費是違憲的。 有道理,但很勉強。因為學費貸款很寬鬆,畢業後,只有薪資高到某一程度才要還。一輩子領低薪的人,不用還。 又過幾年,政治氣氛向左擺,各州紛紛取消大學收費。 如今全德十三州之中,有七州不收費,三州即將取消,三州搞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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