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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依親居留新攻略
2010/12/14 00:13:20瀏覽1821|回應0|推薦13
 

2010年依親居留新攻略

之前在公園論壇里找了些資料有關依親居留的辦事程序,現在結合自己的經歷,匯總一下以供各位參考。
因為跟老公每次回台灣的假期只有10天,所以很多資料要提前準備好。
1.請提前一個月向公證處申請辦理無刑事犯罪記錄證明,即所謂的“良民證”。具體要看各地公證處及派出所的辦事流程。以上海為例,首先要去公證處申領無刑事犯罪記錄公證申請,然後拿著这張申請單送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預計2天内派出所即会通知取件。拿到無刑事犯罪記錄證明后到公證處去做公證,費用在RMB150元左右。公證書会在7天内拿到。

2.拿好你的團聚簽證(單張綠色的)和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去當地出入境管理局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簽證,預計8天内会收到。

3.購買機票飛往台灣

4.到達桃園機場后,先到移民署那個小房間里做指紋鑒定,然後才能出關

5.到離家最近的外國人健康檢查醫療機構做健康檢查,如果之前有做過德國麻疹接種的,請務必帶好接種證明,這樣会節省很多時間。去之前,最好電話諮詢一下體檢中心的工作時間,我是周五下午到台灣,週六上午做的體檢。費用是NTD1600元。等到禮拜四上午就拿到體檢表了。(請跟櫃檯MM说要加急哦)

6.禮拜一,帶好單次團聚簽證,公證書原件到海基會取件。認證費用为NTD300元。

7.在等體檢表的日子里,要去當地戶政事務所申請3個月内有效的全戶戶籍謄本一份就可以了。

8.周四上午拿到體檢表后,帶好團聚單次簽證(移民署收回)、經海基會認證的無刑事犯罪記錄公證書、全戶戶籍謄本、健康檢查表、老公身份證、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照片至移民署辦理依親居留。費用NTD1600元。本因10天内取件,因為只有10天假期,所以在我們的央求下,移民署的工作人員就幫我們加急到下週二取件(感謝),故返程機票延期到下週三。實際在台灣待了有13天,所以請時間不夠的人多請幾天假哦。

以上仅針對結婚未滿一年且还沒有寶寶的姐妹。因移民署要當場做指紋鑒定,所以需要本人親自遞交依親居留的申請。如果結婚已滿2年,或者肚子里有北鼻,人又在大陸,可以亲台灣的親屬幫忙申請。OVER
 
本文源自兩岸公園論壇


抗議移民署您一紙公文[在大陸驗DNA不能驗證使用,只有在台灣驗DNA移民署才會受理,移民署是否有權限拒絕大陸開出的公證書?]
害大陸配偶台灣媳婦光是驗DNA在大陸花費人民幣2600元在台灣又要花費台幣25000 元。
http://blog.udn.com/NO12
https://city.udn.com/7858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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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NO12&aid=4694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