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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A、移民署長官、你嘛行行好!! 你嘛幫幫忙!!
2009/10/25 00:24:32瀏覽1236|回應0|推薦10

捍衛大陸配偶台灣媳婦的基本人權講的都是真實發生在大陸地區、台灣地區、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官方、人民、你、我、他、周遭所發生的人事地物 。 

其實大陸配偶台灣媳婦並不是在批判大陸政府、台灣政府,大陸配偶台灣媳婦真正用意.是為了後進人士往後辦證的方便性、公平性、效率性 。

DNA、移民署長官、你嘛行行好!! 你嘛幫幫忙!!

我親身經驗,就是2009年09月回大陸辦14歲以下親生子女來台應備文件。

非婚生子女:應備文件

1:經驗(查)證申請人與探親對象間之親屬關係公證書等足資證明親屬關係之文件。

2:經海基會驗證生母受孕期間無婚姻關係之公證書、記載生母姓名之出生公證書並附親屬血緣關係鑑定具結書,於辦理延期時,檢附親屬血緣關係鑑定報告書。

在大陸福清市公證處,第一關就是要現場照相、現場採血、現場驗DNA親屬血緣關係鑑定,不然其他文件不能繼續辦。

但DNA親屬血緣關係鑑定公證書,我於2009年10月向海基會驗證,卻遭海基會退件,海基會說移民署行文給海基會,大陸驗DNA親屬血緣關係鑑定,可信度問題,所以不能驗證使用,只有在台灣驗DNA親屬血緣關係鑑定,移民署才會受理。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要請問移民署,為什麼在大陸福清市公證處DNA親屬血緣關係鑑定公證書.移民署不採用,移民署是否有權限拒絕大陸公證處開出的公證書。

移民署的長官們,您的一紙公文, [在大陸驗DNA親屬血緣關係鑑定.可信度問題,所以不能驗證使用,只有在台灣驗DNA親屬血緣關係鑑定,移民署才會受理。] ,害大陸配偶台灣媳婦光是驗DNA親屬血緣關係鑑定在大陸花費人民幣2600元,在台灣又要花費台幣16000-25000 元。

移民署長官你嘛行行好!!你嘛幫幫忙!! 基於情
採用大陸福清市公證處DNA親屬血緣關係鑑定公證書,海基會驗證,移民署受理。

(備註說明)
2009-06-26我打電話詢問在台灣做DNA親子鑑定各家費用如下::
台大醫院 (02)2312-3456 分機71914 母子2人共台幣17000元
長庚醫院 (03)328-1200 分機2540 母子2人共台幣18000元
慈濟醫院 (05)264-8000 分機3222 母子2人共台幣16000元
成大醫院 (06)235-3535 分機3551 母子2人共台幣16000元
榮總醫院 (04)2359-2525 分機3353 母子2人共台幣2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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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署長信箱回覆信件編號 : M0981025005
2009/10/29(四) 下午4:08
寄件者:
** 請勿直接回覆本信,若需回覆本信,請至署長信箱網站填寫,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 **

處理情形 :
大陸配偶臺灣媳婦您好:
您於98年10月26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意見,茲答復如下:
依「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37條前段規定,主管機關審查申請文件或親屬關係認為有必要者,得要求申請人或依親對象提供有關資料及經認證合格之公私立醫院或機關〈構〉所出具之親子血緣關係鑑定證明文件,合先敘明。
因大陸地區並非每個縣市醫院皆有承辦親屬血緣關係鑑定證明文件,為確保文件之正確性,故您提出申請案時,仍需檢附親屬血緣關係鑑定具結書,俟入境後再作鑑定手續。若因親屬血緣關係鑑定證明文件,造成您之困擾,尚祈諒察。
本案聯絡人員:黃啟民
聯絡電話:0223889393--2531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移民署署長信箱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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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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