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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別移民配額是歧視台灣不配稱「人權國家」
2008/02/18 06:21:52瀏覽877|回應1|推薦16

國別移民配額是歧視台灣不配稱「人權國家」

廖元豪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顧問) 

據報載,行政院經建會擬提出方案,針對大陸配偶來台定居,設定「人口預警機制」。將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定居之數量,控制在一定比例以下。至於其他國家人口的移入歸化,則無此等限制。經建會似乎是說:大陸移民太多了,要限制;但其他國家的移民,則可忍受或應鼓勵。 

「移民分等」種族歧視

這種「移民分等」的措施,既是種族歧視,也是對婚姻生活之不當限制!實在不是宣稱「人權立國」的政府所應有的舉動。

國際法與憲法,雖然都承認國家對於移民可以作相當程度的管制,甚至作「總量管制」。但是不准許政府在外國移入人口中,再依據不同國別或地區,作差別待遇,設定不同的配額。我國已經批准的「消弭種族歧視公約」第一條,就明文規定,即使是關於歸化、國籍之相關法律,亦不許針對特定國別予以差別待遇,否則就是種族歧視。美國早已於1965年廢除移民之國別限制,其移民法與國內法尚有多處特別明文規定入出國與移民規範,不得依據國別而有差別待遇。以「零移民」為目標之英國,與傳統上堅持單一民族國家的德國,亦分別於1981年與1992年刪除歸化或移入之國別限制措施。

然而我國的「入出國及移民法」、「就業服務法」、「兩岸關係條例」,以及經建會所提出的這項措施,都明目張膽地要「精挑細選」不同國家與種族的移入人口。彷彿不同國別的人,可以論斤稱兩待價而沽。這種赤裸裸把人即使是外國人當作商品的舉動,當然牴觸種族歧視公約,也違背世界文明趨勢,亟待改正。 

設種族門檻侵犯人權

這類的移民配額規定,其實也傷害了憲法所保障之婚姻生活的權利。憲法當然不容許國家用家長主義的心態,去強制人民嫁娶何種國籍的配偶。法律既然不禁止異國通婚,那麼台灣人民的配偶,無論是本國外國或是大陸地區人民,都有權來台灣(或去外國)共同生活。移民法雖然可以對移入者設限,但「必須」對婚姻移民另眼看待。最起碼,台灣人民的配偶,跟「台灣人」有如此密切的關連,也該被看做台灣共同體的一份子。這就是為什麼美國移民法明文規定包括配偶內的近親,申請入境與綠卡,不列入「總額限制」計算。也是「移工及其家人權利公約」與歐洲各國,努力保障移住者「家人團聚權利」的原因。

反觀經建會與我們的移民法制,對於以婚姻為主的一般移民,設立種族與總量門檻,讓多少夫妻無法在台灣長居久安,享有平等公民權;卻對經濟與專業移民不加限制。此等作法,與世界潮流大相逕庭。落入種族歧視、侵害人權的窠臼而不自知。既然明知移民國家、多元文化,以及全球化,是台灣必然的趨勢,這些依國別而為的歧視措施,早早刪除為妙。

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簡稱「移盟」)http://tw.myblog.yahoo.com/migrants2006/article?mid=-2&prev=263&l=f&fi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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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內政部移民署2007年9月5日公布之「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附註一規定:本數額表所稱台灣地區人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數額不限;
(移民署網站最新消息;大陸配偶在台要住滿8年,才能申請在台設籍;因8+5=13歲,依此規定親生子女永遠不得來台定居,合先敘明)。
二:如果不讓大陸12歲親生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三: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母親和女兒永遠的痛8+5=12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讓我一家團聚.
四:我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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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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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長廷表示,中國新娘與其他外籍配偶應該要分開處理,因為中國新娘假結婚的情形較多,來自其他國家的新娘大部分是真的嫁到台灣
2008/02/18 06:31
謝長廷表示,中國新娘與其他外籍配偶應該要分開處理,因為中國新娘假結婚的情形較多,來自其他國家的新娘大部分是真的嫁到台灣

疼惜外籍配偶 謝長廷允協助處理居留問題
2007-09-16╱中央社╱國內政治╱中央社記者黃瑞弘高雄十六日電

(中央社記者黃瑞弘高雄十六日電)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謝長廷今天下午前往高雄市前鎮區外國配偶適應班參訪,他表示,台灣應該把外籍配偶當作自己的女兒、自己的媳婦一樣來疼惜,外籍配偶處於弱勢,對於取得身分證、居留權等問題,政府應該要協助解決。

   前鎮區外國配偶適應班的學員多來自越南、印尼、泰國、菲律賓等東南亞國家,為了歡迎謝長廷到訪,學員們特別以泰國語、印尼語、越南語三種語言向謝長廷問好,並獻唱歌曲,展現學習成果,謝長廷也用陶笛吹了一首望春風,並品嚐由外籍媳婦所做的越南小點等美食。

   謝長廷用台語和外籍配偶溝通,對外籍配偶來台後迅速學會台語表示肯定,他也說,「不像有人在台灣住了好幾十年還不會講台語。」

   謝長廷致詞時表示,大家應該把外籍配偶當作台灣的資產,要把她們當作自己的女兒媳婦來疼愛,讓她們覺得這裡就是她們家鄉。她們有可能就是未來的議員、立委、市長甚至是台灣總統的媽媽。

   謝長廷更進一步表示,外籍配偶處於弱勢,對於取得身分證、居留權的種種手續,中國新娘與其他外籍配偶應該要分開處理,因為中國新娘假結婚的情形較多,來自其他國家的新娘大部分是真的嫁到台灣,而且生活比較苦,政府應該要協助解決問題,如果他當選總統,一定說到做到,替大家解決問題。9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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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們有可能就是未來的議員、立委、市長甚至是台灣總統的媽媽。(更有可能是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所生之新台灣之子.是台灣總統的媽媽)